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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研究
时间:2012-04-05 15:22来源: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作者:于姗姗 王辛 点击:
大学生就业市场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不断地得到规范和完善。在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同时。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不诚信现象也频繁出现,阻碍着其健康发展。因而,大学生就业市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末正式进入就业领域,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开始在全国高校内得到推广实行,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就业市场逐步形成。1997年,以全国高校并轨招生、自主择业为标志的大学生就业市场基本形成,并于全国高校扩招5年后的2003年迎来了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第一个高峰。大学生就业市场以其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和高素质等特点,成为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余年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在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过程中,大学生就业市场不断得到规范和优化,其内涵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起来,它不只是通过一定程序和形式,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提供静态的服务场所,更是将毕业生抽象化为交易商品,实现毕业生资源流通,反映毕业生供求关系,使之变成社会生产力的动态发展过程。这些静态和动态要素的结合及相互作用的总和构成完整的大学生就业市场。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静态要素主要包括参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主体、中介、场所。动态要素则包括维护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运行的供求、竞争、服务和监督等机制。
大学生就业市场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不诚信现象的出现。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存在的不诚信现象主要有:夸大宣传公司运营实力;借招聘扩大公司影响或应对难关;许诺不能兑现的招聘条件;不履行就业协议规定等。从大学毕业生的角度来看,存在的不诚信现象主要有:不按期偿还助学贷款;伪造简历材料;面试弄虚作假;毁约;不按就业协议履行工作义务等。从中介机构角度来看,存在的不诚信现象主要有:信息不实;虚假宣传;无后续保障等。大学生就业市场中部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不诚信现象的出现严重影响着整个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在此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为凸显。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影响要素
本文所研究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是指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为使各方主体在招聘、求职、就业的过程中,承担诚信义务,提供真实信息,接受监督,通过诚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就业信息对称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而建立的模式、规范、制度及其发挥作用的动态过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是大学生就业市场健康运行的有效途径。大学生就业市场以宏观调控和市场自发调节共同作用为其内在运行机理,在此运行过程中,供求机制是基础,竞争机制是关键,监督机制是保障,而诚信机制则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供求平衡、合理竞争、有效监督的必然途径,能够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走向良性循环,帮助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快捷、科学、高效地进行双向选择。
与大学生就业市场各要素相对应,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机制建设中的影响要素也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系统。静态要素主要包括诚信就业市场主体和非主体。主体包括: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和其他服务管理主体(如政府等);非主体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医疗保险、组织人事、户籍档案和房管仲裁等(参见图1)。动态要素主要包括各主体诚信信息记录形成、诚信就业信息监督、诚信就业信息第三方担保、各主体间诚信就业信息对称流通等信息交流过程(参见图2)。


静态要素。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中的静态要素是指能够产生、净化或传递就业信息的主体或媒介。这些要素遵照一定的规律和规则,在大学生就业市场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诚信义务,享受就业信息对称的权利。其中,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大主体发布真实就业信息,恪守诚信招聘就业规则是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基础;高校、其他社会中介为就业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大学生就业市场供求双方信息对称是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关键;政府部门及时有效、科学系统的监督、引导和约束是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保障;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医疗保险、组织人事、户籍档案和房管仲裁等社会服务体制是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重要条件。
动态要素。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中的动态要素是指供求双方的招聘就业信息的动态记录、对称流通和诚信监督几个环节实现的过程。动态要素作用的发挥更是贯穿于大学生择业和就业两个阶段。动态要素依赖于静态要素。
 二、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实际问题
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问题研究由来已久,但是对诚信机制建设的研究却鲜见纸端。原因主要是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面临着如下几方面的实际问题。
首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大学生就业市场建设不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基础薄弱。虽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屡创奇迹,但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社会大背景环境下的诚信体系不完善直接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增加了难度。此外,大学生就业市场在我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完善,虽然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活跃繁荣的局势,但是其内部存在的信息不均衡、管理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诸多诟病,既是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原因,又是其建设的阻碍。
其次,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等对待就业诚信“知行不一”,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动力不足。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等都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主体。在大学生就业市场运行中,这些主体能够认识到诚信就业的重要性,但是往往不能“知行合一”,而是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导致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在理论上势在必行,在实践中动力不足。存在部分大学生以牺牲“诚信”减少就业竞争中的实力消耗,企图投机取巧地增加就业机会;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其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主动权优势,将利益凌驾于诚信之上;部分高校对大学毕业生的诚信就业教育和指导缺乏实质性内容,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引导乏力。这些都无形中削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动力。
再次,大学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和政府就业引导滞后,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实效不佳。高校的扩招和全球经济危机的侵袭,使大学生就业市场一度坠入买方市场,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残酷的角逐,承受着巨大的择业、就业压力。与此同时,政府就业引导政策的力度和时效也明显难以满足大学生的需求而显得滞后。这些都致使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机制建设陷于矛盾,缺乏实效。
最后,诚信评价监督体系缺失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保障乏力。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评价监督体系缺失,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严重缺位,在实际的运行中,守信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不守信比守信收获的利益多,守信与不守信区别不大。没有监督和约束的机制形同虚设,诚信评价监督体系的缺失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得不到相应保障,难以构建和维系。
三、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道德教育、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大学生诚信市场诚信机制建设不能简单化、片面化,要联系深刻的社会背景,遵循发展规律。
加强高校道德教育,促进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观念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高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通过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的诚信道德教育,促进大学生尊重社会道德规范,敬畏法律法规,弘扬诚信美德等诚信品格的形成,潜移默化地提高大学生诚信就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搭建诚信实践平台,促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转化为诚信行为。其中,要注意教育内容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教育形式与时俱进,反映时代精神。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大学生主体外,用人单位、社会中介等社会主体不能依靠高校教育加强诚信建设,因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对各方主体都起到不可替代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在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的背景下,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失信行为将得到惩戒,各方主体(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利益也将得到维护和保障。
注重各级政策引导,适当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市场运行规律的调节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二者不可偏颇。注重国家政策的引导,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应承担的诚信义务,适当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能够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提供有益支持。
(二)搭建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信息对称服务平台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失信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应积极搭建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信息对称服务平台,使各方主体在此平台上实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和系统化,实现信息的对称交流。
建立校内大学生诚信档案,为诚信就业奠定基础。校内大学生诚信档案是大学生日常活动的信用记录,如实记录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信用状况。除了囊括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学习方面:学习成绩、获奖情况、专业特长等;生活方面:健康状况、贷款信息、借阅信息、不良行为记录等;工作方面:基本简历、违约记录等。校内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将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奠定基础和提供参考。
建立大学生诚信征信体系,提供第三方诚信担保服务。当前,诚信征信与信用核验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前景广阔,是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建立大学生诚信征信体系,为大学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供第三方诚信担保服务,借助第三方征信体系,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信息,提升大学生就业市场各方主体的形象,从而节约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使双方实现双赢。
推行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有效对接。校企合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模式。主要有学校引进企业模式、工学交替模式、校企互动模式和“订单”合作模式。虽然在局部范围内成功案例较多,但是校企合作的模式还面临着制度保障不完善、培养方式不配套、人才素质不高等困境。因而推行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使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有直接的交流和了解,有助于提高双方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从而降低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几率。
(三)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评价、监督和反馈体系
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除了要实现各主体诚信记录的形成和信息交流的对称,还要有一套完整的评价、监督和反馈体系。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评价体系。
诚信机制建设不是一次性、临时性的,而是延续性、长效性的。在大学生就业市场各主体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双向选择的过程中,各主体都要严格审核彼此的相关信息,对需要着重
了解的信息和有疑问的信息及时求证,在就业协议签订的入口处将滋生各方主体不诚信行为的土壤清除。这种评价体系首先依赖于各主体发布的诚信就业信息,其次依靠各主体之间的对称交流,再次借助于政府相关管理和服务部门科学有效的服务平台,政府从中协调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比较统一或者大众普遍接受的评价标准,实现大学生就业市场各主体之间诚信行为评价的顺利对接。
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监督体系。“自律”和“他律”是一对相辅相成的范畴。“自律”是一种持久的、深层的、本质的约束规范,依靠主体的自省自查;而“他律”则是一种规范的、表象的、社会化的约束规范,依靠明确的奖惩。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设就其本质上来讲,需要依靠教育、说服、引导等全面提高各主体的素质,通过加强诚信意识来进一步带动诚信行为的发生。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外界的约束和规范更易见效,并且必不可少。从这个角度讲,有效的监督对于遏制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将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机制建立的各个环节提供双重的保险。
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反馈体系。大学生就业市场是社会劳动力资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某一时间范围内的某一批大学毕业生顺利成为用人单位的新职员之后,大学生就业市场还要继续迎接下一时间段的下一批供求双方,由此循环反复。因而,前一阶段的大学生诚信就业相关信息的及时反馈将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各方主体通过彼此间的信息反馈,丰富各自的信用信息,便于开展下一步工作,如大学生完善职业规划、用人单位进行人员管理和中介机构完善服务体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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