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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模扩张到结构优化: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时间:2012-06-27 09:22来源:《教育发展研究》2012年第5期 作者:高莉 杨家福 点击:
本文针对教育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建议提高职业型、应用型、非正规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注重不同层级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的衔接性,将英才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加强对教育结构调整的预测性研究。
  摘要:教育结构调整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中具有战略意义。目前,我国的教育结构在类别、专业、布局和英才教育体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教育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建议提高职业型、应用型、非正规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注重不同层级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的衔接性,将英才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加强对教育结构调整的预测性研究。
  关键词:教育结构调整;规模扩张;结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
 
  教育结构从宏观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倾向及教育价值观,既是国家和政府调控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人们理解、评价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所以说教育结构调整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中具有战略性意义,是因为教育结构调整为发展要素的有序流动与有效组合确定了基本框架。首先,教育结构调整本身含有优化“教育结构”这一要素的要求。其次,教育结构决定了教育投入的使用方式。教育投入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在教育投入总量给定的条件下,教育经费按照什么比例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分配,直接决定了教育产出的效能。再次,教育结构调整对于要素组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结构调整要求资本、劳动、技术、技能、学生等发展要素跨越教育的类别边界向亟待加强的教育类别如职业教育流动,要求资本和人力(“劳动”与“技能”两个要素的复合体)向亟需发展的教育类型流动。[1]
  教育结构优化,是指教育纵向子系统的级与级之间、横向子系统的类与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得到合理调整。目前,教育结构在类别、专业、布局和英才教育体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从四个方面进行阐释。
  一、优化教育类别结构
  教育类别结构是指各大类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占全部教育系统在校总人数的比例,以及各大类教育在校学生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主要是协调发展学术型、应用型和复合型等各类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比例。[2]目前在教育类别结构方面,最应该关注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合理配比问题。
  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构矛盾。中等教育的结构问题主要是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合理配比问题。从2000年到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国普通高中在校人数从1201万增加到2409万,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仅从1229万增加到1600万。2005年,职业教育在校人数和普通高中在校人数之比跌至2∶3左右,其中尤以2001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最低。2004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普通教育的规模达到38.6%,中等职业教育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普通高中教育的增长速度。这种趋势直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若干政策文件出台后才得到遏制。在国家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调控下,职业教育在校人数有了缓慢增长,到2010年,普职比例大体相当,2010年达到2231.8万人,比2005年增加631.8万人,年均增幅达8%。为此,在调整、维持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模的基础上,要通过制度建设和采取有效的政策举措,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
  在高等教育中,这种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在专业性教育和学术性教育的合理配比关系上。自1990年试办第一个专业学位以来,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2009年,我国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专门追加5万人的招生指标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招收硕士生的比例从2008年的7%提高到17%,[3]专业学位研究生历年累计招生86万人。但从2010年的教育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专业博士在校生数量是254732人,学术型博士的在校生人数是4218人,两者的比值是60∶1;学术型硕士的在校生数量是1062020人,专业硕士的在校生数量是217446人,两者的比值是5∶1。目前,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急需高等学校培养大量的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而对学术型人才的需求量有限,劳动力市场上每年可提供的学术型人才岗位不超过20万人,[4]由此,需适当压缩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的招生比例,不断调整专业性教育和学术性教育的结构比例,以适应人才市场需求。
  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结构矛盾主要是指全日制教育、业余教育、短期培训、广播函授、卫星电视教育等各种办学形式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合理。[5]我国已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日制正规教育体系,但非正规教育尚比较薄弱,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缺乏对短期培训等形式的制度安排。2010年,学历教育(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在校人数达13429万人,而非学历教育的在校生人数仅为5624万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人数比是2.5∶1;在非学历教育中,中等职业教育中资格证书培训的在校生有452万人,岗位证书培训的在校生有524万人,就我国数以亿计的劳动力大军来看,岗位培训和进修培训是获取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但其教育规模还远远不能适应、满足劳动力的知识需求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国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人才结构与就业结构、产业结构不相匹配,严重制约我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例如,2008年,在我国全部法人单位中,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4548万人,而中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总数为2285万人,且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呈现出严重倒挂现象;中级工及以上等级技术工人数仅占全国法人单位生产工人和第一线服务人员总数(1.7亿人)的13.5%,比例严重偏低,不适应我国未来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高的需要。[6]特别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众多,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新增加“两后生”人数为443.1万人,[7]他们学历较低,且大多没有受过职业培训。可见,教育类别结构直接决定了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结构,在此背景下,调整教育类别结构显得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教育类别结构的矛盾一直在持续,这主要源于几方面原因:一是受传统的影响,社会上重普教轻职教,重学术型教育轻应用型教育,重正规教育轻非正规教育的问题十分突出,职业型、应用型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职业教育管理体系的弊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沿袭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形成了“谁办学、谁管理、谁受益”的办学模式,办学与管理合二为一。管理部门主要有三块,即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行业协会等,[8]职业学校有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劳动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还有农业部门管理的农业广播学校等。三是在非正规教育中,职业培训等教育形式没有受到重视,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因此,相应的战略性调整是: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构比例上,加大职业教育和专业性教育的比重,增加专业硕士与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总量;在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结构比例上,加大非正规教育即继续教育的比重,尤其是农民工转移培训与职业培训的比重,并且提高职业培训的层级,以解决“技工荒”的问题;在职业教育内部,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加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比重。
  二、优化教育专业结构
  教育专业结构问题是指中等专业学校和大专学校系科专业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专业设置是否与劳动力的需求相符合,不同层级同一专业的纵贯结构是否合理。
  以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结构为例,生产工人、农业生产者和第一线服务人员专业的招生数为430万人,仅相当于招生总人数的49%,专业技术及管理类专业的招生数为440万人,占招生总数的51%,由于第二类专业中大约有15%会作为第一线生产和服务人员来培养,因此,从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总规模来看,蓝领职业岗位大约占57%,白领岗位占43%,与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培养方向相近,容易造成供大于求。在2009年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专业的招生中,大学本科招生28万人、专科23万人、中职112万人,在财务会计专业的招生中,本科招生16万人、专科28万人、中职38万人,在学前与小学教育专业的招生中,大学本科招生3万人、专科5万人,中职34万人。[9]表明不同层次院校的同一专业培养趋同,中职与大学本专科重复设置,在未来劳动力市场上很容易导致供远大于求的情况。   
  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教育体制关系。首先,政府缺乏对高校专业和职业教育专业的统合统整机制。在我国,由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分属两种不同的教育体系和不同层级的管理体系,政府缺乏对二者之间以及二者与市场需求的统合统整机制。其次,受组织利益的影响,一些地方性职业院校热衷于“学校升格”,期望通过学校升格来维持办学;而有的职业院校培养质量虽好,但在发展过程中盲目追求“升格化”、“学历化”,以致在升格过程中失去了原有的“职业性”,造成中职与大学本专科专业的重复设置,使人才培养目标趋同。再次,专业设置不合理。一方面,政府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力度不足,专业数量、种类未能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结构均衡。另一方面,在专业设置上,学校倾向于开设一些准入门槛较低、无需添加实验实训所需场地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专业,或大量开设热门专业以吸引生源,而这些专业大多与大学本专科重复设置,在劳动力市场上容易造成供大于求的局面。
  要解决教育专业结构的优化问题,可能有如下几种策略:首先,加强对中职、高校等不同层级教育的统合机制,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等规定,对高校本科、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作出清晰、明确的定位指导和专业设置规定,特别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型”、“应用型”特点。其次,建立人力资源供需联动机制。在政府层面,教育主管部门应与政府发展计划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合作,构建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的对接机制,发展计划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同时测算所需人才的数量、类别、质量,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准确统计就业数据,将人才短缺与过剩信息及时传递给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门也应加强和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各行各业的人才需求,教育部门应根据当前和未来的人才需求,合理调整教育结构,使教育结构与就业结构动态均衡,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相适应。[10]在学校层面,各职业学校应建立起市场导向、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开展定向培养和订单式培养;积极与对口行业协会合作,借力行业协会的中介和桥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再次,要做好不同层级教育的结构优化。逐步取消初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明确不同类型职业教育的定位,限“低”提“高”,提高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强教育体系内部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使不同层级教育之间纵向衔接,同一层级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沟通。
  三、优化教育区域布局
  教育区域布局指的是正规学校的地区分布结构。区域布局是否合理,关系到教育体系能否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效融合,能否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对接,以及推动地区生产力要素建设,培养出适合区域发展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
  教育区域布局应与地区的功能定位相联系。2011年,国家基于城市化战略格局、农业战略格局、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思考,把我国国土划分为三个主体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并强调了依靠科学技术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定位,为教育区域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契机,既需要对教育进行体系结构的调整,也需要进行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学科结构的调整。
  在优化教育区域布局时,要从区域一体化的角度来进行制度设计,注重大区域的教育协调发展及区域内部的教育互补性。在以往的教育布局中,通常以县、市为基本单位,不管当地的经济、产业、教育结构和水平如何,都要确保县、市具有齐全的教育类型,其结果往往是“全而不精”,以致造成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在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中,要扭转以往地方各自为政和盲目规模扩张等错误观念,着重从教育大区域的角度进行结构布局,将教育区域布局定位和大区域功能定位相联系,实现区域内不同地区教育结构的互补。比如北京和河北同处于“京津冀”的大功能区域内,具有一体化的区域功能定位,但北京、河北的经济发展结构和教育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所以要从大区域一体化的整体角度来统筹,在河北地区可着重发展职业教育,北京则应适当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从大的范围来讲,教育布局还要考虑东中西和城乡布局的优化。教育地区布局的优化,实际上是缩小知识的地区差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东、中、西部的高等教育布局和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基本保持一致,由东向西依次呈递减趋势,中西部大学的数量明显偏少,不均衡性较为突出。截止到2005年5月,我国共有普通高校(不包括港、澳、台高校)1794所,其中本科层次的高校701所,专科层次的高校1093所。本科层次高校在东、中、西部的分布情况为:东部354所,占50.5%;中部212所,占30.2%;西部135所,占19.3%。专科层次高校的分布情况为:东部487所,占44.6%;中部400所,占36.6%;西部206所,占18.8%。可见,西部地区无论是本科层次还是专科层次高校的比例都不足20%。[11]我国教育的城乡分布差异显著,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和高等院校多集中于城市,农村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因此,我国的东中西和城乡差距需要从国家层面谋划并整体推进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改变教育的城乡布局差异。
  四、建构英才教育体系
  英才教育是指为在智力、创造性、艺术、领导力以及特定学科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儿童和青年,提供不同于学校日常教育的区别性的服务和组织活动,目的是为了充分挖掘人群中1%的高智商儿童在天赋才能方面的潜能,通过满足其特殊的需求,使其得到充分发展。英才在我国人力资本结构中处于最顶尖的位置,我国英才奇缺,很大原因就是英才教育体系的缺失。
  英才儿童在人群中是客观存在的,一般存在于前1%-5%的人群比例中。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英才教育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中,并建立了系列的英才教育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英才教育管理和研究机构,建构了完善的英才教育培养体系,并将英才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韩国为例,政府出台了《英才教育振兴法》(2000年1月28日)、《英才教育政策推进方案》(2001年9月)、《关于英才的早期开发和培养———2002年度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实行计划》(2002年)、《英才教育振兴法实施令》(2002年4月18日)、《英才教育振兴综合计划确立方案》(2005年),构建了包括小、初、高中的211所英才班、英才教育院,高中阶段的20所英才学校,大学阶段的专门培养院校在内的英才教育培养体系,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英才教育制度体系。[12]2010年,约40万名中小学生(相当于韩国中小学生的5%)参与了卓越教育,其中前1%(8万余名)的学生进行了英才教育。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英才培养政策,没有中长期的英才教育发展规划,没有完备的选拔和培养机制,英才教育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一大缺失。就潜在需求来看,2009年,中国内地中小学生有19956万人,即使以1%来计算,也有200万学生是中国中小学英才教育的对象,如果每班20人,则有10万个英才班级的缺口,如果每校2000人,则有1000所纯粹的英才学校的缺口,这表明,英才教育亟待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中来。综上所述,教育结构调整在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具有战略性意义,但我国在教育类别结构、专业结构、布局结构和英才教育体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的涉及体制机制问题,有的涉及不同组织的部门利益冲突,有的涉及市场和家长的盲目性,牵涉面较广,利益方众多,需要政府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予以调整优化。
  建议将英才教育纳入到教育体系中来,提高职业型、应用型、非正规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注重不同层级教育的专业设置合理性。在教育结构优化中,要重视发挥政府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的作用,增加政府对各类教育的统筹能力,建立大区域视野下的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同时,教育结构优化还需要科学的理论支持,加强预测研究,根据区域整体和当地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未来变化合理调整教育结构,以便适时出台政策方案进行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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