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9月19日电(记者王烨捷 周凯 实习生汪奕)2017年起,上海的高考将由语、数、外统考成绩(不分文理,每门满分150分)和学生自选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每门满分70分)构成,其中3门自选课和外语不再在6月高考期间进行统一考试,而是采取随教、随考、随清的方式进行。这是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教委获得的信息。 根据今天公布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未来,对于一名高中毕业生的评价,将不只是“高考成绩”,高校招生的依据也将不仅是“高考成绩”一项。 9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新高考”对中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学生需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项考试涵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只须“合格”即表示通过考试。此外,语、数、外被单列作为高考必考3门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同时设置等级性成绩,一方面折算其中3门算入高考总成绩,另一方面,供高校招生作为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由学生自选的等级性考试均采取随教、随考、随清的考试办法,只要学生觉得自己可以参加考试,也能在高一、高二期间考完上述科目。但每个学生最多选考3门,每门功课高中3年间只能考一次。 外语考试被开了一道口子。根据上海方案,外语允许考生考两次,并且可以取其中较高的一个成绩作为高考成绩使用。据悉,到2017年,上海高考只有一天时间,仅测试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的成绩。 此外,上海市教委还将在未来3年内构建一套“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等,并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从2017年起推动该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也就是说,未来高校在上海招生,除依据“高考成绩”外,还可以制定一个符合本校某专业的“附加条件”,如物理学专业可以要求报考者物理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另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也将在考虑范围之内。当然,学校也可以选择仅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而不考虑其他两项。 对此,研究了11年高考改革的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张民选认为,“新高考”将对目前的中学、高校教育改革形成“倒逼”,“中学要考虑,怎么样去‘育人’而不是‘育分’;高校也要研究,我们的培养目标是什么,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招收什么样的人才合适。” 不过,张民选同时表示,现行的“新高考”方案可能只是本阶段结合现实的最佳方案,但高考改革绝不会止步于此,“美国、英国到现在还在改他们的考试制度呢,没有什么制度是完美无缺的。我们的方案也只是试行,要真正实施后才能看出效果来。” 本报杭州9月19日电(程振伟 记者董碧水)《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今天公布。试点方案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至2017年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根据方案,浙江高校招生考试将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方式。 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生的外语考试可在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中选择。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其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据方案,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介绍,考试将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设计命题内容,重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按照方案,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两次,选用其中一次作为高考成绩。 浙江考生在升入高校的通道、参加考试、对自己考试成绩的使用等方面也将有更多选择。 根据试点方案,浙江高校招生考试将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建立多类型、多元化的考试招生制度,弱化目前高考的“一考定终身”现状。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其中,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还可同时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一所录取高校。 除了可以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考生还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成绩选用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在录取环节,浙江的方案也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根据试点方案,录取将不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这样做,对考生来说,可以增加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有助于扩大考生选择权。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该专业的生源相对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高校在招生两年前向社会公布,科目数不超过3门。而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则要求在当年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校、学生不断相互选择中实现。”刘希平认为,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试点方案着力彰显了这一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选择权尽可能多地交给学生和学校,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与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现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