摘 要:叙事学自创始以来便以争议、分歧与变革为标志,历经经典和后经典两个发展阶段。经典叙事学是一门由科学推动、受结构主义激发的对叙事进行研究的学科;后经典叙事学则是经典叙事学的延伸和扩展。叙事学家未来面临着众多任务,其中,最重要的四大任务是:评估叙事本质问题并达成共识;重新考察叙事特征、种类和框架;理解叙事;研究“为什么”的问题。不论叙事学家采取经典的抑或后经典的立场,都应该通过经验或实验(跨文化和跨媒介)研究来努力巩固叙事学。 关键词:经典叙事学;后经典叙事学;叙事特征;叙事种类 从一开始,叙事学便一直以争议、分歧和变革为标志。列维-斯特劳斯驳斥普罗普;格雷马斯和布雷蒙彻底修正他;范•戴克重构托多列夫的理论;众多实践者对他们研究范畴的本质意见不一。的确,从不同角度观察,这一学科的历史化,取决于人们是希望进行封闭式研究还是开放式研究;是希望与相关传统“仅仅连接”还是分离开来;是希望始终历史化还是抽象化。取决于人们认为它是理论还是科学。取决于人们是提倡拓展研究还是青睐限制。真正一致的观点尚未达成,叙事学家经常采用复数形式(如“narratologies”)或者同样经常求助于修饰性或“连字符”表述方式便表明了这一点。目前,有人从对话和现象学角度对叙事学进行调整;有人采用亚里士多德式研究方法对叙事学进行解构主义的思考;有人进行认知视角的研究,从历史和人类学角度的审视,女性主义视角进行评估,后殖民主义视角的质疑以及从身体角度进行的探索。事实上,这一情形经由所谓经典和后经典叙事学之间的区别日渐得以佐证。① 在其经典阶段,叙事学是一门由科学推动、受结构主义激发的对叙事进行研究的学科,它不仅研究所有可能的叙事在叙事方面彼此相异的原因。它回指索绪尔语言学,关注叙事语言而非叙事言语,关注使叙事具有意义的元素而非叙事所具有的意义。叙事学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特别成功,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有法国或法语学派奠基人(罗兰•巴特、茨维坦•托多罗夫、杰拉德•热奈特、A.J.格雷马斯、克劳德•布雷蒙),像米克•巴尔或西蒙•查特曼这样的重要继承人,远方亲戚如韦恩•布思、弗朗茨•史坦泽,俄国詹姆斯式-美国形式主义鼻祖。它从概念上区分了Gehalt和格式塔(Gestalt),或者—如叶尔姆斯列夫惯常所说—实质和形式。它从受叙内容和叙述表达的形式中找到叙事的特殊性。它认为差异可以说明不同叙事文本之间的叙事差异。它以共时而非历时的方式对构成其范畴的所有可能的叙事进行考量,聚焦于技巧和创作问题而非作者意图、接受者反应或语境情势和功能。此外,叙事学也是形式主义的,因为它认为叙事形式的无限多样性缘于有限的不变要素的不同组合,并致力于创造描绘这些要素组合的形式模型。事实上,已经推出了众多这样的模型。② 后经典叙事学—没有很多法国特色而且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打下印记—呈现的是相对不同的图景。顾名思义,它不是对经典叙事学的否定或摒弃,而是经典叙事学的延伸、扩展和精进。后经典叙事学包括作为其关键性阶段或组成部分之一的经典叙事学,它反思并重新语境化经典叙事学,暴露其局限性,但探索其可能性,保留其基础,重新评估其范围,构建新版经典叙事学。后经典叙事学提出了经典叙事学曾提出过的问题:例如,与非叙事对立的叙事是什么?叙事有多少可能的种类?什么可以增加或减弱叙事性?但是,它也提出了其他问题:关于叙事结构、句法形式和现实世界观念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关于叙事功能而不仅仅是其产生作用的问题;关于这个或那个具体的叙事意义而不仅仅关于所有叙事怎样产生意义的问题;关于作为过程或生产而不仅仅是作为产品的叙事的问题;关于语境和表达方式对接受者的反应的影响的问题;关于与作为其基础的体系相对立的叙事历史的问题以及诸如此类等等问题。对其最具激情的支持者来说,甚至似乎没有任何问题—在叙事文本或其无限多的语境中没有什么—是与后经典叙事学相异的,而且这一术语几乎等同于“叙事研究”(narrativestudies)。 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之间的一些区别也许不是特别显著或者令人信服。例如:人们说后者比前者牵涉更多工具,它不再只是索绪尔语言学,而是计算语言学、对话分析、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不仅是语言学,而且是文本、交际和认知科学提供的所有资源。然而,如其术语的多样性所示,经典叙事学也曾经借鉴众多而又多样领域的资源。如,生成语言学(深层结构、表层结构、转换)、光学 (焦点和聚焦)、拓扑学(同伦的或者异序的)、视觉艺术和控制论科学(构架)、博弈论(行动)和性学(高潮)。与此相似,后经典叙事学可能不是形式主义,而且可能认为叙事作品的形式说明该作品的叙事特殊性,尽管这是事实,但后经典叙事学对形式和对形式的研究非常感兴趣也是事实。但其他差别不可否认更为重要,尤其是涉及它所提出的问题的范围。经典叙事学甚至在肯定语境重要性的时候,仍忽视语境,(暂时地)设定其界限,(人为地)加以限制,或者使其成为文本的一部分并(无意地)将其淹没;而后经典叙事学,就在肯定文本重要性的时候,能够通过把文本变成语境的一部分的方式将其淹没。经典叙事学曾努力专注于叙事方面的具体问题,而后经典叙事学则热衷于研究“与同时是语言、文学、历史、传记、社会和政治的所指语境相联系”的叙事。③例如,假定有一个像“约翰成为美国冠军,然后成为世界冠军”这样的虚构文本,人们可以问该文本再现了多少事件(一个经典问题),人们还可以问为什么突出约翰而非娟、陀、玛丽或者简(一个后经典问题)。 然而,无论经典与后经典叙事学之间的差异是否显著;无论人们把前者看成是后者的一部分还是看成与后者不同;无论人们研究叙事时是否喜欢戴上经典或后经典眼镜,青睐形式主义、女性主义或者后殖民主义的研究方法,摆在眼前的有众多任务,这些任务为叙事学勾勒出至少一部分未来,经典叙事学家和后经典叙事学家可能坚持不懈地执行或者可能承担这些任务。 在这些确定无疑、永无止境的任务中,最明显的也许是对叙事的本质问题进行评估并达成共识,对诸如“所有叙事的(一些)基本特征是什么?”等问题给出统一的答案。例如,我们知道叙事学家对叙事性的必要、充分条件的问题存在分歧:一些人把叙事定义为叙述至少一个事件(或者二个、或者三个、或者甚至四个事件)的文字生产,其他人却将它们定义为对事件(包括非文字事件)的任意一种再现。此外,一些人认为叙事必须要有因有果,要置于人类经验中,要构成一个整体。其他人不赞同大多数、一些、或者任何这样的规定。④然后,尽管存在这些分歧,我认为叙事学家不仅赞同叙事再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情境和事件,而且赞同叙事是可以拓展或者加以概括,可以通过诸如联结、嵌入、交替等明确的方式与其他叙事结合起来,而且它们可以从更大的叙事中摘录下来。 另一项重要且需长期进行的任务是借助旧的或者新的眼镜和工具,通过研究传统或新近的资料,来审视特有的叙事学特征及其类别。叙事学不仅试图阐释叙事共性,而且试图阐释叙事多样性,常通过提供庞大数量有关叙事的问题来构建批评工具箱—众多描述工具,用以捕捉它的特殊性、找到或者支持某些阐释性的结论。以叙事技巧为中心的悠久批评传统表明,任何叙事描述性陈述都能够成为一种解读的跳板,任何技巧特征都能够引起意义构建,任何“怎样”都可以引发一个“为什么”。相反,对具体作品进行的叙事学研究,可以检验叙事学的范畴、分类和论据的有效性和精确性,鉴别叙事学家(可能)已经忽视、低估或者误解的(多少有点重要)的因素,(可能)导致叙事模式的基本重塑。这种文本研究,尤其是对所谓“非自然”(即非传统)叙事的探讨,的确揭示了荒谬的框架、异趣的聚焦、不规律的顺序、怪异的时间性和怪诞的模态。⑤更为普遍的是,对叙事学概念和方法的重新审视已经成倍增加、呈现多样化、得到改进和精进。例如,在聚焦和视角领域,除了视角的标准类型(即非限制性视角或者“全知全能视角”、内视角、外视角),除了假说观点 (叙述者或人物关于在叙事中从某个位置可能感知或者可能已经感知的东西的假说),人们还可以区分更怪异的情形,如复合视角(当一个以上的聚焦者—同时(一致或者不同地)—感知一组要素时)、非确定视角(当不存在可以辨认的特定聚焦者时)、不可决定视角(当不可能确定两个或多个具体实体中的一个起到聚焦者的作用时)或者分裂视角(当一个聚焦者对相同的事物或事件进行两种或多种不同但同样充分的再现时)。在叙事调节或缺少叙事调节的领域里,人们能够指出自由直接引语不仅产生自一个个体也产生自一个(或多或少)异质的群体或集体,产生自多重声音的“我们”而非单独声音的“我”;人们能够指出与仅有双重声音的自由间接引语相对立的多重声音的自由间接引语,混合几个语言情境而非仅有两个语言情境的自由间接引语。在时间领域里,除了时间顺序和时间误置外,人们可以区分无时间顺序的情形(在此情形中某些事件丧失与其他事件的时间联系),反时间顺序的情形(在此情形中以不一致或互相矛盾的方式标记事件的时间),或者多重时间顺序的情形(叙述涵盖和利用时间安排的多重价值体系,包括像“未确定位置的相对时间坐标点x”这样的价值或者概念)。 除了拓展和系统化叙事知识,扩大叙事学批评可使用的工具等任务之外,叙事特征、种类和框架的重新考察与第三项关键性的叙事学任务也密切相关。叙事的任务不是标注用以生成叙事成分的特征,而是阐释它拿什么来处理后者;不是确立我们关于叙事及其功能的知识,而是详述理解其意义以理解它们。毫无疑问,这样的理解很难进行定义。但是,我相信理解叙事确实包括回答涉及在再现的世界里发生了什么、在谁(或者什么)身上发生、在哪里发生、什么时候发生、怎样发生、为什么发生等问题的能力,包括总结和拓展叙事而不与这些问题的答案相矛盾的能力,包括解义叙事的能力。 也许,这第三项任务的性质部分地解释了认知叙事学以及诸如自然叙事学、修辞性叙事学或心理叙事学这类相关学科的兴起。这些叙事学的研究兴趣在于文本和制造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制造者施加给制造活动的各种不同(心理的、文化的、历史的)语境,制造者为(重新)构建他们意图理解的叙事而依据的框架、脚本、图式、偏好原则、实用指南或者符号原则。⑥当然,理解涉及、源于和影响百科的、符号的和逻辑的操作,也涉及、源于且影响情感及情感反应。例如,对一特定人物感同身受或者对一个特定结局怀抱好奇心,人们便会将注意力集中到文本的某些部分。尽管研究叙事的学者(来自东西方,来自印度或古希腊)早就认识到叙事与情感之间的联系的重要性,尽管近年来罗兰•巴特(坚持叙事是交流单位、遵循从谜语到解决的发展轨迹)、威廉•拉博夫(强调叙事评价和叙事效果)、梅尔•斯腾伯格(强调好奇、惊奇和悬疑的重要性)、拉斐尔•博洛尼、帕特里克•可耳目•霍肯、苏珊•金恩等理论家们都为情感留下叙事空间,但是,后者在叙事研究中相对来说被忽视了,情感叙事学应该得到发展⑦。 此外,叙事理解问题引发人们对神经叙事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生物叙事学的阐释。除了研究情绪、情绪激发、情绪波动、情绪配价的生物关联,生物叙事学标示出大脑区域与特定(一套)叙事特征或它们的相互作用的关系,探讨叙事紊乱,如不能在故事形式中整理经验或者不能考虑事件序列展示中的虚拟现实。 第四项重要的叙事学任务与认知、情感,或者更泛泛而言,与生物学相关,研究“为什么”的问题,而不是“什么”或“怎样”的问题。罗兰•巴特曾指出:激发海量模型的无数种叙事—神话、传奇、文学以及新闻或者日常对话—通过各种媒介来表达,这些媒介包括从口头、书面和符号语言到静态和动态图片或者到这些不同媒介的某种组合。再者,叙事“存在于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社会;的确,叙事以人类历史为起始;没有、从来不曾有没有叙事的地方、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群都有自己的故事,而且这些故事常常为具有不同甚至对立背景的人们所喜爱……如生活本身,(叙事)一直都存在,跨越国界、历史和文化。”⑧叙事的普世性可以与其功能的多样性和重要性相联系。再现发生了什么和探讨可能发生什么,例如,整理经历、提供事例,或者陈述观点,解释个人运数或群体命运,解释个体或者群体特征,解读时间的意义和赋予时间意义,更不用说令人情感得到净化或给予快乐。过去几十年所谓的“认知转向”导致人们强调并审视作为产生意义的机制、解决问题的工具、人类认知的基本模型的叙事。与此相伴,人们考察叙事及其多样化在进化理论框架内的合宜方式,它们能给予的存在优势类型,它们再现的进化适应性层面,它们构建的适合性特质类型,与它们具有的进化特征、机制和程序相联系。 显然,有无数其他叙事任务或叙事问题都或多或少与我刚才讨论过的叙事问题有关系。诸如此类的问题,(这种类型或那种特征的)叙事有过怎样的发展历程?交流媒介与叙事形式有什么关系?发展叙事能力即生成和处理叙事的能力要经历那些阶段?为什么有些叙事类型比其他类型被人们更经常地使用?为什么有些叙事形式在某些时候或者某些地方被人们更经常地使用? 现在,我提到的大多数任务(如果不是所有任务)都涉及要求基于经验来解决的经验问题。不论叙事学家采取经典的或后经典的立场,都应该通过经验或实验(跨文化和跨媒介)研究来努力巩固他们的学科。理论应该与实际相一致,地图应该与区域相对应,模型应该与被模拟的对象相符合,描述叙事能力的适当的叙事模型不仅应该明确完整而且应该符合实际。在众多让人迷醉的建议—来自托多罗夫、格雷马斯、范•戴克和其他人—提出后,建造模型的冲动似乎已经消退。⑨但对我来说似乎很清楚,建造这样的模型,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对于本学科的一致性和它的(仅为人类)客体的系统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 注释: ①参见David Herman,“Scripts,Sequences,and Sto-ries:Elements of a Postclassical Narratology,”PMLA 112(1997):1046-59;David Herman,ed.,Narratologies:New Perspectives on Narrative Analysis(Columbus:Ohio StateUP,1999);Monika Fludernik,“Histories of Narrative Theory(II):From Structuralism to the Present”in James Phelan and Peter J.Rabinowitz,eds.,A Companion to Narrative Theory(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5),36-59等。 ②参见 Teun A.van Dijk, Some Aspects of Text Gram- mars:A Study in Theoretical Lingusitics and Poetics(The Hague:Mouton,1972);Gérard Genot,Problèmes de calcul du récit, CRLLI 10(Paris:Université Paris X-Nanterre,1976)等。 ③见Susan Lanser,“Toward a Feminist Narratology,”Style 20(1986):145. ④参见 Jean-Michel Adam,Le Récit(Paris:PUF,1984)and Le Texte narratif(Paris:Nathan,1985);Claude Bremond,Logique du récit(Paris:Seuil,1973);Didier Coste,Narrative as Communication(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9);Monika Fludernik,Towards a“Natural” Narratology(London:Routledge,1996)等。 ⑤参见 Brian Richardson,Unnatural Voices:Extreme Narration in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Fiction(Columbus: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06). ⑥参见 Marisa Bortolussi and Peter Dixon,Psychonar-ratology:Foundations for the Empirical Study of Literary Response(Cambridge:Cambridge UP,2003);David Herman,ed.,Narrative Theor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Stanford:CSLI Publications,2003)等。 ⑦参见 Patrick Colm Hogan,The Mind and Its Stories:Narrative Universals and Human Emo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等。 ⑧见 Roland Barthes,“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Narrative,”New Literary History 6(1975):237. ⑨参见 Selmer Bringsjord and David A.Ferrucc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Literary Creativity:Inside the Mind of BRUTUS, a Storytelling Machine(Mahwah, NJ: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2000);R.Raymond Lang,“Story Grammars:Return of a Theory”in Michael Mateas and Phoebe Sengers,eds.,arrative Intelligence(Amsterdam:John Benjamins,2003),199-212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