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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共同体内外的权力博弈与同行评议制度
时间:2012-05-28 11:12来源:《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年第1 作者:阎光才 点击:
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学者通常要面对来自个体的自主探究权力、源于学术共同体内部的集体权力(知专业或学科的权力)以及来自外部政府和机构的行政权力等相互间的冲突。在这三种基本的权力博弃中,同行评议似乎因其更能体现学术活动的内在逻样而获得制度优势。
  摘 要: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学者通常要面对来自个体的自主探究权力、源于学术共同体内部的集体权力(知专业或学科的权力)以及来自外部政府和机构的行政权力等相互间的冲突。在这三种基本的权力博弃中,同行评议似乎因其更能体现学术活动的内在逻样而获得制度优势。但是,由于学术系统内那存在一个等级结构,少数精英往往主宰了学术认可和资源分配的过程。因此,它与其说是最优的路径选择,毋宁说是权宜之计。一个可供考虑的路径选择未必是度弃同行评议制度,而是如何在其制度设计中体现三种权力间结构性的平衡。
  关键词: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博弃
 
  “同行评议”(peer review)是学术系统中最为盛行也最为核心的审查和评价制度,诸如项目资助、职务晋升、学术奖励、论文和专著出版等等,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必须要通过同行评议这一环节。故而,在很多人看来,它俨然是学术评价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制度或准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在学术界最具普遍意义的“黄金准则”,其合法性依据却也时时受到质疑。在此,本文便试图从学术活动中各种权力产生、运行和互动的逻辑和结构性关系角度,对同行评议的“合法性”依据加以辨析,并结合有关调查资料,对权力结构失衡及同行评议的是非予以经验性的分析。
  一、同行评议制度设计的权力依据和逻辑
  一般而言,与学术活动主体相关的权力有三:作为个体的学者自主权力(在受外部干预的自由和能力而非单一的自由权利);学术人群体的共同权力;外部的政府以及机构中的行政权力。所谓作为个体的学者自主权力,具体而言就是学者根据自我旨趣,有自我确定研究选题、自我选择教学材料和教学方法等权力,这也是学者最为原始和最为传统意义上的自主权力,它与西方传统好奇心满足、为求知而求知的学术精神一脉相承,因而有着浓厚的文化色彩,如今有关学者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等理念皆衍生于此。西方学术传统源远流长,个体意义上的学术自主其实早在古希腊乃至中世纪时期就已经成型。只不过,直到17世纪科学崛起之前,这种自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思想和精神意义的自由。它尽管时时受到信仰的牵制和理性规范的约束,但因其关注的议题更多是带有形而上意义的终极追问,因此,思索方式、探究内容和论辩风格依旧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个人化的散漫探究、玄奥的思维风格,促成了西方多样化学术景观的形成。它在塑造了门派林立的宗教哲学和古典理性哲学传统、孕育了西方科学的精神和文化胚芽的同时,也培育了西方学术人的自我求索、理性质疑和批判性思考的精神。当然,散漫的个体自由探究也为看似荒诞无知却也多少有功于后来的科学的“学问”打开了方便之门,诸如占星术、炼金术和巫术等等,其中占星术有功于天文学,而炼金术则助益于现代化学。
  17世纪科学的崛起对现代学术制度建构的意义非同寻常。尽管在当时并不被大学视为“学问”甚至为其所排斥的科学探究,最初也是处于散兵游勇状态,但是,随着后期大量科学社团、特别是如英国皇家学会和法国国家科学院的建立,科学探究活动开始体现了最初的组织化特征。这种组织化反映并预示着学术活动主体权力的结构性变迁,即学者纯粹意义上的自主权力,随着科学的崛起乃至其在学术领地霸主地位的形成,开始逐渐受到学术共同体内部或者说无形学院的制约,并最终引申为学科或者专业权力的约束。此外,因为科学本身对社会所带来的巨大能量辐射效应,外部权力的介人不可避免。前者的权力运行具有相当的隐秘性,它的生成逻辑与共同体内部的认可机制有关。即尽管个体有研究的自由,但是如果其研究不能得到共同体内部或者说同行的认可,它就很难获得资助人的支持和接济,更不会被发表、出版和推广。而在组织化过程中学者逐渐由自由人转换为专业人和组织人之后,这种同行认可甚至成为个体获得声誉、地位乃至谋生资源的基本要求,以至于是否能够获得专业人或组织人的基本资格都要受到这一权力的控制。
  同行认可权力的合法性依据,在共同体层面上就是所谓的学术(科学)规范。这种统一的规范在皮尔逊(Karl Pearson)看来,就是指向公正分析事实、予以分类、讲究证据的科学方法[1]铸在学科或专业层次上,类似于库恩所谓学科共同体的范式,即共同的概念、术语、方法规范乃至信念等。显然,上述规范所指主要是在共同体内部成员掌握学术理论、方法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它体现了学术活动的内在逻辑,由其演绎出来的权力即为共同体所共享的学术人或专业人特权,它对外具有排他性,对内则作为个体是否具有人职、晋升、获得研究项目和奖励等资格的审查权力,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学术人或者内行当家作主的权力。与纯粹学者自主权力不同,在理想的状态中,这种权力应是集体性的,而且应体现学术共同体内部学术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民主性,但这种理想状态却往往难以实现,因为学术系统(无论是学术共同体还是具体的组织机构)内部总是存在一个等级分布的结构。无论这种结构在默顿等人看来是由科学探究过程中“普遍主义的成就”(universalistie-achievement)自然地功能分化造成的[2],还是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看来是带有特殊主义取向的社会建构结果[3],是归因于特纳(Tuner)所谓竞争性流动(contest mobility)(平等竞争,带有普遍主义取向)还是赞助性流动(sponsored mobility)(先赋性因素如学术出身的影响,带有特殊主义取向)[4],或者是社会网络分析论所认为的是布尔迪厄关于社会资本作用的结果汇[5],总之,它作为一个不平等的结构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正因为此,现实中的同行认可权力运行往往并不民主,而这也正是本文主题关于“同行评议”颇受争议的原因。具体下文再述。
  第三种与学术活动主体相关的权力来自外部,包括政府、大学中的行政部门、社会其他资助人以及来自企业的市场力量等等。在此,后两种力量也是客观存在,但不是本文关注的要点,本文仅探讨与政府和大学部门相关的政治和行政权力。这种政治和行政权力其实早在官办的法国科学院创立之初就已经初显端倪,如今,随着科学与社会之间难解难分的关系形成,它几乎无所不在。如果说上述学术共同体集体性权力的形成代表了学术的专业主义取向,那么外部权力的介人则不仅意味着学术人的职业化,而且也把学术人的活动纳人到体制化的轨道。都兰(Alain Touraine)在分析美国学术系统时指出,如果学术系统仅仅按其内部逻辑来运行,它就失却了其自身的动力,因为内部权力无法处理它与环境间的关系。与外部隔绝,就意味着它与外部社会渐行渐远,在极端的情况下,其是否能够存在都成问题。如此,它就仅仅是一个特殊社会和文化阶层关系再生产的场所。[6]言外之意,外部社会及其权力介人学术活动不仅无法避免,而且是学术活动展开过程所必需的动力。自二战以来,学术活动的外部介人特征日益凸显,几乎所有影响力深远的研究都离不开外部特别是国家资金的注人。在美国,克尔(Clark Kerr)早在1960年代就发现,联邦政府为包括大学在内的学术机构提供的研究基金就占美国所有大学研究支出的75%。其中相当部分用于军事、医疗健康目的,其他主要是由NSF(国家科学基金会)提供的基础研究基金。[7]如今,NSF已经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的最大资助人,2003年度,由它提供的各种研究资助高达50.37亿美元,其中76%提供给了大学等学术部门。[8]
  没有政府所提供的巨大资金支持,绝大多数当代重大的科学研究几乎寸步难行。然而,政府提供资金往往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带有一定的目的指向。除了那些带有特定的军事、医疗健康乃至政治和经济目的指向的应用研究外,即使基础研究也有相对的限制性条件。科尔(Stephen Cole)等人认为,NSF对研究申请的评估标准一般有三:第一,研究选题的意义;第二,研究者对该选题研究的能力;第三,研究者所在机构能够为该项目研究提供支持的能力。[9]“研究选题的意义”用NSF的表述就是:“对所有的研究和教育项目申请书的评估基于两个标准:它的学术价值(intellectual merit)和它的广泛影响(broader impacts)。”[10]所谓“广泛影响”就是指它的潜在教育价值和社会影响,显然,这一要求不仅会与学者个体研究自由形成冲突,甚至有时也与学术共同体专业主义取向产生矛盾。此外,由于学术活动职业化特征的日益凸显,传统学者作为“自由人”或科塞(L.A.coser)所谓“理念人”的身份[11],逐渐让位于“专业人”乃至“组织人”,各种考核、评估、物质刺激等行政手段(权力)的介人也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学者的自由探索空间,甚至也冲击到学术共同体内部共守的专业精神、伦理道德和信念,使正当的内部认可规则发生扭曲,进而丧失公信力并危及其权力基础。
总之,以上三种权力分析表明,无论是学术群体的共同权力还是外部权力,对学术人的自主权都构成了威胁,所不同的是前者以共同遵从的学术规范和专业伦理或在绝大部分情形下以潜规则的方式对学者个体构成内在约束,而后者则通过体制化的方式对个体构成外部的制度性制约。正是鉴于这种威胁的存在,在具有相对丰厚学者自主探究传统的西方学术界,学术系统内部总难免存在上述三种权力(虽然并非是全部)间的博弈,并最终基本达成一个大致能够为各方妥协的制度架构:个体通过牺牲一定的自主和自由,而委身于集体性民间专业组织或协会之中,专业组织如各种专业学会等学术社团,协会如美国的大学教授学会(AAUP)以及各种地区性或大学内部的工会组织(union)等,个体在接受学术共同体规范和同行认可的同时,又以集体共商的方式参与了与外部权力间的博弈,缓冲了外行的介人强度,并在赢得专业自主的同时获得自我利益的保护和保障;外部权力虽然越来越多地掌控在具有专业背景的技术官僚、顾问、委员会和行政人员手中,但是,他们实际上更多的是扮演着规则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角色,而把更多实质性权力让渡和分派给由学术权威组成的专业群体。如此,个体权力的让渡和政府或行政权力的下放,其最终结果反而是烘托出了学科或专业上的集体权力,在现实学术制度框架中它就是我们所习以为常和通行的由内行把关的“同行评议”准则。两次大战期间特别是二战后,美国以政府投人为主的国家学术体制(主要在基础研究领域,并非指企业也参与的科技体制)形成,美国学术界各种专业学会、教授联合会等专业组织卓有成效的运作(而非象征性的组织),侄大致代表了这种相对均衡的权力结构成型。
  由此可见,“同行评议”并非是一个最优的制度设计,它毋宁说是为达成三种不同权力博弈均衡的一个最不坏的途径。三种权力彼此间存在着张力,而这种张力源于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即不是任何一方对其他绝对依附,正因为它们相互间存在更多的是冲突而不是一致性,我们才认为,同行评议制度设计带有权宜性。
  二、同行评议制度的是非之辫
  同行评议制度最早发端于17世纪,是由英国皇家学会主办的(哲学学报》主编欧顿堡(Henryoldenburg)设计的、用于审查刊物稿件的一种制度[12]。随着后来科学不断走向专门化和体制化,即研究活动主体逐渐由业余爱好者甚至好奇的闲人转向专业研究者—如科学家和大学教授这样的特殊职业阶层,这种唯有内行才有发言权的制度设计也就被渗透到所有与学术评价有关的活动环节之中。所谓同行也就是内行,因为科学各个领域的愈加专门化,所以同行实际上是指各个专门领域的内行。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创办之前,同行评议原本是仅限于学术界内部的一种由内行人来进行学术认可和管理的制度。
  然而,1950年,美国国会创办了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其创办的宗旨就是推动美国科学的发展和繁荣,发挥科学在社会福社和国防中的作用。作为美国大学最大的基础研究资助机构,NSF现在每年向学术界提供的资助项目达10,000多个。以2003年度为例,当年它收到的研究申请书就高达40,075份,因此,如何在如此庞大的申请中筛选出有资助价值的项目,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从建立之初,NSF确立其筛选的基本制度设计就是委托学术界权威专家来对申请书进行评议,即政府一般不会直接介人,而是引入了学术界内部流行的同行评议制度。目前,几经改革,这一制度虽然依旧不乏争议但相对较为成熟。现行NSF的同行评议方式主要有三种:通讯评议(mail-only)、小组评议(vanel-only)和通讯加小组评议(mail-plus-panel)。如今NSF建立了一个拥有30万左右评议专家的数据库,每份申请收到的评议书4-8份,评审程序相对严格。[13]政府把同行评议引用为资源分配的基本制度设计,也就意味着同行评议制度由原本学术界的内部惯例转换为外部介人学术界的一个路径。
  然而,正是由于政府巨大的公共资源投人,从美国NSF的同行评议制度确立以来,围绕NSF资助以及其他学术领域的同行评议公正性的争论就从未中断过。1970年代,美国国会甚至针对NSF的同行评议制度举行过听证会。人们对同行评议的争议的核心就是它是一个制造学术界不平等的制度。科兰(JobnB.Conlan)在听证会上尖刻地指出,同行评议制度是一个基本上为极少数杰出的“老友”(oldboys)谋取利益的精英主导制度。负责国家资助项目的管理者往往依靠他们信赖的老朋友来对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并让这些人再提请他们的朋友作为评审专家,它完全是一个“乱伦的‘密友体制’”(an incestuous buddy system),窒息了科学新理念诞生和科学突破的生机。故而,联邦研究和教育“蛋糕”派送不过是一个垄断者的游戏。[14]夏皮勒(Deborahsha Pley)和罗伊(Rustum Roy)痛斥道,同行评议是一个横亘在“好科学”路上的“完全功能退化的仪式”,它俨然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一个象征,如同一个用来抵制外界责备的咒语和护身符。因为匿名制,评审者不仅不尽职尽责,更重要的是他们本身就有利益冲突,因此,同行评议“瓦解了科学共同体的士气,诱惑其成员行骗,……它给小团体以奖赏,却为新思想穿上紧身衣”。[15]关于“老友”关系网络的效应,将在后文有详细讨论。在此,先探讨的是为何同行评议会“窒息科学突破”的生机。正如上文曾指出,首先,学术集体权力(有时往往是少数科学权威和精英的权力)本身就是对个体探究自由的一种约制,而许多最前沿的研究并无共识和“规范”可言,因此,也很难找到真正的同行专家,正如斯达姆(Walter E.stumpf)在给(科学》的信中称,最终的评议往往是由“准同行”参与,结果是有价值的新研究反而不受欣赏[16]。波特(Porter)等人还发现,在被通过的资助项目中,跨学科所占的比例明显偏低,显然,局限于特定领域同行专家的学科“范式”及其视野狭隘很可能是其中的主因[17];其次,“同行”既是同业者,但同时又可能是“竞争者”,而且越是研究方向接近的同“好”,相互间越容易形成潜在竞争和冲突,这种局面显然对申请者极为不利,很可能挫伤个体乃至整个共同体内部的创新活力。[18]与此有所不同的是,特拉维斯(G.D.L.Travis)等人通过对一些英国学术评审会议的观察发现,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存在一种认知意义上的排他主义(cognitive particularism)和“任人唯亲”(cognitive cronyism)。即评审者往往对自己研究领域有相似性的项目书更容易形成积极的评价,反之,对超出他们专业边界之外的跨学科、前沿科学、有争议的领域以及带有风险性的新开辟领域的研究,报以漠视的态度(尽管并非是恶意的),如此导致的结果是,就长远效应而言,“如果申请者意识到非正统项目不大可能得到资助,他们就会试图放弃项目中的新颖之处,或者改变研究意图。这势必导致一种不良循环,一种对科学冒险特质的破坏,因为保守的申请者们最终不过成长为委员会评审成员的学术继承人”。[19]
  特拉维斯认知意义上的排他主义和任人唯亲取向其实是对“老友论”(old boyism)的延伸解释。在此所谓的“老友”,并非指涉学术界中一般人相互间普通的友情和友谊关系,而是指那些有显赫地位的行政、学术精英之间的人脉以及围绕他们所形成的特殊人际关系网络。用科尔等人的说法,就是除上文提到的在专业领域中学术观点相同者外,主要指涉友情网络和社会地位(学术声名)。[20]友情网络牵涉范围很广,包括与行政官员间的友谊、经常会面的委员会成员和专家间的熟人往来、师生关系、校友关系等等,而社会地位即指在存在内部结构分化的学术系统中的位置,越处于上层的人们往往关系资本就越丰厚。为此,在NSF的同行评议中,有人认为,存在一种所谓的政治模式,关系资源或者说社会资本常常在其中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NSF的资助以及其他学术资源往往更倾向于向少数专家、少数名校和与权威有学缘关系的研究者集中,从而破坏了学术共同体内部业绩至上的普遍主义原则。[21]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老友论”的社会网络功能的争议虽然缘起于同行评议,但它在本质上其实触及了学术系统内部一个更深层次的议题,即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认可机制。自1960年代以来,默顿、扎克曼(Harriet Zuckerman)、科尔兄弟(Stephen Cole&Jonathan R.Cole)、加斯顿(Jeery Gaston)、郎(J.SeottLong)、克兰(Diana Crane)等众多学者,都曾对学术认可究竟是建立在实力(merit)还是社会资本(social captital)基础上展开过广泛的研究,虽然主流的实证研究结论多少证实了普遍主义和精英形成的马太效应论,但并没有充分经验证据否定学术认可的特殊主义观。尤其是学术系统内部权力等级分布格局、精英间社会互动关系、学缘关系(名校和名师效应)等的存在,一直让人们对学术资源分配过程的公正性心生疑窦。NSF作为一个由行政权力掌控资源、学术精英来分派资源的机构,自然也就成为关注的焦点。人们对它所坚守的同行评议制度的争议本身,其实不仅反映了学术界存在一种对行政权力的警惕,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人们对学术权威或者说作为学术共同体规范掌控者的伦理和道德不信任的态度。而这种警惕和不信任的态度,其实也正是反映了前文所提到的作为三种权力间博弈均衡的产物—同行评议制度的权宜性所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弱点。
  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同行评议的争议表明,其弱点不仅仅来自理论上的缺陷,而且还来自学术界中人们与普通人所同样固有的人性缺陷。这正如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建构中所常出现的情形,首先,它实际上是一种妥协的结果,而所有妥协中形成的制度建构都绝对不是完美的;其次,它并不是一种政治学意义上集体性的直接民主制度架构,而更倾向于精英政治,因此难免会存在些许的“山头主义”和部分领域的“寡头政治”现象;第三,如有人认为的那样,同行评议是一种“社会机制”,学科专家们通过它对其领域的新知识实施质量控制。[22]所谓“社会机制”也就表明它具有人为特征,而具备常人人格缺陷的学术权威就未必较他人更超脱,尽管我们应抱有这种理想和期求,但合理的制度设计既要指向理想更要立足现实。显然,这就意味着要彻底克服这一缺陷,仅仅依靠学术共同体内部的自律,无论是专业规范还是职业伦理意义上的,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强调学者的伦理自觉固然重要,但更可行且有效的途径恐怕还是通过制度更替或制度改进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来抑制弱点的放大效应。故而,自1980年代以来,不断有人提出改革同行评议制度的主张,甚至有人提出废止同行评议而用新的制度取而代之。譬如,鉴于传统同行评议的人为色彩浓厚,曾获得大量联邦资助的资深材料专家罗伊(Rustum Roy),提出一个替代性的PRPF(peer-reviewed-produetivityformula)方案。该方案建议废除同行通讯和打分等做法,而是尽量把“客观性”指标引入资助评价中。客观性指标包括已有相关发表成果数量、所获得学位、已经获得研究经费数量以及从工业部门得过经费的数量等。[23]还有人从技术角度提出废除匿名制、减少通讯评议等各种改进方法。不久前,《自然》杂志甚至曾尝试利用因特网所提供的便利条件,试验期刊稿件网上公开、科学家们自由评议的方法。[24]
  但是,所有这些主张或因为理论上的缺陷或由于技术上的不可操作性而难以被采纳。罗伊的替代性方案其实存在几个更为致命的缺陷,因为强调已经获得的经费数量,那些获得国防和工业部门巨额资助的人们会更有优势,它实际上会加大行政和社会权力对学术的介人,破坏学术活动的内在逻辑,不利于基础研究;更何况,它重视已有研究成就和学位的公式资助方案,实际上会更加凸显了马太效应和名校效应,很难说这一方案不会进一步放大他所极力排斥的“老友”效应。祛除匿名制虽然增加了透明度,但是,它可能给评议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很可能又会产生新的“老好人”效应,学者学术独立的立场又会大打折扣。
总而言之,各种带有偏激性的改革主张,在现实操作中都会存在问题,这也是为何迄今为止,同行评议作为学术界的惯例和通则尽管频遭非议但依旧流行的原因所在。更何况,1970年代受NSF委托,科尔兄弟和鲁宾(Leonard Rubin)对同行评议的公正性展开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获批的项目总体上与项目申请者的实力间存在正相关。[25]汉斯勒(Deborah Hensler)通过对申请者和评议者的问卷调查也表明,绝大多数人认为NSF的同行评议制度是合理的,但并不否认其中存在缺点。[26]说其“合理”,并非认为它是最好的制度设计,正如具有官方背景的1980年代美国教育部部长顾问芬(Jr.Chester E.Finn),面对种种争议时说道:同行评议正如人们对民主的评论,它不是完美的,但它比其他选项要好。同行评议的过程至少可以使得人们放弃了最糟糕的安排,也可以在几种尽管不是最好的安排中选择很好的。[27]
所谓“放弃了最糟糕的安排”是它至少不会为政府和行政权力意志所左右,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学术人当家作主的学术活动内部逻辑,所谓“不是最好的”就是不仅会或多或少限制个体探究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学者同样存在的人性缺陷如果失去制约会导致共同体内部公平感的丧失,进而带来效率问题。因此,同行评议的改革取向只能是改进而不是替代,这也是西方学术界当下学术制度建构的主流主张。改进的策略基本有二:一是由主管部门甚至国会来参与制度设计,使之尽可能地透明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强化学者特别是精英的学术责任和伦理。两者缺一不可,仅强调学者伦理意义上的自律,这就如同奥运会上仅强调裁判和运动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公正判决依旧频频、使用兴奋剂屡禁不绝的情形,因此必须有相对刚性的制度规范来介入。当然共同体内部刚性制度的介入并非是对学术权威的不信任,而是一种必要的谨慎和预防。同行评议作为一种权力博弈所衍生出来的制度和规则,本身就是学术共同体对政治、行政权力和外行抵触和不信任的结果,但是,谁能保证共同体内部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的学术权力(学术精英的权威)就更值得信任?而失去了公信力的学术共同体对学术的发展同样是灾难性的。
  三、权力结构博弈与同行评议制度的经验分析
  同行评议在中国也几乎成为学术认可和学术资源分配的通则,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个关键性的制度环节,同行评议实施过程和效果本身不仅能够反映我国学术界权力博弈的格局,而且也基本上能够集中体现我国学术制度的整体运行状态。为此,本研究尝试通过对中国学术界中存在的三种权力间的结构关系进行经验分析,然后再来推断同行评议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北京7所重点高校开展的学术体制运行状况调查问卷中,包含了部分与不同权力因子以及同行评议制度相关的题项,问卷采用系统分层整群抽样的方式发放给大学教师(在不同大学中选取部分学系,把这些学系的所有教师作为样本),以电子邮件辅以电话答题方式,共发出4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63份。问卷的信度(克朗巴哈系数为0.743)尚可。表1为样本分布的基本特征。
表1 样本甚本描述性特征
性别:男(77%)  女(23%)
年龄:35以下(23%)   36一45(51%)  46一55(17%)  56以上(9%)
职称:教授(36%)  副教授(46%)  讲师(18%)
科类:理科(28%)  工科(37%)  文科(35%)
N=163
(注:文科涵盖人文和心理学以外的社会科学专业,农学根据专业特点分别归类到理科和工科)
 
  问卷中对不同项目测量的设计如下(赋值:完全符合1分,比较符合2分,有点符合3分,有点不符合4分,比较不符合5分,完全不符合6分),表2为回答有点符合到符合的比例(百分比)以及项目得分均值:
表2  项目应答比例和得分情况
1.学术体制总体感受                    N=162             均值(标准差)
(1)B22学术环境不良1                                       3.85(1.42)
(2)B8学术环境不良2                                        3.51(1.48)
(3)B16学术失范                                            2.67(1.28)
2.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权力与威信(学术认可与对共同体的认同)     
(1)B10期刊缺乏权威                                        3.61(1.31)
(2)B11学术奖励名不副实                                    2.83(1.22)
(3)B23学术资源分配不公                                    2.31(1.11)
(4)B13学术专业组织缺乏威信                                3.42(1.47)
(5)B20课题项目分配不公                                    2.75(1.12)
(6)B15不认可专业组织荣誉                                  3.83(1.30)
(7)B9期刊评议透明度高                                     5.07(1.18)
(8)B12项目评审透明度高                                    4.69(1.40)
3.对政府和行政权力介人的感受
(1)B17政府资助的课题指南合理                              3.08(1.27)
(2)B24行政权力有利于学术资源获得                          2.47(1.33)
(3)B3行政侵扰过多                                           3.0(1.56)
(4)B7不愿与行政打交道                                     2.65(1.48)
(5)B18政策环境不利于基础研究                              2.18(1.13)
 
  项目设计的基本初衷是试图通过教师(各种权力的承受者)的整体感受来反映我国学术制度的基本运行状态,并进而对权力因子进行分析,考察我国学术界中的权力结构分布特征及其影响。表4中关于学术体制感受的直观数据表明,尽管数据并不完全支持学术界处于失范状态的结论,但是,高达76%(符合、比较符合到有点符合)的人基本认可,当下学术界的学术不轨已经到了无法遏止的程度,这大致反映了学术体制中所存在问题的严峻程度以及人们对问题解决严重信心不足的状态。
  本研究的理论假设是学术体制的运行状态与学术活动中的不同权力介人效应相关,政府和行政权力代表外在介人,而学术共同体集体性权力代表内部控制,测度两种权力效应的基本依据是个体对其认可与接纳或抵触与排斥的倾向。为此,本研究通过采取主成份法,分别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因子分析,经过最大方差法旋转,在政府和行政权力中抽取两个因子—政府权力因子和单位权力因子(表3),在学术共同体公信力中抽取了两个因子—信任因子、技术因子(表4)。参照表2可以看出,人们对目前国家和政府资助体制没有信心,尤其是高达85%的人认为(符合、比较符合到有点符合),这种体制对有价值的长期的基础研究不利,而单位中行政权力对学术的介人也破坏了学术发展的良好生态,人们对行政部门的抵触以及对行政权力在学术晋升和资源分配中的资本价值认同,足以说明我国学术界权力结构尚未达成一种均衡状态,这多少证实了我们对学术界中“官本位”倾向的常识性判断。而这种失衡状态在西方学术体制中是少见的,比如在美国,人们尽管对NSF资助体制争议很多,但学术界极会把国家和行政权力视为一个值得关注的影响因子。因此,如何缓解行政力量过于强大的控制,依旧是一个重大的体制性问题。
表3 政府和行政权力因子
项目 政府权力因子 单位权力因子 共量
课题规划指南不合理 0.781 0.002 0.610
基础研究难以得到支持 0.753 0.076 0.573
填写表格穷于应付 0.659 0.201 1.474
学校行政职务有利于学术资源获取 -0.057 0.847 0721
不愿意与行政人员打交 0.292 0.703 0.579
特征值 1.699 1.258 2.957
平均方差 33.980% 25.156% 59.136%
 
表4 学术共同体集体权力(公信力)
项目 信任因子 技术因子 共量
学术能力与资源获得不匹配 0.803 0.086 0.652
对获得国家项目不抱希望 0.686 0.378 0.613
学术权威期刊内容平庸 0.652 0.394 0.581
课题项目人并非最佳 0.647 0.050 0.442
专业组织的荣誉无分量 -0.560 -0.025 0.315
参加专业组织与否无所谓 0.275 0.214 0.121
我一般知道论文评审人 -0.006 0.883 0.780
我一般知道奖项评审人 0.138 0.870 0.777
特征值 2.368 1.892 4.260
平均方差 29.603% 23.648% 53.252%
 
表5不同职称间对学术认可的态度差异
职称 N 均值 标准差
教授 59 2.25 1.08
副教授 73 2.40 1.19
讲师 28 2.21 0.96
评审人 40 2.48 1.11
总体 160 2.31 1.11
组间差异 F(3,0.498) P(0.684)  
 
  第二,我们假定调查对象的身份即在专业学会理事会和委员会中是否担任职务,为一个能够体现其权力大小的重要影响变量,但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我们假定的拥有学术共同体相对丰厚资本的成员与其他成员在学术认可和资源分配机制的态度差异也不显著(如表6)。
表6 在专业组织中的身份与学术认可的态度差异
身份 N 均值 标准差
有职务 39 2.41 1.21
无职务 98 2.27 1.06
总体 137 2.31 1.10
组间差异 F(1,0.481) P(0.489)  
  第三,为进一步去揭示其中的深层原因,我们又采取了另外一种特殊方便抽样方式,对北京市每两年一度开展一次的某社会科学奖项评审者(假定其为共同体精英和内部权力控制者)进行同样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他们对学术界的判断与其他譬如副教授群体间也无显著差异(F=0.01,p=0.975)。
  虽然学术精英与一般学术人员的意向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并不能否定学术共同体内部精英群体权力控制是导致学术共同体公信力不足的一个影响变量,但值得我们进一步延伸解释的是,在该因子之外,政府和行政权力是否参与甚至主导了学术认可和学术资源分配,以至于它超过了学术精英的影响。这两个基本的数据也许可以直观表明行政权力在参与学术活动中的影响:在“在高校中担任行政职务更有利于职称晋升”项目中,表示完全认同到有点认同的比例高达80%;在“谁的决定在学术聘任和晋升中起关键性作用”项目中,有46.6%认为是行政权威,7%认为是行政和学术权威共同起作用,而认为是学术权威的仅占38%;在“个人经常参与院系和学校层次学术决策”项目中,经过剔除,在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102名教师中,90%程度不同地予以否认。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一直为人所垢病的政府和行政权力干预过强的问题,在中国著名的高校中依旧相当严重,以至于它参与甚至主导了学术内部认可和学术资源的分配过程,并牵累到人们对学术共同体的认同。通过对问卷中意见反馈情况分析,导致这种问题的外部权力不良介人形式有:政府不良介人,包括过多的评奖、过多的考核和“工程”、项目指定制度不合理、急功近利色彩浓厚;学校行政的不良介人,如量化考核、不当的刊物分级制度、官僚化武断管理方式等;此外还有一些意见指向行政权威参与同行评议,行政与学术权威形成的关系网导致少数人对资源的垄断等。
如上所述,政府和行政权力对学术活动的介入虽不可避免,但是,它应该是有节制的。如果介人过多或过强,就会引起权力结构的失衡。建立有效的内行人决策与管理机制和同行评议制度是实现这种平衡的一个次优的路径选择,但在此必须说明的是,同行评议的有效性是以尊重学者个体、学术共同体相对的自主为先决条件。如果学术活动为政府和机构行政权力主导,或者其评价直接由行政权威(或兼具学术权威身份)越姐代应,同行评议就沦为一种配合外部控制的工具。这正如目前我国学术界的情形,过多来自政府和行政机构的奖励、选拔和考核,一是基本破坏了学者个体自主的生态,二是由于政府和行政机构权力对同行评议的不当运用,不仅引发了人们对行政力量的抵触,而且也损害了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公信力。
  政府和行政机构对同行评议的不当运用对学术共同体内部公信力的破坏,其基本表现是:学术的外部逻辑颠覆了学术的内在逻辑,这恐怕也是为何学术精英群体对目前学术认可机制给予不良评价的主要原因。而人们对学术资源占有和学术能力不成正比的判断又表明,目前的资源分配体制和学术认可机制与其理想运行状态间尚存在一定的距离。这其中很可能又隐含了更值得去深究的体制性问题,即行政力量参与或者至少辅助了学术权威地位的塑就,其结果是不仅损害了人们对学术权威的信服,而且使得本应体现学术内部逻辑或者学术人自我管理的同行评议,因为参与主体身份的特殊性而打了折扣,从而造成共同体内部因为公平准则的破坏而导致公信力不足。
  当然,除了政府和行政力量不良介人以外,西方学术界中所关注的学术共同体内部的“老友”关系网络更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子,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重人情、讲关系传统的社会中。只不过在目前相对于行政主导问题的严峻和迫切程度,它是第二位的。在此,借用西方学术界社会网络分析框架,结合中国学术界存在的问题,本研究尝试列出几种不同的路径选择,它们之中不存在最优,但通过比较或许能够区分出哪一种属于次优:
  第一,以政府和行政权力为主,甚至它参与学术共同体内部地位塑造,从而织成一个行政与学术不分的老友网络(这种设计应该说在目前中国学术界依旧存在);
  第二,政府和行政权力完全退出学术认可和资源分配过程,实行纯粹的学术共同体内部自主管理、精英认可和评价(学术界的民主和集体评价在现实中永远不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以学术共同体自我管理为主,政府和行政权力参与制度设计,其制度设计取向并非是对学术人个体自主探究的干预,而是对学术精英权力的制约,让学术界内部民主监督本身就是政府参与制度设计和实施的一个环节。
  第一种显然是最糟的,它不仅过多干预了个体探究自主,而且其结成的“老友”网络的负效应远甚于没有外部刚性制度约束的第二种学术精英内部所形成的“老友”网络,因此,第二种比第一种要更不坏,但是,这一路径选择把资源的掌控者—行政权力完全排除在外,不仅不现实,而且因为缺乏行政权力参与设计的刚性制度约束的学术共同体内部更容易产生“老友”效应,并不见得就更公平。
  第三种也许不是最好的,但或许是最不坏的路径选择,由学术权威受行政权利委托来掌控资源分配的权力,体现了学术人自我管理的原则,但政府和行政力量通过以相对刚性、透明的制度来介人学术权威的资源分配过程(包括学术伦理规范的制定),却在最大程度上抑制了学术共同体内部“老友”网络的负效应。换言之,政府和行政权力的定位是维护学术制度本身的公正性,通过尽可能有效的信息公开方式,接受学术界各方的意见反馈(体现学术民主原则),从而对学术权威的权力进行监督和构成制约。当然,还应该允许专业媒体、网络来监督学术界内部运作,对学术共同体成员的行为构成道德压力。
  显然,第二、三种路径选择都遵循了同行评议的原则,但后者体现了不同权力间相互牵制和博弈的运行逻辑,它不是最优,因为最优的路径选择是我们要么相信存在一个万能的代表公意的政府和行政部门,要么相信一个完全能够坚守学术伦理和道德操守的学术精英群体,无论选择何者都会使得学术体制的运行不仅公正而且有效率。但现实的情形是人性的缺陷使得我们仅仅可以对其抱以期待,尽管这种期待也许未必是非分之想。然而,制度设计的立足点是防范,然后才是更高的期待。对各种权力的防范并非怀揣恶意,而是达成善治之底线,社会其他领域的制度建构如此,学术制度的建构亦然。尤其是在当下无论是对行政权力还是学术权力都明显信心不足的中国学术界,在学术制度的建构中践行这一观念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对于人们目前所严重不满的政府和行政权力而言,而它与我们对学术伦理和学术精神的吁求又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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