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长春大学是吉林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学校在2006年国家本科教 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
长春大学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这里曾是1938年伪满洲国最高学府长春建国大学的校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这里创办了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隶属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1954年国家院系调整时,改为长春工业计划经济学校,隶属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1958年学校下放吉林省,改为长春冶金专科学校。1983年改为吉林机电专科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由原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4所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长春大学。
学校现有20个教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307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目前,学校固定资产总值5.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是吉林省先进图书馆,纸质藏书148万册;校舍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万平方米;学校体育运动场馆总面积5.35万平方米。
近年来,学校实施了一系列新建、改建工程,整体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建成了设计先进、功能齐全的6.9万平方米 综合教学楼,成为长春市南大门的一道亮丽风景。学校有五个展馆:特殊教育展览馆、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成果展馆、萨满文化博物馆、生物标本展馆、姚俊卿书法艺术展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93人,其中教授107人,副教授327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8.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21人,占80.74%。获得国家和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教师68人次,其中有中组部直管专家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优秀教师2人,吉林省管优秀专家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4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拔尖创新人才7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主讲教授1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兼职硕士生导师56人。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一是形成了以“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为核心内涵,体现青年学生时代风貌的“团风”精神,受到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与肯定,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工作的有效法宝。二是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创建了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填补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空白。
学校在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3项,省级奖32项。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共有7项成果获奖。在吉林省高校教育技术成果奖评选中,有42项成果获奖。在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我校教师的油画作品获得1项银奖,1项铜奖。学校现有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课程4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五年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国家高等教育视障资源中心、吉林省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高等学校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实验室、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春大学萨满文化研究基地、 吉林省高等学校人文科学研究基地 —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中心、吉林省高等学校材料设计与量子模拟实验室(立项培育)、吉林省发改委大豆加工生物技术工程实验室、吉林省高等学校考试技术防范工程研究中心和机械工程、工商管理两个 “ 十二五 ” 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科研课题565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2项,省部级课题479项,市级课题10项,企事业委托及成果转化54项,科研经费达30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81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25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统编教材203部。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85项,其中自然科学成果奖15项,人文社科奖4项,获授权专利25项。
学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培育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目前,学校共有各类学生社团组织130个,课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满足了学生多层面的兴趣爱好。学校已连续举办18届青年文化艺术节和校园文化列车大型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为青年学生展示才华、拓展素质、提高能力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在国家和省市校园文化活动竞赛中屡创佳绩,2005年获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2009年获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戏剧小品类一等奖第一名,创造了吉林省历届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中的最好成绩。2007年、2010年分别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优秀奖。学校连续13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近几年,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中共获得全国银奖2项,铜奖7项,并多次被评为“挑战杯”竞赛全国优秀组织单位。
我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允许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学校与美国、英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韩国、德国等16个国家的8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项目间的交流与合作。2010年3月,经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与俄罗斯叶赛宁梁赞国立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孔子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校与俄罗斯、韩国、西班牙的三所院校合作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列入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2011年3月学校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建立吉林省唯一一家赴俄留学培训基地;2012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我校设立中俄艺术教育中心。近年来,先后聘请了170名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任教,并选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管理干部出国访问和留学深造。学校连续11年被吉林省政府评为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先进单位。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长春大学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全局,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长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工作条例
第一条 性质
高等教育研究室是学校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政策咨询、教育学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学术机构。
第二条 工作指导思想
工作指导思想是发扬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围绕和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是: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当好参谋,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尽量承担省级教育科研项目,力争取得对学校改革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和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
第四条 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高等教育学术研究、高等教育政策咨询、高等教育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 主要任务
1.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和管理。组织指导各院部以及教师、研究人员申报课题和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负责科研过程指导、管理和成果验收、鉴定、推广和奖励。
3.收集校内外的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书籍和论文等资料,建立教育科研资料室,其资料与全校教师、研究人员共享。
4.负责对外的教育信息交流,建立高教科研校园网页,收集校内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上网,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负责与省高教学会、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其他高校高教学会进行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积极参加省高教学会的各种活动。
6.承担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 岗位设置
高等教育研究室设置2个岗位,其中,主任1人,科长1人。
第七条 岗位职责
1.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室内的全面工作,包括研究计划的制定,研究课题的开发与组织,室内工作人员的管理,以及组织室内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等。
2.科长岗位职责。接受并承担主任布置的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研究课题;负责室内图书、报刊和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与交流;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并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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