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美的语言描绘“中国梦” —— 中国语言文字工作十年发展成就综述 ■本报记者 宗河 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近10年来,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中国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十年,中国语言文字走上科学化轨道 这10年,中国语言文字工作者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主线,以评测认证为抓手,以科学研究和语言工程建设为基础,不断促进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自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32个地方相继出台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或规章,3个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订,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 10年来,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总体得到加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三分之二的地(市)、县(区)设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多数大中城市的机构延伸到区县、街道、社区。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体系中,建立健全了议事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语委咨询委员会、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以及各专业机构、专项工作组等制度和组织。先后制定完善了《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保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运行更加科学规范。初步形成了“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PSC)累计测试4000万人次,有测试站1440个、测试员5.27万名。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测试大纲、测试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和测试规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保障和促进了测试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2005年,计算机开始用于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其信息管理。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份已经全部实行机测;全国通过机测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突破700万人次。 2007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HZC)开始实施,丰富了中国语言文字测试内容,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共同构建起科学的测评体系。5年多来,13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试点和测试工作,共有10.5万余人次获得成绩认证。同时,全面考查汉语听说读写能力的汉语能力测试正在加紧研发。 《通用规范汉字表》历经10年研制完成。该表是对50余年来汉字规范整合优化后的最新成果,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时期普通话审音工作启动,对大力推广普通话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等一批数字化语言资源已经建立,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基础支撑和决策参考。其中,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组织建设,采集大量的语言数据,为社会语言生活监测与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而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是目前最大的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对于更好地服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语言文字学术研究、语文教育、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年,全国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70% 据调查,上个世纪末,我国普通话的普及率只有53.06%,经过10年的努力,至2010年,普通话的普及率提高到了70%,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现初步普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动全社会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001年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以来,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了语言文字工作法制、机制、队伍建设,并发挥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全社会逐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截至2011年底,237个二类城市(地级市的市区部分)、484个三类城市(县级市及县的政府所在镇)通过达标认定;至2012年底,全国36个一类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及计划单列市的市区部分)全部评估达标。 农村地区的推普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不少地区主动组织开展推普下乡活动、推普便民服务,加强了对农村中小学师生、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免费开办了各类培训班,编印了实用性、趣味性强的教材,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实践证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语用字。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创建语言文字国家级示范校1103所,省级和市级示范校19697所。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并纳入一些地方的教育督导内容。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语言文字宣传教育活动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每年9月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迄今推普周已连续举办了15届。此项宣传活动遍及全国大中城市,并逐步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扩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成为具有较高社会知晓度、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并获益良多的文化活动。 2002年中国语言文字网开通。目前,全国范围内以中国语言文字网为龙头,链接各地语委工作网、学校语言文字网和语言文字专业网站的网络系统初步形成。 通过积极开展社会语言生活状况跟踪监测与引导工作,可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加强语言服务、掌握语言国情、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2004年开始设立的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建立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有声媒体、教育教材、少数民族语言等分中心,及时对大众传媒、图书杂志和互联网上出现的外来语、流行语、新词语以及现代汉语中的新现象进行监测、分析与研究,形成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 2002年,成立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家语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科研规划。制定《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语委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建立健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科研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科研立项,设立了近500项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项目。加强科研机构及专家队伍建设,与相关科研单位共建了十余个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机构,建设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 十年,中国语言文字文化向心力更强 从2007年开始,“中华诵·经典诵读”系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传统节日诵读晚会被纳入中央文明办“我们的节日”活动内容;全国中华经典诵读、书写、作文大赛以及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吸引了6000多万学生、教师、公务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其中,推动了群众性诵读活动的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进校园工作迅速推进,2010年以来,全国共有11所直属高校及20个省(区、市)的近2万所学校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科建设、活动开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 近年来,语言文字工作在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2007年,国家启动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程,广泛采集、保存和展示反映汉语方言与少数民族语言基本面貌的语音数据。2008年至2010年这项工程在江苏试点,目前江苏已全面完成全省70个调查点的调查工作,上海、北京、辽宁、广西等地相继启动这项工程建设。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调查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也在顺利进行。 同时,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民族分会,加强了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民族分会及附设语种工作组。蒙、藏、维、哈、朝、彝、傣等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取得显著成果。2004年制定《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指南》,分批启动近百项科研项目。 2001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在新疆、西藏等10个省区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专项培训,共培训教师7000多人次,极大提高了双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了双语教育质量,有利促进了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 1996年以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与香港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10余年来,应港澳地区合作单位邀请,与15家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其培养了100余名测试员,培训普通话教师1000余名。截至2011年底,港澳地区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教师等各界人士达到7.7万多人次。2010年实施中华语文工具书合作编纂项目,两岸语言文字沟通协商机制逐步形成。 《中国教育报》2013年1月3日第1,7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