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答记者问为更好地推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增强高校以及社会各界对计划的理解与认识,结合计划制订过程中对一些重点问题的考虑,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9个普遍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2011计划”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 1998年5月4日,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宣布:“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由此,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了“985工程”。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刘延东国务委员多次指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抓紧提出落实方案。教育部、财政部高度重视,决定启动实施“2011计划”。经反复研讨,不断梳理思路,多次修改细化方案,并先后听取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第21次咨询会议代表、地方教育部门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基金委、中国科协等11个部委和单位的意见。教育部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长专题办公会审议文稿。 2011年12月27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2011计划(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建议尽快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启动实施。2012年3月22日,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上,联合颁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2.请问实施“2011计划”的重大意义,为什么选择协同创新作为主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着新的变化,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特别是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知识创新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这种大背景下,各国为掌握国际竞争主动,纷纷把深度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战略选择。 创新能力不足既是我国教育、科技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也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创新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效率不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脱节。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已经不再是某一个体、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孤立发展,迫切需要突破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社会创新力量的协同共进,从而实现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根本提升。 高校拥有天然的多学科优势、丰富的人才资源以及多功能特性,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必须肩负起协同创新的时代重任。依托高校的优势学科群,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等建立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有机整体,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为国内外诸多协同创新实践所证明的。 3.“2011计划”理念先进、内容丰富,请总结概述一下计划的总体思路。 “2011计划”的总体思路是:面向需求、推动改革、探索模式、提升能力,可简要归纳为“1148”,即:一个根本出发点、一项核心任务、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和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 (1)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国家急需、世界一流”既是“2011计划”的目标和方向,也是标准和条件。旨在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集聚一流的创新团队,形成一流的创新氛围,巩固一流的创新成果,培养一流的创新人才,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同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办学新模式,加速建立能够冲击世界一流的新优势和新实力。 (2)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2011计划”提出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的核心任务,目的是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增强三者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增强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其中人才是根本,学科是基础,科研是支撑。 (3)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构建四类协同创新模式。要大力推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国际间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形成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作为主要载体,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4)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2011计划”提出“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的要求,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改变“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通过开展高校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改革,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即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要超越学科导向,逐步向需求导向为主转变;组织管理从个体、封闭、分割方式向流动、开放、协同的方式转变;创新要素与资源从孤立、分散的状态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实现高校创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4.请问“2011计划”在组织实施上有哪些主要的特点? “2011计划”在组织实施方面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1)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2011计划”面向各类高校开放,不限定身份,不固化单位,人员可进可出,中心可上可下,形式可多种多样,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强烈的改革意愿、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均可参加。同时,广泛汇聚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组建协同创新体,构建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坚持引导与支持并重的实施方式。各类高校都应按照计划的总体精神与要求,积极推动机制体制改革,踊跃开展协同创新,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高校和地方政府先行先试,设立校级协同创新计划和省级2011计划,组建协同创新体,积累协同创新经验,营造协同创新环境氛围。充分发挥行业产业部门的主导作用,利用现有资源与条件,引导和组织相关高校与行业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协同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的程序,国家每年按照一定数量择优遴选出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支持发展。 (3)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针对四类协同创新模式的不同要求、目标和任务,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准入条件、评审认定标准、建设方式以及实施要求等。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定期检查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减少行政干预。评审专家将来自于社会多个方面,包括较深学术造诣的国内外专家和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等领域知名专家等。 (4)坚持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发挥协同创新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积极吸纳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多方的支持与投入。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重点用于推动改革的成本;有关部门、地方、高校等将根据实际需求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以保障其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 5.“2011计划”的重点是推动机制改革,请详细介绍计划在高校机制体制改革方面的新要求。 在总结近年来高校改革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的改革设计,建立综合改革实验区,着力推动以下八个方面的改革: (1)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由多方参与的管理机构,负责重大事务协商与决策,制订科学与技术的总体发展路线,明确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 (2)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增强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造就协同创新的领军人才与团队。推动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3)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产学研紧密合作等途径,推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4)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效,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竞争,动态发展。 (5)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协同创新的人才、学科和资源优势,在协同创新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和各具特色的科研组织模式。 (6)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资源,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发挥优势和特色学科的汇聚作用,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形成长效机制。 (7)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8)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构建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倡导拼搏进取、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风尚。 6.“2011计划”提出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与现有的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平台相比,协同创新中心具有哪些新特点? “2011计划”提出的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动态。与现有的以学科为基础的研究基地不同,协同创新中心是以需求为导向、以任务为牵引的研究模式。研究方向将会根据需求的改变而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解决了一个重大需求后,再会寻找到新的重大需求。 (2)多元。有别于现有的各类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平台等基地的组织管理方式,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人员来源于多个单位,人员流动不调动,无论是本单位人员还是其他单位人员,所有人员均采用聘任制。 (3)融合。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促进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增强创新资源和成果的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 (4)持续。机制体制改革是协同创新中心的重点任务,通过推动八个方面的改革,构筑高校综合改革与政策汇聚的特区,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环境氛围,为协同创新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7.近年来,我国已经建立形成了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协同创新的提出,有哪些新的要求? 协同创新的提出,是对我国自主创新内涵的丰富和深化,体现了科技体制改革最新趋势的要求。协同创新贯穿于创新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着力解决创新链条和创新管理各方面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不配套、封闭、分散的问题。与传统的科研合作相比,协同创新有更深刻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一,要使协同创新体之间创新的核心要素形成有机结合;第二,建立一个有效的载体,以利于形成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第三,要通过协同创新真正形成创新的新优势。 8.请问“2011计划”与“211工程”和“985工程”之间是什么关系? “2011计划”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三者依据我国高等教育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各有侧重,相互依托。“211工程”、“985工程”重在学科、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的发展,重在高校内部的建设。“2011计划”重在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建立协同创新模式,从而能带动与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 9.全国高校非常关注“2011计划”,请介绍一下计划如何组织实施。 为了做好“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在制定计划的同时,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2011计划”的实施方案,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进一步明确了计划实施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中心类型、实施范围以及实施年限等要求。确定了“统筹部署,分层实施;分类建设,择优支持;广泛聚集,多元投入”的实施原则,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地方等先行先试,制定校级和省级以及其他形式的协同创新计划。 (2)建立了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的操作程序,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了申报方式与条件、评审程序与标准、中心运行管理与评价监督等内容。
(3)经批准认定后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将根据实际需求,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以保证其建设、运行以及机制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设立“2011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第三方评审、监督和评估机制。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教技[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并对计划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意义 (一)实施“2011计划”,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总书记讲话的主线,创新能力是提高质量的灵魂。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迫切需要通过大力推进协同创新,鼓励高等学校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显著与持续提升。 (二)实施“2011计划”,是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当今世界,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迫切需要转变创新理念和模式,加快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基础的知识、技术集成与转化,加快创新力量和资源整合与重组,促进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支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实施“2011计划”,是推动我国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紧密结合的战略行动。长期以来,我国创新力量各成体系,创新资源分散重复,创新效率不高,迫切需要突破自主创新的机制体制障碍,促进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二、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紧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重点研究和解决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 全面开放。面向各类高等学校开放,不限定范围,不固化单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等,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加快学科交叉融合,推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 创新引领。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四、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五、重点任务 (一)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 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已有的基础,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 1.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托高等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与国内外高水平的大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实质性合作,吸引和聚集国内外的优秀创新团队与优质资源,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创新模式,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氛围,持续产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引领和主导国际科学研究与合作的学术中心。 2.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依托高等学校与行业结合紧密的优势学科,与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有组织创新,建立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持续的支撑和引领,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 3.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鼓励各类高等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自觉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引导高等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协同研发,推动高等学校服务方式转变,构建多元化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在区域创新中发挥骨干作用。 4.面向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整合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和人才优势,推动与科研院所、行业产业以及境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开展协同研究,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探索建立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加强文化对外表达和传播能力建设,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体制。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破制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通过系统改革,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1.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由多方参与的管理机构,负责重大事务协商与决策,制订科学与技术的总体发展路线,明确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 2.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增强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造就协同创新的领军人才与团队。推动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3.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产学研紧密合作等途径,推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4.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效,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竞争,动态发展。 5.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协同创新的人才、学科和资源优势,在协同创新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和各具特色的科研组织模式。 6.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资源,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发挥优势和特色学科的汇聚作用,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形成长效机制。 7.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8.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构建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倡导拼搏进取、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风尚。 六、管理实施 (一)组织管理。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教育部。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政策、总体规划、中心遴选、管理实施等提供咨询。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的专家组成。 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确定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遴选评审专家、组织评审、开展定期检查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 (二)操作实施。 “2011计划”从2012年开始实施,四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国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 1.培育组建。高等学校应按照“2011计划”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规划,积极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充分汇聚现有资源,广泛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通过前期培育,确定协同创新方向,选择协同创新模式,组建协同创新体,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形成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和新优势,为参与“2011计划”奠定基础。 2.评审认定。在高等学校为主组成的协同创新体充分培育并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联合提交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体应满足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的重大方向、具备开展重大机制体制改革的基础与条件、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学科优势等基本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认定申请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协同创新体,批准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 3.绩效评价。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相关条件,整合多方资源,优化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管理,加快实现预期目标。教育部、财政部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协同创新中心确定的任务与规划,加强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及时整改或予以裁撤。 (三)支持方式。 发挥协同创新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和条件,广泛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行业部门和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汇聚行业、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地方投入和支持的长效机制,吸纳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支持;面向科学前沿、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各方面资源,发挥集聚效应。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 为积极推进“2011计划”的实施,保障“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机制体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关部门、地方、高校等应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