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还要用好权——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编者按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当前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在实践中,不少地区遇到了诸如“教育行政部门如何下放权力”、“高校获得自主权后如何办学”等难题。全国政协教育界别的委员们为此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 用好自主权考验高校智慧
“现在直属高校有相当的自主权,关键在学校会不会用、怎么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说,比如,用好专业设置权、自主招生权、教师招聘权等,这些都考验着高校的智慧和水平。 刘川生说,各级政府职能都在转变。教育部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这样的改革实际上是在为学校发展松绑,我们高校非常欢迎。但从另一个方面讲,高校必须深化改革,练好“内功”,真正做好“用好自主权”这个课题。 “教育部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一所高校要自主办学,首先要有自己的‘法’,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力下放之后,要依法用权。”刘川生认为,大学章程的制定是一个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依,其难点在于如何体现大学精神、自身特点、办学理念、历史传承等。 “大学章程的制定要汇聚教工、学生和校友的共同智慧。我相信,随着大学章程的制定,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会不断完善,办学水平会得到大力提升。”刘川生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胡凌云: 管办评分离一步步走才能稳
“要管、办、评分离,要实现职能转变,不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是什么都放权不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胡凌云认为,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有试验,一步步走才能走得稳。 “管、办、评分离,要十分慎重。学科评估如果交给第三方评价来做,如何实施,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如果根据这个机构的评审结果拨付高校经费,那么,这么大的权力谁来监督,会不会滋生腐败问题?在没有成熟的配套政策下,这样的放权是冒险的。”胡凌云说。 在胡凌云心中,简政放权的路径是:第一步要遵法治,必须依法简政放权,什么权力收上来,什么权力放下去,这些要有法律依据。如果行政部门放掉了法律赋予的责任,也是一种违法。第二步是转责任,在放权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审批权下放,监管权加大。第三步是精人员,放权之后,事少了,人员也可以减少了,政府就小了。 “改革要顶层设计和摸石头过河相结合,不能操之过急。中国这条船太大了,情况复杂,绝不是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今天就希望明天发生变化。”胡凌云认为,教育改革是渐进式改革,不能有大起大落,更不可用“休克疗法”,只管起飞,不管降落,而是需要渐进式的、管用的、配套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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