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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3年度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时间:2012-10-20 18:49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 点击:
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的201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评审工作已结束。经研究,批准清华大学“先进燃烧能源科学与技术创新引智基地”等45个引智基地作为2013年度建设项目予以立项。
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
创新引智计划2013年度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教技函[2012]61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的201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评审工作已结束。经研究,批准清华大学“先进燃烧能源科学与技术创新引智基地”等45个引智基地作为2013年度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基地依托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教技[2006]4号,以下简称《办法》),高度重视和加强本校引智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建立统筹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校内科研管理部门和外事管理部门的协作,确立并完善由相关部门组成的“111计划”校级管理机构,积极有效地推动引智基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各基地依托高校要为引智基地在组织、人员、资金、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为引进的高水平海外专家团队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中外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推进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各基地依托高校要切实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并强化对引智基地经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地按计划、高质量建设。

  四、各新建引智基地要根据《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明确学科目标,凝练研究方向,完善建设方案,落实合作任务,加强实质性合作,努力提高自身实力水平。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组织力量对建设中的引智基地进行检查指导。

  五、各新建基地及依托高校需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情况表》(附件2),于2012年10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东为富 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刘铭辉  王嵩

  联系电话:010-68944761

  附件:1.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3年度立项基地名单.doc

     2.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情况表.doc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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