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8年以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情况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内较早启动、支持高校延揽海内外学术精英、具有广泛影响的高层次人才计划。1998年,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计划实施以来,以造就领军人物带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以支持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和学术繁荣,以奖励计划促进人才理念和制度创新,始终传递着党和国家对于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投身高等教育事业的殷切期望,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吸引和汇聚了一批海内外有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经过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和严格遴选,目前,全国高校共聘任长江学者1801人,其中特聘教授1190人、讲座教授611人,26名华人学者荣获“长江学者成就奖”。先后有85名长江学者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70人成为“973”首席科学家。特别是在今年两院院士增选中,共有32名长江学者当选为两院院士,占全国当选总数的30%,占高校当选总数的近60%。 二是激励和支持长江学者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通过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创造了一批关键领域的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显著增强了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深入研究社会重大问题的能力。十几年来,共有近300项由长江学者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国家三大科技奖励,一批长江学者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三是有力地推动了高校重点学科的发展。“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过科学设岗、加大支持力度、聚集优秀人才,发挥长江学者在学科建设中的“突击队长”作用,发展优势学科、培育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一批重点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四是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青年创新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注重引导长江学者教书育人,提携后学,支持长江学者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核心课程、大力培养学术骨干和青年学生。十几年来,共有149名长江学者领衔的团队纳入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给予资助;共有25名长江学者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48名长江学者指导的195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五是带动了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带动下,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得以加速推进,打破了人才单位所有制和职务终身制,形成了“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新型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了高等学校人才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是推进高校形成优秀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示范和引领下,各地和高等学校先后实施了一批人才计划,如:北京市的“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上海市的“东方学者计划”、广东省的“珠江学者计划”、福建省的“闽江学者计划”、四川省的“天府学者计划”等,初步形成了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高等学校优秀拔尖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带动高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二、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总体考虑 2010年,国家相继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人才、教育两个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提出“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重点,整体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开发。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教育部决定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高校培养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同时根据教育、人才规划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在国家深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千人计划”的大背景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有必要总结经验、改革完善,进一步发挥品牌优势,更加凸显高端人才的定位,更加体现高校的特点,更加衔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更加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改革完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总体考虑是: 1、进一步科学定位,育引并举。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层面上,在“千人计划”的引领下,与其他人才计划相互衔接、互为支撑,共同构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在高等教育领域,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构成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坚持育引并举,既注重对国内人才的培养,又积极吸引海外人才。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讲座教授人选主要面向海外知名大学教授,与“千人计划”形成衔接;特聘教授人选主要面向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与“千人计划”形成梯队。 2、进一步体现导向,优化结构。目前,高校聘任的长江学者中,从区域分布情况看,中西部高校人选仅占24%和27%,比例偏低;从学科分布情况看,人文社科类人选仅占总量的20%左右,与高校人文社科人才队伍现状不相适应。新的“计划”更加注重发挥国家项目的政策导向,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总体要求,向中西部高校和人文社科领域倾斜。 3、进一步推进改革,以用为本。以项目实施带动高校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高校人才队伍活力、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供实践范例,积累有益经验;同时把优秀人才放在关键岗位上,大胆使用,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 按照上述考虑,为更好地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我们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改革,并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了部分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和高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代表等各方面的建议。去年年底,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印发了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正式启动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三、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改革举措 1、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的支持力度。一是扩大了特聘教授人选规模,由每年100人增加到150人,讲座教授规模适当缩小为50人左右,具体数量视当年人选申报评审情况确定。二是提高奖励力度,特聘教授奖金由每年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持年限由3年延长为5年;讲座教授奖金由每月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支持年限仍为3年,奖金按实际到岗时间支付。实施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2、实施向中西部高校和人文社科倾斜政策。一是特聘教授规模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中西部高校和人文社科领域。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长江学者组建创新团队。二是遵循人文社科领域人才成长规律,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将人文社科人选的申报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为55周岁。三是细化学科分组,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将人文社科类评审学科分组数量由4个增加到6个,分别为哲学组、法学组、经济学组、管理学组、文学与历史组、教育学组。 3、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新的“计划”强调长江学者岗位设置要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推动高校创新学术组织模式,加强协同创新。鼓励长江学者组建创新团队。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将“组建并引领创新团队发展”作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鼓励并引导高等学校依托特聘教授组建团队,并提供人员、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择优遴选部分团队纳入“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给予跟踪支持。 4、面向全国高校实施。坚持同条件、同平台、同标准,着力培养和吸引学术新锐。取消申报名额限制,鼓励通过个人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举荐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应聘。 5、调整计划项目设置。继续保留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取消“长江学者成就奖”;增设支撑服务专项,重点支持举办“长江学者论坛”、出版“长江学者文集”、推荐“长江学者精品课程”,充分发挥“计划”在学术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6、改革完善评审机制。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调整充实评审专家库,突出小同行专家评审,并将公式环节提前,明确公示期间的异议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同时,将聘任顾问组改为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评审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