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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品管不好就会出大事
时间:2013-06-09 08:16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婀娜 点击:
最近,复旦大学校园投毒事件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爆炸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复旦校园投毒案和南理工实验室爆炸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实验室危险品管不好就会出大事

某高校混乱的实验室。(资料图片)

  近来,复旦大学校园投毒事件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爆炸事件为实验室安全敲响警钟,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忧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安全知识缺乏  管理面临挑战

  陈文是北京某科研院所化学实验室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近日,实验室负责人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强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让她前所未有地对实验室安全问题提高了警惕。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引发的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一直吸引着公众的注意。2008年,云南省微生物研究所天然产物实验室发生爆炸;2011年,南开大学化学实验室爆炸,一女生手部严重受伤;2012年2月,南京大学实验室发生甲醛泄漏,近200人被紧急疏散。

  陈文告诉记者,实验事故离这些专业领域里的每一名师生都不遥远。几年前,一名上海的博士生做实验时没戴防护眼镜,结果过氧乙酸溅到眼睛里,致使双眼受伤;还有实验人员将乙醚提取物置于冰箱中过夜,第二天打开冰箱门时发生爆炸。“各个相关环节都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陈文说。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北京大学化学院教师杨玲主讲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课程多年,她说:“目前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实验室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几千种,若有不慎,甚至会引发连锁事故,十分危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仅设立化学化工专业的高校就有100多所,化学、化工、生物、环境科学以及一些前沿交叉学科都有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安全管理面临巨大挑战。

  相关规定早有  落实情况堪忧

  教育部在近日发出的通知中强调,要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申购、领用到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账、双把锁制度。

  其实,国务院2002年1月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此条例,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具体办法,各高校也据此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办法。

  然而,据记者了解,现实中这些规定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在某“211”高校化工学院任教的王明举例说,虽然学校明文规定进入实验室要穿实验服、不能穿露脚趾的鞋子,但夏天仍有学生穿着半袖衣服进入实验室。

  陈文表示,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危险化学品必须立即放回学校危险品仓库。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药品被制成试剂,供多次实验使用,每次实验后,往往会放在实验台上供下次继续使用,携带药品外出的情况并非不可能发生。

  王明说,尤其是硕士、博士阶段的学生,往往要独立完成实验,因此实验室即使有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规定,也没有形成严格、周密的安全氛围,监管并不严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化学实验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往往只有在出了安全事故后,才能真正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一般情况下,学校往往更加关注科研成果的取得,而不是日常的实验室安全。

  强化安全教育  完善监管体系

  “如果不建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推进。”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薛怀国说,在美国高校,科研人员进入实验室前,要进行严格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只有通过严格的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对安全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习惯。

  杨玲说,很多高校师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缺乏全面了解,相关的培训也较少。因此,需要组建专业的师资队伍强化培训;在课时及课程安排上,也需要获取更高层面的政策支持。

  据记者了解,对于许多高校来说,开设成体系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难度很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大多流于表面。

  薛怀国认为,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十分必要,要对管理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不能不了了之,这样才能让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王明告诉记者,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非常重视实验室事故的通报,信息非常透明。一般情况下,发生实验室事故后,会立即组成调查小组。事故分析报告也会通告所有相关专业实验室科研人员,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在杨玲看来,监管体系的完善是相关规定落实到位的关键。美国高校均设有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职部门,由主管校长直接领导,其级别与中国高校的实验室及设备处、物资处等同。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高校中此类机构的人员规模约为50人。而我国大部分高校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大多挂靠在实验室与设备处、物资处等单位,一般只有2至4名专职人员,人力资源有限,经费缺乏,难以开展深入、细致、专业的工作。

  王明表示,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对实验室安全的规定并没有我国高校严格、细致,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非常到位,让人感受到其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每一名学生,保证每一名实验者不留下健康隐患,而不仅仅是为了通过检查,为了不出大的事故。(记者俞水)

    《中国教育报》2013年6月8日第2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技厅[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近,复旦大学校园投毒事件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爆炸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学校和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二、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对废弃实验室处理的审批、监管力度。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各地、各部门和各校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五、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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