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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调研
时间:2014-05-22 10:08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职教所 点击: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在办学实践中积极寻求发展道路,在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与企业联合搭建平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路子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与社会效益。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决定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性因素,是职业院校办学的必由之路。为了破解校企深度合作的难题,近年来,我国职教界进行了积极探索,出现了校中厂、厂中校、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等校企深度合作的形式。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简称“莱芜职院”)在办学实践中积极寻求发展道路,在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与企业联合搭建平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路子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与社会效益。

  一、莱芜职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做法

  莱芜职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学院在校师生90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机械与汽车工程、冶金与建筑工程、师范教育与艺术等8个系,38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是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莱芜职院以“服务莱芜、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为办学定位,紧密联系实践,坚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和“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办学思想,结合学院实际,选对路子、找准定位,先后与泰山钢铁、特变电工、福田雷沃重工、北京汇源、鲁南制药、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等百余家企业、行业协会建立了校企一体化合作关系。几年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都在90%以上,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一)“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范例——鲁缆模式

  莱芜职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的典型企业是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简称“鲁缆公司”)。该公司是高端电缆领域的知名民族品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及南方电网公司的核心供应商。学院与公司在彼此深入调研、沟通交流,增进互信的基础上,于2011年4月9日正式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起初,校企合作双方是“学校专业培养+公司上岗培训”的普通模式,双方从学院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中遴选部分优秀学生组建“特变电工鲁缆班”,学生在经过短期培训后到企业实习或就业。由于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受到公司充分信任。校企双方决定深入合作,走“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的路子,在招生招工、人才培养、资源利用、文化建设、产学研用等领域全面对接融合。

  校企双方共同招生招工。莱芜职院和鲁缆公司共同制定招生计划和方案,组成招生小组,到所在地的新泰一中和新汶中学等学校,通过共同宣讲和组织高三毕业生到学院、公司参观等形式,使学生全面了解校企双方。学生入学前与鲁缆公司签订就业意向,入学后编入“特变电工鲁缆班”,并由鲁缆公司提供每人每年2000元的奖学金。这种“双录取”的方式让考生和家长吃了定心丸,不再为就业担心。2011年,学院仅在新泰市就招录“特变电工鲁缆班”学生100人,报到率100%。

  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学生。“特变电工鲁缆班”学生在学期间,由校企双方共商培养事宜,鲁缆公司派出技术骨干到学院任兼职教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共同建设专业。除了“特变电工鲁缆班”的共同培养外,每周四是鲁缆公司在校的公开课时间,用于知识宣讲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员工素养、制度管理和专业知识等。学院还邀请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学院就业指导顾问,开展就业咨询和就业讲座,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鲁缆模式营造了“一入学校门,就是企业人”的浓厚氛围,学生的学习责任和企业归属感得到强化。

   校企双方共同负责顶岗实习。“特变电工鲁缆班”学生毕业前一年到鲁缆公司参加顶岗实习,学院负责制定顶岗实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实习内容与实习进度,并为每位学生建立顶岗实习档案。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实行“双导师制”,学院和公司分别为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由双方共同管理学生。“特变电工鲁缆班”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和顶岗实习,经学院和公司考核合格后,即可直接留在企业工作。

  (二)覆盖多个专业,“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不断推进

   鲁缆模式为学院在更多专业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范例,通过移植、加工和创新,学院的其他专业也陆续开展了“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如学院商务管理系和北京汇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合作,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师生获得了汇源2.5升清润、1.88升多果乐、红标矿泉水等产品在莱城地区的独家代理权,并在学院成立经营部,学院提供仓库、启动资金及车辆等。汇源集团派市场人员常驻学院经营部,帮助指导拓展销售渠道、管理和监督市场运行,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学科建设、教学和学生实训。目前经营部营业额已过20万元,师生感受到了真实的经营情景,学习知识、适应市场、融入社会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莱芜职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特点

  与一般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这种企业仅仅作为学校“婆家”的形式不同,莱芜职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将企业理念、企业文化、先进技术、管理制度贯穿整个育人过程,双方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实现了学院与企业的全方位、无缝对接融合。

  (一)服务企业、面向社会是“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定位

  把为企业服务作为办学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为企业量体裁衣的培养模式是“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显著标志。学院通过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产学研用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一方面为企业培养和输送适销对路的人才,另一方面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力,提高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服务特定企业的同时,学院将“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进一步推广到其他专业,与本地区乃至外省许多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更多企业、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还全力打造了汽车修理实训室、食品加工实训室等,在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其产品和服务对社会开放。

  (二)全面融合是“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核心理念

  “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中,学院与企业是办学的双主体。学院与企业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相融合;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素质教育与技能培养相融合;共同构筑一体化教学平台,实现教学内容与生产项目相融合;共同建设“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共同开展岗位技能教学,实现能力培养与技能鉴定相融合;共同营造职场氛围,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最终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一体化对接融合要求。

  (三)“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贯穿育人的全过程

  “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涵盖招生——培养——就业整个育人的全过程。学院与企业共同商定招生计划,招生即招工。在学生入校后,由学院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特变电工鲁缆班”实行2+1育人模式,即头两年学生在校完成理论课和实训课的学习,这期间,企业参与学院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并为学生提供奖学金支持,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到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宣传企业文化;最后一年学生在学院和企业提供的“双导师”指导下,完成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学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即可直接在企业工作。“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使学院和企业形成了从学生入口到出口的共管共育的育人机制。

  (四)多岗轮换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革新,企业对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职业道德方面要求人文修养与心理状态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在专业素养方面,要求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与多元知识结构的综合;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一定的创新能力、灵活应变的能力、果断决策的能力等。为了使学生达到以上要求,在顶岗实习阶段,企业打破传统的“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方式,定位于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不是训练学生孤立、单一的岗位技能,而是通过从生产到销售的多个岗位轮岗,使学生体验企业运作的全过程,感受职业情境、学习“如何工作”,从而提高包括职业技能在内的个体在职业工作、社会交往、个人生活情境中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

  三、“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优势

  (一)校企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为体制基础,以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为平台,带动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实习实训、师资培养等在内的一系列教学改革。从区域经济、企业需求出发,将企业价值链、产业链、企业文化融入到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功能定位和历史使命中,真正实现了校企双方从思想到行动的深度融合。通过校企深度融合,学院及时获悉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最新信息、保证了专业技术的先进性。学院的办学理念得到创新、教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生的实践环节也得到充分保证。对于学生而言,学习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方向有动力,学习自觉性更强。“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增强了校企双方的责任意识,避免了以往校企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剃头挑子一头热”、工学结合“两张皮”等流于形式的现象,真正培养了适应企业需求和社会发展、掌握现代高新技术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控制数量,把握需求,毕业生适销对路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周期在3~5年时间,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确定性的影响,教育部门很难提前数年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做出准确预测,因此可能造成招生数量的盲目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专业招生数量,完全是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缜密研究基础上,考虑一定的淘汰率和岗位的变化,由校企双方协商制订的,具有规划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特变电工鲁缆班”首批58名签约毕业生已全部顺利到鲁缆公司就业。部分毕业生在入职后,以其扎实的业务素质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已经发展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这种为企业量身定制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模式,既破解了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受到企业的青睐和欢迎,与学院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同时,也促进了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

  (三)合作研发,促进校企双方可持续发展

  “校企一体化”不仅仅体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而是校企多层次合作、多方位互动、互利共赢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在技术研发方面,学院与多家企业和高校签订了科研合作协议,通过合作,学院的科研创新工作实现了较大突破,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已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00多项,累计争取科研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获得国家专利527项,解决企业重大技术难题30余项。在合作研发过程中,学院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方向,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企业主动向学院投资,将生产工艺、技术革新等提供给学院,促进学院的硬、软件发展,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

  (四)实现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提升

  通过“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企业在人力资源、技术进步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能够实现核心竞争优势的提升,从而获得更大收益。首先,得到了适应本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忠诚员工”。由于育人过程中的企业技术、管理、文化渗透和生源的本土化,使学生在掌握与企业岗位需求相一致的专业技能的同时,树立了较强的企业责任感,不但有效减少了学生入职后跳槽、人才流失、技术失窃等不稳定现象的发生,而且能够有效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产品质量与工作效率。其次,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通过与学院加强合作创新,整合外界技术创新资源,壮大自身研发实力,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节奏,提高创新成功率,同时降低了研发成本和技术交易成本。第三,提升了品牌影响力。企业从单纯的员工招聘需求到关爱学生的成人成才发展,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特变电工为例,它是我国输变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前景好,收益较高,尤其在景气指数飙升时期,能在该企业谋得岗位,已成为相关专业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一种奢望。我国部分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其用人制度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少数入围者独享美食,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特变电工鲁缆公司与莱芜职院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提供的完全是开放式平台,打破围城,面向全社会有志于输变电事业的青年学生招生招工。毕业生加盟特变电工后,这些多数来自农村的学生改善了自身经济状况,同时,将他们的家庭搬迁至公司所在的城市,从一定程度上,也为推进城镇化发展贡献了力量。这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应推动更多的企业在高职事业上肩负起社会责任,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巨大力量。

  四、“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思考

  莱芜职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的实践证明,只有面向市场、贴近企业,才能使高职院校的办学产生根本性的改变,才能培养出真正适合企业、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这一根本宗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有很多种,莱芜职院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是众多模式中的一种,其在发展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引发的思考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意义。

  一是需要法律法规,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化、稳定化。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专门法律法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责、权、利不够明晰。寻求校企合作多数是学校的自发行为,常会遇到企业积极性不高甚至不理解、不合作的情况;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学校则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因此,有必要出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企业在参与教学和管理、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等方面的责任,明确规定企业的优惠激励与惩罚措施,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国家制度稳定下来。同时,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用工行为,营造校企合作的良好环境。

  二是需要研究探讨,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难题。

  长期以来,我国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存在一些难以突破的问题。以订单培养为例,学校培养人才有一个时间周期,在几年的培养过程中,企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出现由经营不善而裁员甚至倒闭的情况,导致先前的订单协议无法履行。这是目前校企难以紧密合作的一个关键因素。类似“企业发展危机与合作办学风险”等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并在实践中不断改革与尝试,从而形成有效措施。

  三是需要灵活机动,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要学习借鉴,但不宜照搬照抄。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学校办学实际,创新改造、灵活实施,最终找到适合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就同一所学校而言,可以结合不同专业,尝试多种校企合作的模式。要加强校企融合,促进彼此间沟通和理解,找到两者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形成共同发展愿景,并在合作中吸收企业在管理、技术、企业文化等方面的优点和长处,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更有利的成才通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是需要企业视角,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诉求。

  我国的校企合作多数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模式,作为技能型人才需求和使用终端的企业如何想、希望怎样做,尚未得到政府和学校的充分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校企合作是市场竞争、政策激励、科技发展的共同作用,但这些因素也会因企业的规模、所有权结构、文化等企业内部特征的不同而变化。企业最终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做出参与职业教育的决策。单纯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应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允许并保障企业对利益的追求,通过完善社会利益机制,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促使校企合作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实现校企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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