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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选拔考试的功能性缺陷及其启思——基于对科举发展的历史
时间:2012-04-04 11:26来源:《教育科学》2011年第8期 作者:欧颖 点击:
科举是我国帝制时代的文官选拔考试制度,自公元605年创设至1905年被废止,运行了1300余年。
 
摘 要:科举是我国帝制时代的文官选拔考试制度,自公元605年创设至1905年被废止,运行了1300余年。对于科举运行中暴露出的其在激励教学的同时又必定牵制教学,追求公平的同时不得不损失效率等问题的客观分析与审视,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教育选拔考试的内在功能性缺陷,公正评价教育选拔考试制度,科学地把握考试改革。
关键词:科举;教育选拔考试;功能性缺陷
 
科举是指我国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1]它既是我国古代社会的文官选拔考试,又是一种教育选拔考试。广义而言,科举始于汉代的察举,也称荐举,即考察人才之后予以举荐任官之制度。察举是科举的初始形态。狭义而言,科举的设立以大业元年(公元605年)隋炀帝设进士科为标志。在此之前,中国的人才甄选以察举推荐为主,虽也有考试,但考试仅为辅助手段,通常没有黜落。进士科举创设之后,考试逐渐成为人才选拔的主要手段,荐举成了科举的补充,之后完全为科举考试所取代。自605年建立到1905年被废止,科举制在运行的1300年间,各种利弊得失彰显无遗。一部科举史,就是一段争论不休,屡废屡复的历史。鉴古而知今,对运行了1300余年的科举制的客观分析与审视能使我们明晰教育选拔考试自身固有的功能性缺陷,从而对教育选拔考试有更客观理性的认识和公正的评价,减少对考试制度的无味争执和无由指责;也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考试改革有更准确的把握,使考试在动态处理各种矛盾中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
  • “凭分取才”与“综合衡才”
只有考查才学之能,在很大程度无考查德行之力是科举的固有功能缺陷之一。科举考试强调“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如同现代考试的“凭分取才”,考试结果是选拔的唯一依据,这是科举为追求公平公正的必然结果,但同时也使得科举必然难于考查士人之德行与平日素养以实现“综合衡才”。这一显著缺陷使科举自设立之后屡屡遭受非难与抨击。进士科自隋炀帝大业元年设立之后,经历了六次高层次的存废之争。从唐代的杨琯、沈既济、宋代的范仲淹、苏颂、司马光、蔡京,到明太祖朱元璋、清代的舒赫德、以及早期改良派冯桂芬、王韬、郑观应等人,不是提议恢复乡举里选或学校直接取士,就是将荐举付诸实施,其结果总是行不通。[2]
“综合衡才”要求考查才学的同时还考查德行,而事实上,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很难通过考试来客观评定的,只能通过日常言行加以考察。在实际生活中,出于各种目的,人们或多或少都会有言不由衷,言行不一的时候;而当带有功利目的,为求胜过他人之时,更是会矫言饰行,使人真伪难辨。为求公平公正,有着刚性标准的,“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选拔考试制度注定只能以“考分”论成败,不能结合考生平日表现论英雄。理想的选拔制度理论上自然是能有效挑选德才兼备之士的制度。但是从我国选拔制度的发展来看,在选拔人才时能“德才兼顾”,既能公平客观又能顾及考生德行和平日表现的选拔制度还只是理想。考试存在,在选才功能上的这种“不可兼顾”之缺陷就必将存在。
在君主时代,能够长期出自公心推荐官员的毕竟是少数。即使有的官员欲秉公推荐,但或屈服于权势,或碍于情面,也往往被迫推荐权贵之亲朋子弟。执意秉公推荐得罪权贵者,有时不但不能如愿,还可能引祸上身。此外,推荐者毕竟耳目所及有限,难以广泛察知人才;若靠他人介绍则易滋生弄虚作假者。[3]隋唐科举制设立之初为考查举子的德行和平素表现仍保留有荐举成分,允许通榜公荐、纳省卷,结果却造成弄虚作假和请托之风盛行,因而荐举成分到宋代被全面废止,实行糊名、誊录、锁院制度,以杜绝弄虚作假,保障考试取士公平公正。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在连续3年科举取士之后发现“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对科举大为失望,遂令停罢科举,恢复荐举。荐举制实现10年之久后,朱元璋意识到荐举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他说:“有司各举才能,往往以庸才充贡。所举者多名实不称,徒应故事而已。”(《明太祖实录》卷147)在通过分析比较两种取士制度之后,认为考试选才还是比荐举更有效。[4]在屡次的争斗中,荐举制终因其标准过于柔性而旋复旋罢。科举战胜荐举,“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战胜“以德取才”和“综合衡才”很大程度是由“讲人情、重关系”的社会文化所致。在此种文化背景下,惟有采用考试公平竞争的手段方可杜绝“人事因缘”和“嘱托之翼”。1905年,在欧风美雨坚船利炮的冲击下,科举被废止,然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考试选才方式却体现出超越时代的衡久生命力。
从科举的发展我们可以断言,“凭分取才”的考试是最适合中国这一人情关系社会的选才制度。一味地斥责考试“不顾德行”就如同反复诟病某一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一般,实无太大意义;取消考试或以其它选才方式替代考试的想法更是一种无知与异想天开。任何要弥补考试“不可兼顾”之功能缺陷的良策都必须有着刚性标准,否则就会如同历史上的荐举制一般,走向权贵把持之境地,成为徇私舞弊之工具。所以当前的高考改革还是只能以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而综合素质评价也一定要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并且公开透明、易于监督,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才能有助于人才选拔,引导中学素质教育,否则很可能适得其反,带来中学“造假”之风的泛滥和请托之风的盛行。
  • 激励教学与牵制教学
激励教学的同时又牵制教学是科举最常为人所诟病的功能缺陷。科举兴而读书兴。科举为寒门子弟提供了读书改变命运的机会,开辟了向上流通的渠道。读书人不论其出生如何,在科举中一朝高中便天地为宽,山川变色,正所谓是“一士登甲科,九族光彩新”。科举强大的利益诱惑为士人学习提供了不竭动力。在我国历史上,素有“科举有胜于十万督学之力”的评说,这深刻揭示了科举考试对教学的激励作用。我国科举社会形成于宋代,宋代“孤村到晓尤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的社会风尚很大程度乃科举所致。[5]晋代葛洪在其代表著作《抱朴子》外篇第15卷《审举》中就深刻指出了考试对人们学习积极性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他认为,天性好古、心悦艺文、学习而不为禄利者少而又少。若取富贵之道有比做学问更容易的途径,有谁还肯空自勤奋,执洒扫为诸生,远行寻师问道?若实行统一考试取士,“则必多负笈千里以寻师友”而认真读书者。[6]
然科举在利诱士人奋发读书之时,也不可避免地牵制了士人读书之目的,读书只为科名。在明代学校被纳入科举体系后,“科举必由学校”,学校成为储才以应科目之地。清人汤成烈说:“明科举之法兴,而学校之教废矣。国学、府学、县学,徒有学校之名耳。考其学业,科举之法外,无他业也;窥其考虑,求取科名之外,无他志也。”[7]为废止旧教育,发展新教育,建立近代教育体系,清政府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九月十四日正式颁布改书院改学堂上谕,却也无法扭转世人重科举轻学堂的倾向。科举不废,新学难兴也是清末废止科举的重要原因。
古之科举一方面驱使士人寒窗苦读,白首科场终不悔;一方面又使士人读书只为功名。今之高考亦是如此。成百上千万学子们日日苦读,不分节假,只为高考功成名就;教师加班加点,不计报酬,只为高考多出高徒。今人指责高考导致应试教育就如同古人指责科举导致“学校废”一般,皆由未能认识考试功能具有利弊兼具的二重性所致。事实上,只要有考试,尤其是关乎利益分配的选拔考试,就定会有“应试行为”。考试如同“航标”,一方面,它导引教学方向,强化目标意识,督促师生向既定目标进取,[8]激励作用由此而生;另一方面,这一“航标”使得教学活动的目的变得纯粹而单一,即通过考试,牵制作用自然形成。要想根除考试对教育的牵制作用,唯一途径似乎就是将考试连根铲除。但若没了选拔考试,不仅世人奋发读书的持久驱动力将不复存在,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谁都无法设计出一个比通过考试按能选才更公正合理的办法来调配利益,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与有序流动。考试实质上就是一种“利益分配器”。如果与利益无关,就无需进行选拔,考试或者说任何其他选拔性的评价方式才能够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所以说通过考试公平竞争应该是人类所能想到的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最佳方法,或者说是不得已的“罪恶”。选拔考试的存在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社会利益分配的客观要求。[9]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倚重考试。
  • 维护公平与有效选才
科举发展中,维护公平与有效选才的冲突时时产生。从科举科目的数量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出科举在维护公平与有效选才,追求效率之间的矛盾。通常说来,科目繁多有利于选拔专才,提高考试的有效性;科目少有利于增强可比性,促进公平,因为科目不同不仅使得各科目之间缺乏可比性,而且各科目报考人数的差异也会带来竞争激烈程度的差异。自隋大业元年进士科举设立,历代科举所设置的科目并不相同。隋唐科目繁多,宋代以后,考试内容上的文学与经术之争日趋激烈,宋代经过多次调整后形成经义进士和诗赋进士分科取士的定制,元代将各科合而为一创设德行明经科。虽然单一的科目使得科举的公平性在形式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但单一化所体现出的对于人的知识学习和思想个性的禁锢也日益显现。对公平的过度诉求导致了对效率的过度贬抑,[10]并一定程度导致了科举制度的终结。
科举考试文体的演变也显示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科举发展至明清,八股文逐渐成为考试的专用文体,这是科举考试为求文有定评、维护公平、防止舞弊的的必然结果。从考试发展史的角度看,八股文是考试制度长期实行后逐渐演变而成的标准化作文考试文体。唐代科举中有墨义和帖经题,即相当于现代的简答题和填空题,但因为考不出高深水平,到宋代以后逐渐被淘汰。作文题最能体现作者的才华,然而因属于主观试题,不同的人评卷主观误差可能很大。评卷客观化、控制评卷误差是大规模考试发展的内在要求。[11]因此,八股文这种标准化的考试文体便应运而生。八股文规定了严格的格式,甚至连运用虚词都有严格的限制,能有效防止考生和考官互通关节,具有防止作弊,使评卷标准化、客观化并减少评卷工作量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测量出考生的文字基本功等好处。[12]
如果从有效选才,追求效率而言,毋庸置疑,科举考“时务策论”更有可能使少数有责任感和见识的士人在文场中表达自己的独到见解和才学,其测验士人才智的功能会比八股文更为理想。但由于科举考试是关系士人前途命运的大事,大多数考生又并未有过政治历练,甚至生活阅历都相当欠缺,他们在考卷中所发的政治议论大多只能是书生意气,很难有成熟的政治见解。特别是部分考生还可能为实现金榜题名的梦想而揣摩迎合考官的政见,乃至从中暗藏关节,考官勾结舞弊。加之策论没有固定的结构,议论可以天马行空,考官无法掌握阅卷标准。因此,与以策论作为取士文体相比,八股文更能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原则。[13]
为追求公平有时不得不损失效率,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现代考试命题上的“不得已”了。经常有人主张高考语文只考写作,这只能说是对考试规律的无知。有学者指出在语言测试中注重思维能力的考查是体现创新思维的表现,不宜引导我们的学生只会按所给信息组成一篇没有考生任何思想成分的短文,(陶百强、李明楷,中国考试2011,4)殊不知严格规定是出于命题者的无奈,是为了按统一标准阅卷,减少误差;而规定信息点能有效防范考生直接抄袭或套用范文,这就如同科举时代为了防止考生押题猜题,套用范文,八股文命题“被迫”从明白正大走向偏难险怪,皆属于命题中的“无奈之举”。
科举过度的公平追求使得其在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上走向僵化,考用脱节,“取才不足,而防奸有余”,背离了制度设立的初衷从而被废止。科举的兴衰说明:其一,公平与效率的冲突在考试中难于避免,冲突体现了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对考试的制约性以及不同立场、不同利益集团的人对考试价值判断的分歧。考试存在,公平与效率之冲突也必将存在。其二,考试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绝非非此即彼,二元对立之关系。没有公平,考试将失去社会存在的基础从而导致生存危机;没有效率,考试将无从实现其自身职能和存在的目的从而走向灭亡。公平是效率实现的前提和保障,效率的提升能带来更高层次的公平,两者对立统一。两者间的冲突是一种良性的,可兼容性冲突。两者可独立发展同时又相互促进。科举在隋唐时期科目繁多,这既一定程度促进了文化科学的繁荣,专门人才的选拔,又为寒门子弟向上流通、参政议政开辟了道路,在公平与效率上实现了协调发展。其三,于考试而言,公平与效率必须两者兼得,而考试也只有在两者的冲突中动态地寻求契合与平衡方能获得自身目的与价值的实现。“舍鱼而取熊掌”,过度关注一方而忽略另一方的做法只可能导致考试如同科举的命运一般走向衰亡。
时至今日,公平与效率孰先孰后仍是对“现代科举”——高考,这一我国现今最大规模的教育选拔考试的最大争执。可以说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公平情结”自古就强烈地影响着考试制度的发展与革新。当前,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高校的分类发展,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社会文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发展使得招生考试制度的多元化发展成为了必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第十二章指出,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笔者认为,《纲要》体现出的改革方向有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己的考生,有利于高校分类发展,促进高校有效选才。科举废止后,康有为曾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及其弊已著,时会大非,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也。”[14]《纲要》体现出考试要“与时消息,方能以周时用”的对考试发展规律的准确认识和把握。只是改革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相应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
考试具有多种功能,但考试绝非万能。考试制度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文化根源。科举制的兴衰更替充分显示了考试制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性矛盾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制约导致的在功能上“利弊兼具”的特性。这种功能性缺陷使得考试有着一系列自身无法彻底解决的两难困境,如统一考试与选拔专才,保持区分度与减轻负担等。不正确认识考试的功能缺陷,则只会对考试形成诸如要么取消考试,要么对考试进行釜底抽薪的变革之类的极端的、不可取的看法。
 
参考文献:
[1]刘海峰.科举学导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8):71.
[2][11]刘海峰.科举制与科举学[M].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9):104-105,80.
[3][4][5][6][7]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6):35-37,274-279,229,45,272.
[8]廖平胜.考试学原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74.
[9]欧颖,孟艳.高等教育选拔考试引导功能的二重性及其博弈[J].江苏高教,2011(2).
10]王后雄.论教育考试的功能性缺陷和价值冲突[J].教学研究与实验,2008(1).
12]刘海峰.八股文为什么沿用了五百余年?——略谈八股文在当时的功用[J].文史知识,1989(2).
[13]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351.
[14]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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