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专业认证是高等教育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业教育工程认证可有效提升高校工科教育质量,加快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目前,我国在高等工程教育认证方面还存在认识不足、管理松散、专业认证与工程师注册的衔接不够等问题,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专业认证制度,有利于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地开展与发展。 关键词:高等工程教育 专业认证 ABET 注册工程师制度 基金项目:201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契机,提高工科专业建设水平的对策与路径研究”(13BY08) 工程教育的专业认证是“工程技术行业的相关协会连同工程教育者对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如:土木工程、电子机械等)的高等教育质量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达到相应教育要求的过程”。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政府主管部门间接管理工程教育质量的一种手段。 目前,我国本科高校中有1047所开设了工科专业,占本科高校总数的91.5%;高校共开设14085个工科本科专业,占全国所有本科专业总数的32%;高等工程教育本科在校生人数达到452.3万人,占高校本科以上在校生规模的32%。实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高等工程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推动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国际互认,提升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国际竞争力。 1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发展现状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起步较晚。1992年,教育部开始对我国高校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学和工程管理等6个土建类专业进行了认证试点工作。2006年,教育部正式启动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8所高校共计5个不同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截至2013年8月,共有373个专业点开展了认证工作。2013年6月,国际工程联盟大会在韩国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中国为《华盛顿协议》预备会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国工程教育的质量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加入《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际实质等效。 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织机构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组成。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2012年7月修订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各专业补充标准。通用标准包括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7个方面。比如“培养目标”具体要求包括:“专业应该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专业补充标准规定了各个专业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按工程教育认证的相关要求,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主要包括申请和受理、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的保持6个步骤。 2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存在的问题 2.1 高校对认证工作的认识不足,前期准备不够充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旨在通过专业认证,促进高校与产业界的相互联系,加强协同创新,使高校按照市场的需求培养工程人才;促进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而提高高等工程教育的整体水平。 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中国高校而言,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一些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高校对认证的组织体系、认证标准、认证程序缺乏明确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把专业认证等同于教学评估。教学评估是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教学质量的监控,属于教育部门内部的工作,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由社会中介组织对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实施的专门认证,是独立于教育部门的第三方评价。教学评估以学校为评估对象;专业认证是以高校具体专业为认证对象。 申请认证的专业首先要自评,自评工作是专业认证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关键,但是有些学校没有按照专业认证的要求完成自评报告,内容不够详实可靠,有个别高校的自评报告存在“水分”,用大量篇幅展示优点,对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没有重视自评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自评工作不到位。比如,一些高校在自评报告中全面地介绍了专业或专业学生所获奖项,但是并没有详细介绍所培养的工程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是否满足毕业要求一些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高校对认证工作认识不明确,在认证考察期间,把大量时间用于自评报告的讨论和修改。 2.2 认证组织松散、管理不严,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于2007年成立,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包括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由教育部聘任。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是一个相对比较年轻的机构,成员职责、管理制度、日常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由教育部主导,相关组织机构也是由教育部成立,机构成员比较分散,即使有部分行业人员参与,但是行业机构整体介入较少。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行政主导大于行业指导,更缺少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进行专业认证,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社会可信度和影响力。目前,我国只是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还没有能够独立承担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由教育部和专家委员会共同承担组织开展的,专家委员会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本身不具有人事任免权,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权责不清的情况,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管理混乱。 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一支高水平、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认证经验的专家队伍作为后盾。负责认证的专家应该是来自工程教育界的权威学者和工业企业界的工程师,并且经过专门的认证培训,对专业认证标准有明确的认识和较高的把握能力,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专业认证工作。 但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认证专家的储备和培训上与欧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如:2006年,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刚刚开始,参与认证的专家主要来自高校中的专家学者,并非社会上专业的第三方中介组织,有些专家对专业认证标准不够熟悉,在细则把握上存在意见分歧,因此,专家的权威性受到了质疑。 2.3 认证标准体系过于理想化、完美化,部分指标可操作性不强 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而言,设置科学、合理、规范的认证标准,是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必备前提。目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由通用标准和各专业补充标准组成。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标准为例,补充标准包括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三个方面,如“课程由学校根据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自主设置”、“绝大部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实验设备完好、充足,能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和实践的需求”等。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已经过多次修改,经过这些年的专业认证实践,基本得到了高校和专家的认可,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指标在设计上操作性不强,多数高校很难达到;标准中过多注重专业的教育投入,对专业的教育产出涉及较少;认证标准与国际公认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没达到与国际认证的互通和同步发展”。 此外,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各专业补充标准,对工程教育实践环节有比较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如果完全按照这些说明和规定来考察高等工程教育的实践教学环节,目前已经接受认证的很多专业或许是未达到标准的要求,至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是,已通过认证的这些专业,被指出在这一标准上存在问题的极为少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专业认证的核心,在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其普适性问题,即认证标准“门槛”的高低应该怎样设置。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应该如何克服这样的局限性,使得专业认证能更好地促进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值得进一步探讨。 2.4 专业认证与工程师注册的衔接不够 在建设现代社会的进程中,工程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一些场合,人们常常把科教兴国的‘科’就看作是科学,技术不过是科学的应用,工程不过是技术的应用。与之相关,人们也往往把尊重人才主要看作是重视科学家,或敬佩杰出的发明家,工程师则可能不被看重,通常是名不见经传。即使是高级人才,教授的名声常大于‘高工’,工程院院士的威望略逊于科学院院士。在教育观念上,不少人自觉地认为,一流人才应学理,二流人才可学文,三流人才去学工”。 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注册工程师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发展比较缓慢,目前只有在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少数专业领域进行注册,而在信息电子、交通、化工等领域,还没有实行工程师注册制度。目前的工程师注册工作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也不利于企业界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国际竞争。 专业认证是工程师注册制度的基础和保障,而工程师注册制度是建立健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外在动力。近年来,由于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目前还处于相对孤立的地位,没能与工程师注册制度很好地衔接,使得一些高校缺乏外在驱动力,高校参与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积极性不高,申请专业认证的高校比较少。 3 美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1980年,为了更好地促进工程界的合作,突出组织的专业认证功能,美国工程师专业发展理事会(ECPD)更名为“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ABET是世界公认的对工程、工程技术、应用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行认证的权威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认证组织,实行会员制,截至目前由30个会员和3个准会员构成。ABET通过推动和发展应用科学、计算机、工程和工程技术等教育领域服务于社会大众。ABET组织主体包括理事会、计算机认证委员会、应用科学认证委员会、工程认证委员会、技术认证委员会等。 ABET是会员制的工程专业组织联盟。按照专业性质的不同,各个专业学会被划分到四个认证委员会:应用科学认证委员会(ASAC)、计算机认证委员会(CAC)、工程认证委员会(EAC)和工程技术认证委员会(ETAC)。目前,在美国工程教育界备受瞩目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EC2000标准,但是最新的认证标准是2014~2015年度的认证标准。主要包括应用科学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准、计算机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准、工程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准和工程技术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准这四个部分。每一部分均包括通用标准和教学计划标准。 以应用科学认证委员会(ASAC)2014~2015年度的认证标准为例,通用标准包括学生、教育目标、学生的学习成果、持续性改进、课程、教师、设施、学校服务和财政支持等,共计8项;教学计划标准是适用于各具体专业的专门性教学计划要求,如健康物理学、工业卫生、安全、测绘和地理等有具体的教学认证标准。 ABET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以6年为一个认证周期,认证程序主要分为自我评估、现场考察、撰写评估报告、形成认证结论4个步骤。 首先,在自我评估阶段,高校申请认证的专业必须按要求提交认证申请,申请被ABET接受之后,高校开始根据ABET认证标准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包括专业教育目标和学生学习成果、阐明可持续性改进路径、收集学生工作案例、学校服务和财政支持等内容。自评报告应该对专业的优势和不足做出客观合理的分析,这一阶段可能需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接下来进入现场考察阶段,考察组要考核高校自评报告中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考察高校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报告、考试试卷、图书资源、学生学习与就业情况等,对高校自评报告中无法量化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分析申请认证专业教学中的优缺点,现场考察阶段历时约8个月。现场考察结束之后是撰写评估报告阶段,由认证专家组起草一份详细的认证报告,指出接受考察的专业的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该认证报告将送交申请专业认证的高校进行核对,高校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与认证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高校要在一个月之内将意见反馈到认证委员会,然后认证专家组再结合高校的反馈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并形成最终的评估报告,这一过程历时6个月。最后,形成认证结论阶段。在这一阶段,由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组织召开会议,根据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和高校的反馈意见得出认证结论,并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 ABET是民间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认证工作得到了雇主、公众和高校的广泛认可,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ABET认证体现了自愿性、非政府性、自律性、同行评估等原则,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美国的工程教育认证灵活评价不同类型院校的工程教育专业,促进了高等工程教育多元化发展,专业认证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根据工程教育自身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及时调整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反映工程技术领域最新动态,促进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 4 加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几点建议 4.1 重视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实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从本质上讲具有质量保障和水准共认的职能。推动开展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政府主管部门间接管理高校工程教育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冲击的必要措施。 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应做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对认证工作的认识,实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高等工程教育质量,推动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国际互认,提升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国际竞争力。其次,高校要从自身专业发展需求出发,主动申请并参与专业认证,严格按认证标准撰写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务必客观全面,不能避重就轻、回避问题。专家组要加强对高校提交的自评报告的审阅。高校要对专家组现场考察时提出的意见予以重视,及时与认证专家组沟通并改进,建立起“以评促建”的良好发展机制。 4.2 加强管理,建设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认证组织 目前,我国只是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还没有能够独立承担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由教育部和专家委员会共同承担组织开展的。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权责不清的情况,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管理混乱,认证专家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ABET是世界公认的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认证的权威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认证组织,实行会员制,经费来源主要是各个会员组织缴纳的年度会费和申请认证的高校承担的专业认证费。因此,我国在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建设中,首先要加强管理,制定政策法规,为专业组织的诞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还要创建具有社会中介性质的专业认证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认证工作。认证专家队伍应是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可以由来自高校、工程界、企业界的专家组成。政府要加强立法,保障认证专家工作顺利开展,使得专家组在认证过程中能够保持中立的立场,独立进行现场考察并做出认证结论。试点专业认证机构经费筹措渠道改革,提高认证工作效率。 4.3 认证标准要具有多样性,灵活性,与国际接轨 西安交通大学王昕红教授指出,“认证标准是认证者认识评估对象的状态并对其符合教育目标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的基本依据。认证标准具有统一性、标准化和先导性的特征,对被评对象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成立了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制定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程序等。截至2013年8月,我国共有373个专业点开展了认证工作。 虽然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已经过多次修改,基本得到了高校和专家的认可,但是仍然在指标体系、普适性、“门槛”高低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上文提到ABET根据工程教育自身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及时调整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反应工程技术领域最新动态,并且灵活评价不同类型院校的工程教育专业,促进了高等工程教育多元化发展,专业认证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这值得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习和借鉴。 首先,我国的高等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制定认证标准时,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和层次高校的实际情况,要立足于高校的长远发展,在确定通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各专业的补充标准,灵活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工程教育专业,形成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可操作性的专业认证标准。其次,我国的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适应教育国际化,与国际接轨。我们要以加入《华盛顿协议》为契机,及时关注国际认证标准的变化。如ABET制定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EC2000,几乎每一年度都会发布最新的认证标准,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也要适时做出调整,与国际接轨,加强国际互认。 4.4 加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与工程师注册制度的衔接 美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与其工程师注册制度有非常紧密的联系。高等工程教育为工程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系统的教育和专业训练,而工程师注册制度紧密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在美国,想要获得注册工程师资格,必须先获得ABET认证的专业学位,通过FE和PE,还要有四年工程实际工作经验。因此,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需加强与工程师注册制度的衔接,为工程专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今后,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质量将直接影响着未来工程师的专业水平,进而影响着工程师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韩晓燕,等.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研究综述[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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