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大学分校中的改革逻辑 ——对1978年至1985年北京地区大学分校的回溯与思考 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迅速崛起的一批大学分校,是十足的新鲜事物,这批大学分校为百废待兴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 大学分校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不是什么新鲜事物,20世纪以来美国加州大学分校被认为是分校办学模式的典范,一直以来被广为研究和借鉴。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迅速崛起的一批大学分校,却是十足的新鲜事物。这批大学分校依托老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借助地方财政的强力支持,拔地而起并展现出勃勃生机,为百废待兴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1978年,北京地区36所大学分校雨后春笋般地被创办起来,在之后大学分校繁荣发展的8年中,培养了近1.9万名本科毕业生,为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恢复高考考验高校招生容量 1977年8月,邓小平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科技与教育座谈会,做出一个令举国振奋的决定——恢复高考。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复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恢复终止了11年的高考制度。 1977年冬天,全国有570万名考生满怀期待与热情走入考场。然而,全国首次恢复高考的最终录取人数仅有27.297万,相当于29人中录取1人,如此低的录取率将众多期盼已久的青年远距在大学校门之外。 即便是在高校数量相对多一些的北京市,15.89万人报考,实际录取人数约1.64万人,录取率也仅有约10%。这一年高考,北京考生分数在全国最高,但各地招生指标按计划分配,谁也不能挤占挪用。 背靠地方创立分校 1977年,高考首次恢复便迎来了火热的报考局面。有教师联名上书邓小平,希望解决大批青年才俊因招生名额限制而失去入学机会的问题。各大学虽然有高涨的招生积极性,但普遍存在教室、宿舍等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于是部分大学提出招收走读生。 然而,在原有大学基础上增扩的走读生招收名额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大量需求缺口。1978年高考,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大批考生仍然面临不能进入大学的问题。与此同时,大量知识青年返城,给城市带来极大就业压力,北京市尤其突出。尖锐的高等教育供需矛盾将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改革推到了前沿,必须进行创新性的改革以解决急迫的现实需求。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创新办学理念,在当地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托老大学,创办大学分校,真正扩大了高校招生规模。 天津是率先创办大学分校的城市。1978年5月,林乎加从上海调任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上任伊始即面临众多考生由于招生名额限制不能进入大学的局面。林乎加主持召开教育口会议,专门讨论扩大招生问题,并决定创办大学分校招收走读生。邓小平在时任教育部部长刘西尧的请示报告上批示:“可以让天津办,创点经验。”于是,天津很快开始依托已有大学创办大学分校,自筹资金办了10所大学分校,扩招8000名左右学生。1978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扩大招生问题的意见》,充分肯定了天津市利用地方力量扩大招生举办高等教育的做法。 1978年10月,林乎加调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和革委会主任。这一年,虽然北京考生分数仍然保持全国最高,但众多300分以上成绩合格(当时高考总分是500分)考生依然入学无门。1978年11月,林乎加在市委会议上介绍了天津办大学分校的做法,倡议在北京市创办大学分校,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赞成,会议决定由白介夫具体负责。11月1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林乎加在总结发言时又一次强调“大学分校要坚决办,而且越快越好,在办学过程中逐步改进,逐步完善。我们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人才,应该千方百计地培养人才……”之后,林乎加以北京市委名义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首都所有大学校长参加的会议。林乎加说:“那么多考试合格的青年不能进学校读书,对他们不公平,可能他们一生再也不会有机会上大学了”;“国家不能再等了,年轻人也等不起了,大学老师也不能再等了,大家都有迫切性,现在都要抢时间把教育抓起来”。 1978年10月,教育部批准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自办大学分校的报告。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依靠本校、面向北京、走读走教、群策群力”的方针,决定挖掘地方物力、财力,自筹资金办好大学分校。市委、市政府与各高校充分协商,由各校选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到分校任教和主管教学,利用本校的教学设备来解决学生的实验和实习问题,办学经费和校舍由地方解决。在市委统一部署下,6个城区、近郊区腾出了15所中、小学,有关业务局腾出了工厂、企业10处,作为分校校舍。北京市政府在市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1200万元作为开办费,并挤出200万美元用于购置电教设备,当年大学分校创办经费达到2800多万元。在当时的经济状况下,这真是办教育的大手笔。 从1978年11月开始酝酿,到1979年2月开学,北京市办起了36所走读制大学分校。其中综合类1所、文科和经济管理类5所、外语类4所、医科类4所、师范类3所、农科类1所、工科类18所。当时,教育部所属院校与北京市所属院校一共有20余所,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了两个以上的分校。 初期创建的36所大学分校包括北京大学第一分校、第二分校,清华大学第一分校、第二分校,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第二分校,北京外国语学院分院等。 在36所大学分校运转了一段时间后,北京市委先后于1979年和1980年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大学分校领导体制的暂行规定》和《印发〈关于北京市大学分校领导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学分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调整发展走向联合 大学分校创立之初经验不足,对教育规律认识不够,首次招生1.6万余人的步子迈得过大,在以后的办学过程中带来一些问题,与之后两年招生规模锐减相比,形成了大起大落的局面。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对大学分校办学开始进行调整。 1981年,大学分校开始了第一次调整。当年1月,在北京市大学分校工作会议上,时任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副部长谭元堃提出,现有大学分校必须进行全面规划,并做适当调整,调整原则是:专业和规模要适应各条战线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学校的设置和布局要便于学生走读,大学分校和现有的市属大学要统一规划。1982年12月,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大学工作部和市高教局提交的《关于大学分校调整和建设问题的请示报告》。自1982年至1984年,36所大学分校调整为18所,12所分校停办,5所分校合并到其他分校。 1985年,大学分校开始了第二次调整。大学分校在办学过程中自身实力不断增强,独立办学能力日渐提升。为加强大学分校统一规划与建设管理,1985年3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联合大学的通知》,经教育部批准,决定在12所大学分校基础上建立北京联合大学,原12所大学分校改为学院,直接隶属于北京联合大学。新组建的北京联合大学下属12所学院分别是:文理学院(原北京大学分校)、经济管理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文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原北京师范大学分校)、外语师范学院(原北京外国语学院分院)、旅游学院(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分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清华大学分校)、电子工程学院(原北京邮电学院分院)、机械工程学院(原北京工业大学第一分校)、轻工工程学院(原北京航空学院分院)、纺织工程学院(原北京工业学院分院)、中医药学院(原北京中医药学院分院)。 12所之外的6所大学分校,体制也发生了变化。1985年5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铁道部主办的北方交通大学分校、市化工局主办的北京化工学院分院,以及航天部主办的北京航空学院第三分院,并入北京联合大学,分别更名为电气化铁道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航天工程学院。电子工业部主办的北京大学第二分校组建为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市属北京工业大学第二分校组建为北京计算机学院,首钢总公司主办的北京钢铁学院分院则继续原有体制。 至此,北京市举办大学分校历史画上了圆满的句点,大学分校的名字也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转瞬三十余载,1978年建立起来的36所大学分校,经过了调整、撤并和建设的过程,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已经融入北京市高等教育体系,成为北京市属高等院校的新生力量,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张楠系北京联合大学纪委书记、研究员,梁燕系该校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14年11月28日第7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