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当前位置: > 高教新闻 > 国内 >
国家助学政策再完善:资助大门向每个学生敞开
时间:2014-09-03 08:28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张婷 点击:
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国家资助,相关手续是否便捷,有的省份大学学费上涨后,学生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否足够支撑学习生活?

2013年全国学生资助总额达1185.15亿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资助大门向每个学生敞开

  1999年以来,998.9万人获得了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032.08亿元。去年,贷款审批人数109.10万人,获得贷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3.23%。今年,国家将继续完善并推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 张婷)又到新学年开学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否顺利上学牵动着亿万人的心。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国家资助,相关手续是否便捷,有的省份大学学费上涨后,学生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否足够支撑学习生活?

  在教育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就这些大家关切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我国已建立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大门向每个学生敞开,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总额再增加 覆盖全学段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累计资助金额1185.15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资金),比上年增加59.07亿元,增幅5.25%。

  在资金投入配比上,来自政府的投入共805.43亿元,占67.96%。其中,中央财政427.75亿元,地方财政377.67亿元。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学生资助政策,财政投入大幅增加。张光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高校学生资助资金为例,2006年财政投入资金为24.79亿元,到2013年,财政投入达288.29亿元,增长了11倍。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完整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推动全国32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了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同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膳食补助;在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对中职生,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对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加“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即从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到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对研究生,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在内的资助政策体系。

  据了解,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将全面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奖助政策还将进一步完善。

  提贷款额度 拓注资渠道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大学学费上涨问题,张光明回应道:“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助学贷款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不会因学费上涨导致学生失学。”

  《通知》要求,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将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与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挂钩,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

  上调后的标准是否能保证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对此,张光明举例说:“一个本科生,可以申请8000元助学贷款,同时还可以再申请3000元左右的助学金,这样一年就是1.1万元。除去四五千元的学费和1000多元的住宿费,还是有钱生活的。可以说,国家的政策是能实现‘保基本、兜底线’的。”

  张光明还指出,各省在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学生的补助力度。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福建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至25%的资助经费。从目前来看,没有地方反映出现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教育部今年将加大对各地的监督,确保学生上得起学。

  手续更便捷 受惠人更多

  大学新生会因不了解国家政策而错过了国家助学贷款,最终导致无法上学?张光明表示,为保障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做好了多项准备。

  首先,每一个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会收到一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可以根据上面的提示,在生源地或校园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也并不复杂。

  其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各地、各校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13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去年,开办校园地贷款的高校979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37.34%;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2464个,占全国区县总数的86.09%。这保证了大学生能够顺利申请到贷款。

  再其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公布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010—66092191,有关助学贷款的问题,比如,希望理解相关政策的、对办理贷款问题进行投诉的,均可拨打此热线。

  值得一提的是,大学生也不用为还款着急。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贷款学生毕业后视自身就业情况,在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6年内还清本息即可。

  统计显示,自1999年以来,累计998.9万人获得了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032.08亿元。去年,贷款审批人数109.10万人,审批金额148.46亿元,获得贷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3.23%。

  张光明说:“今年,国家将继续完善并推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27日第1版

扩展阅读一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学校收费调整答记者问

2014年08月22日  作者:焦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调整有程序 资助已先行——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学校收费调整答记者问 


  学校收费事关千万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每次调整都备受社会各方关注。去年以来,执行了10多年的学费稳定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这些省份的调整情况如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是否会出现困难?学校收费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近日,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十年稳定取得良好效果 收费调整经过规定程序

  :国家对学校收费管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从1996年开始,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从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到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一系列收费政策,并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学校收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国务院或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的宏观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审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具体收费标准。二是收费调整要严格履行程序。各省份在调整学费标准时,要科学核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财政拨款水平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标准;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重点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提高收费决策的民主化;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学生家长能明明白白缴费。三是收费标准多年保持稳定。自2001年起,每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都联合发文,要求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5年内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在学费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的这段时间,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家庭学费负担相对越来越轻;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据统计,2012年全国教育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为80%,学费收入占比为13%;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总投入中财政性经费占比为68%,学费收入占比为17%。10多年的稳定政策取得了良好政策效果。

  :目前已调整标准的省份情况如何?

  :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情况如下:一是已调整省份不到三分之一。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二是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各相关省份大多是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了不同的学费标准,不同专业涨幅不同。如江苏,文史类和体育公安类专业涨幅为13%,理工类专业涨幅为23%,医学类专业涨幅为47%。有的省份不同学校涨幅不同,如湖南,一本学校涨幅在18%-30%,二本学校涨幅为6.7%。宁夏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文史类新标准4000元,涨幅54%;理工类新标准4400元,涨幅57%;医学类新标准5300元,涨幅76%;艺术类新标准8000元,涨幅23%。三是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一些省份在这一过程中探索了新的做法和经验,如山东省邀请媒体代表来抽签决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浙江省请消费者协会来参与组织召开听证会,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目前学费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情况如何?

  :目前比较通行的研究观点是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据统计,2013年我国城镇家庭户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户均人数)为77092元,农村家庭户均收入(人均纯收入乘以户均人数)为34516元,均比2006年增加了2倍多。从已经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9个省份来看,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新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均低于8%,最低的是江苏省为5.6%;占当地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最高为21%(湖北和广西),最低为9%(天津)。从全国来看,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公办高职高专学校生均学费为5164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5%。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资助政策已成体系 保证每个学生不因贫辍学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什么样的资助政策?

  :这些年,国家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政策覆盖各个学段,资助大门向每个学生敞开。

  幼儿园,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推动全国32个省份(含新疆兵团)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了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同时提供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中职,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本专科生,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加“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即从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到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研究生,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在内的资助政策体系。

  目前全国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各种资金,总金额在1500亿元左右,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超过75%,比2006年增长了13倍多。

  :这两年调整收费标准的主要是高校,请详细介绍一下高校的资助政策都有哪些?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是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重要基础。资助工作跟得上,学校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将会更加有利于贫困家庭学生,学校会有更多的资金用来资助困难学生、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在各级教育资助政策中,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内容最丰富,资助形式最多样,覆盖入学、就学和毕业后各个环节,基本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目前的资助政策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特别优秀的本专科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资助面约3%,每生每年5000元。2013年资助近70万人。

  3.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资助面20%,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2013年资助近500万人。研究生资助面100%,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或就读高校(校园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已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资助比例政策更加灵活,可突破原20%的限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2013年,资助学生260多万人。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6.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高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7.新生入学资助。从2012年起,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提供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以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用,省(区、市)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录取每人资助1000元。每年资助学生20多万人。

  8.“绿色通道”。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不高于每生每学年6000元。2013年,资助学生3万多人。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达到574亿元,比2006年的167亿元增长了约3倍;其中财政投入达到288亿元,比2006年的29亿元增长了10倍;生均资助经费达到普通本科1848元、高职高专1071元,比2006年增长了约3倍。

  :已调整收费标准省份对学生资助有什么新动作?

  :各省份在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同时,十分重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在严格落实国家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这些省份均要求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同时规定学校须对5%-10%的特困生减免学费;天津市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贵州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助经费;福建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资助经费。各省份均按要求设立了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从目前来看,没有地方反映出现了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收费资金上缴财政专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瞎花

  :请问国家关于学校收费有什么管理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一是收费标准要经过价格部门审批。具体程序是,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二是要凭证收费。学校实施收费时,要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上会写明学校可以收取的每一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和审批文件,不能无依据收费。三是要依法开票。学校收费时,要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能随意乱收费。

  :请问学校收费资金如何管理?

  :学校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根据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学校所收取学费要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学校收费资金的使用,也必须要按照支出用途编入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收费资金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照支出经济分类,逐笔核算收费资金的用途,年底向主管部门报送决算。部门决算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和使用收费资金。

  :请问学校收费信息要不要公开?

  :要公开。一是从2002年起,国家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收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投诉方式等,都要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二是近年来,教育部加快推进了直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直属高校在预决算批复10个工作日内公开学校预算、决算信息,并公开至项级科目。去年推动75所直属高校公开了学校2013年度预决算信息。今年又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公开了直属高校2014年度预算信息。今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高校的财务、资产和收费信息都要按规定公开。三是全面推行“阳光财务”将是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在公开内容上要进一步细化实化,专项资金要公开到具体项目;在公开层级上,各级教育部门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在公开重点上,要把老百姓关注的支出事项彻底公开;要逐步把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向师生、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学生家长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经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到评估都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22日第4版

扩展阅读二

各地高校多措并举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大学

2014年08月23日 作者:周洪松 董少校 阳锡叶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贫寒何足惧 圆梦有通途

——各地各高校多措并举保障贫困学子上大学

  今年高考,一些重点高校纷纷制定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的“自强计划”、“圆梦计划”、“励志计划”、“扬帆计划”等自主选拔专项计划,同时做好资助帮扶等工作,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提供更多上好大学的机会。

  当载着幸福的录取消息到达一个个乡村时,整个村庄都随之沸腾。

  在湖南省平江县瓮江镇英集村,黄新仁得知自己被心仪的东南大学录取后兴奋地说:“我真的太高兴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增加了我上重点大学的机会,现在我恨不得马上到学校去报到。”

  同样的兴奋,在中国农村大地“传染”;同样的激动,在中国农村学校上演。在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规模的政策支持下,寒门学子考上重点大学的好消息,成了乡村最令人艳羡的谈资。

  踏入重点高校,梦想照进现实

  平江县英集村是一个偏远山村,除了外出打工外,人们主要靠种植水稻、辣椒、金钱橘来维持生计。为了照顾家庭,黄新仁的父母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外出打工,生活开支基本靠干点农活打点零工来维系。懂事勤奋的黄新仁,成绩一向不错,不过由于压力过大,他在高考中发挥有点失常。走出考场后,他一度情绪低落,特别沮丧。

  但他赶上了国家的好政策。今年高考湖南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去年的1231人增至2515人,增加了1284人。平江县作为湖南省4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可以享受提前批次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黄新仁通过老师指导、网上查询,知道自己被录取到东南大学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让自己可以享受20分左右的政策优惠。得悉情况后,黄新仁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志愿中填了东南大学,7月14日录取情况揭晓,他如愿以偿。

  这个暑假,位于太行深山区仅有27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涞源,有6名考生考上了清华、北大,还有两人分别被中央美院、中国人民大学录取。

  被清华大学录取的刘怡敏,家在该县马庄乡范台村,从县城出发沿着蜿蜒起伏的山间公路,驱车近一个小时才能抵达。这些天,刘怡敏一家一直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连日来,他们家被前来祝福和贺喜的十里八沟的乡亲们踏破了门槛儿。“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孩子算是有了个好前程。”老夫妇俩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

  “刘怡敏今年的高考成绩是669分。得益于‘自强计划’,她获得了50分的加分。”涞源一中校长王永生说。

  学生未进校,关怀已送到

  为9名新生提供到上海的飞机票,为33名新生提供路费补贴,对13名学生展开家访,亲手送去录取通知书……今年暑假,华东理工大学对“励志计划”新生送去贴心关怀,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耽误入学或影响学业。

  在“励志计划”招录工作中,该校与42名学生一一电话联系,询问家庭情况,向有需要的学生介绍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得知来自云南、贵州、陕西的9名“励志计划”新生将独自来校报到,学校给他们订好飞机票,把电子客票行程单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学校还对其他33名新生每人提供500元路费补贴。

  一根电话线传递温情,一次家访更让人舒心。8月上旬,学校老师带队,前往安徽潜山、舒城县,河南镇平、内乡县和云南寻甸县,向13名“励志计划”录取新生亲手送达录取通知书。家访老师不仅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重点讲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还给学生带上了U盘、校名T恤等小礼品以及路费补贴。

  据介绍,该校还将为“励志计划”学生送去成长的关怀。8月中旬,这42名学生已提前到校,与新生党员一起接受一周集训,开展爱校荣校、理想信念、学习技能、励志成才等多个主题教育活动,从而深入了解校园,更快适应学校生活。

  开通“绿色通道”,多种资助并行

  对于黄新仁来说,艰苦的家境也曾让他为学费而担忧。不过,了解到国家的助学政策后,他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了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贷款。之后,他又通过学校介绍、教育局认定,向岳阳市教师奖励基金会申请了“育才行动”资助,即将享受3000元的大学新生贫困资助。

  即将迎来新生的各所高校,也正紧锣密鼓地向贫困地区学生宣传最新政策和资助项目。

  西南财大学工部副部长周敏说,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更新并邮寄了《新生入学指南》,详细阐述最新政策和资助项目,并就如何申请办理绿色通道、进校后如何申请各类资助等作详尽说明。而且,暑假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值班,全天候开通电话、网络咨询平台,为贫困新生答疑解惑。学校还将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发放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也会悄悄地每月在其饭卡里充上100元。

  让贫困生顺利入学,只是资助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让学生资助从“输血”向“造血”转变。

  复旦大学今年完成贫困专项招生240人,与去年相比猛增3倍。学校搭建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综合资助平台,实行“双助计划”,一方面为学生提供经济资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另一方面提供成才辅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

  在西南科技大学,投资25万元成立的“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创业超市”是该校最大的勤工助学基地,开创了从创业设计、实施、货源采购、商品摆放、内部管理到销售服务全过程,都由学生自己完成的全新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模式。学生创业超市平均每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00余个,累计发放勤工助学津贴50万元,让学生资助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本报记者 周洪松 董少校 阳锡叶 倪秀 通讯员 房树芬 卢晓璐 李海涛 执笔人:本报记者 纪秀君)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23日第2版

延伸阅读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
2014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
http://www.jlgjxh.cn/article/9/buweilianshuwenjian/2014/0725/2973.html 分类:部委联署文件  日期:2014-08-1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
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http://www.jlgjxh.cn/article/9/buweilianshuwenjian/2014/0522/2806.html 分类:部委联署文件  日期:2014-05-22
 
教育部:生源地贷款成为国家助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途径。根据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增审批贷款金额120.67亿元。 ...
http://www.jlgjxh.cn/article/3/guona/2013/0909/2285.html 分类:国内  日期:2013-09-09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
http://www.jlgjxh.cn/article/9/buweilianshuwenjian/2012/1031/1418.html 分类:部委联署文件  日期:2012-10-31
 
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
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要求,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全面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有关要...
http://www.jlgjxh.cn/article/9/buweilianshuwenjian/2012/0809/1258.html 分类:部委联署文件  日期:2012-08-09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