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
2014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 2014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 2014 年工作要点(ptf文件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2014 年 2 月 19 日
吉林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全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转变教育管理和发展方式,着力加快高教强省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有效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admin)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师生积极主动投身改革创新实践。制定《全省高校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组织全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项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指导全省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高校在“四风”和不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转变高校学风、教风、校风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 3.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贯彻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会同省委有关部门制定《吉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大力推进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六化建设”。配合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调研,推动民办高校党委负责人选任工作。建设高校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信息库,做好党员教育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分类考评办法。建立吉林省高校工委党校。 4.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高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成果推广会,举办高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强重点领域、环节、岗位和人员的管理监督,突出抓好高校招生录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人事录用和干部任免等监督检查。开展以清理“小金库”和教育乱收费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抓好全省教育系统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党务、校务公开。配合省纪委对部分省属高校开展巡视工作。推进落实高校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函询、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制定《省教育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区创建工作,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法律知识培训。认真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全省教育各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5.切实强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顶层设计。成立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机构,保证教育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省级教育事权,统筹研究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建立与各地、各部门重大教育改革政策协同推进机制。 6.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扩大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权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试点,按国家统一部署深化高考制度改革。提高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推动6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和10个省级教育改革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完成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全国联网。 7.积极推进教育行政职能转变。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进一步减少教育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培育独立的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努力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 8.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研究制定《吉林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若干意见》,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分类扶持等政策,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政策,推进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9.加快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360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奖补14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及幼儿园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和管理。加强保教指导,防止“小学化”倾向。 10.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大会,贯彻《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推动各地实行大学区管理,建立校际联盟,完善中心校管理村小制度。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引导地方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及薄弱学校倾斜,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农村初中工程(二期)、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及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启动农村初中寄宿条件改善工程。推进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现国家试点县向食堂供餐过渡。 11.加快构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积极构建技能型人才培养“立交桥”,开展中职、高职“3+2”、“3+3”衔接以及与应用技术大学“3+4”衔接试点,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推进集团化办学。启动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高职院校区域性实习实训基地和职业能力服务平台建设,举办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实施中职学校达标建设计划,创建省级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启动国家中职示范校与县级职教中心结对帮扶计划,推进职教中心转型发展。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建立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基地,增强服务城镇化能力。推进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加强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推进免学费政策全面实施。 12.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步伐。制定《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大高教强省建设推进力度。实施“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鼓励高校积极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制定《高等学校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贯彻教育部《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高校学科专业调整意见,加快高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支持本科院校由学术型向应用技术型转变。遴选100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20个高职高专品牌专业群,重点建设50个重中之重学科。遴选15个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培育30个科研创新团队,孵化10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10个高校智库。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实践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遴选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专业硕士培养办法,开展增列硕士专业授权点审核工作。 13.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研究制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意见。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启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推动制定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等加大高中投入的政策措施,不断改善高中办学条件。 14.推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启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完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工作措施,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支持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做好特教学校二期建设和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制定《特殊教育教学常规》,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5.不断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民族学校授课用语双语化改革,增加汉语授课和双语授课学科,完善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工作。加强民族学校教师培训,做好朝鲜文教材审查及编译出版、朝鲜文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开展教育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做好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培养服务管理工作。增加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学校数和招生计划数,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落实民族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教育专项经费继续向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倾斜。 16.着力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启动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开展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学前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十百千”名优校(园)长培养工程,开展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影子培训。开展校长教师“县聘校用”轮岗交流改革试点。招聘特岗教师3000名,做好2014届部属免费师范生就业安置,启动省属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计划培养500人。及时为空编学校补充合格教师,严禁实际需要但“有编不补”。推进出台《吉林省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意见》,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探索幼儿教师补充与增列方式,通过特岗计划招聘一部分幼儿教师。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组织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第三十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 17.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制定《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建设规划》,加强以“三通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建设“高等教育MOOC平台”及“高等教育和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省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省校园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和教师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三网合一”。深化教育电视台改革,建设名师在线互动辅导平台,强化服务教育教学功能。 18.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做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进一步拓宽来华留学渠道。制定《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意见》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和中介机构规范管理。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汉语国际推广,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珲春)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建设。 19.稳妥推进部分高校易地建设。进一步做好部分高校易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方案论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高校易地建设中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发生资源浪费和腐败问题。支持有关市(州)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发展。 四、深入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素质教育,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0.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有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扩大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和综合实践基地覆盖面。开展节约教育,创建节约型示范学校、绿色校园。改进德育评价方式,以记实方式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多种形式“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进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舆情研判引导。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及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举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重视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切实加强高校统战工作。 21.切实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细则(试行)》,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实行严格的督导评估和问责制。探索学生体育特长培养方式,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进体育锻炼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在全省高校和寄宿制学校开展集体出早操活动,以适当方式布置家庭健身作业,保证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近视眼防控和学生营养膳食工作。做好学生体质监测,深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 22.深入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创新学校艺术教育,完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开齐开足艺术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举办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强音体美、卫生和国防师资队伍建设。2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吉林省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加强监督与考核,实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和“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做好师德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工作。 五、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公正 24.有效解决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制定《吉林省关于治理和纠正学校乱办班、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意见》,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对中小学及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实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总量。 25.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深入推进以高考为重点的各类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继续实施高考“无声入场”措施,坚决打击各种高科技作弊行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普通高中严禁跨规定区域招生,高校招生录取继续实施“零点录”,做好中高考加分政策和学生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整合各类考试资源,推进建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6.切实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继续落实“两为主”原则,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到寄宿制学校就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地特别是农村初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27.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集中开发以高校为主体的就业市场,继续实施“双困生”就业能力帮扶培训计划。依托高职院校实训和就业平台,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共同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九台)基地。升级全省大学生学籍、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六、提高教育管理法制化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8.着力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继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工作。完成《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和《吉林省校园安全条例》的立法调研。推动省属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教育行政复议工作。继续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按照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 29.切实提高教育督导效能。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制定《吉林省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职教育督导评估以及“质量万里行”形式的随机督导,启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和高教强省建设专项督导。在全省中小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加强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建设。启动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0.进一步加强校园校车安全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推进“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法制”等“一案三制”建设。巩固校车服务、校园警务室、安全管理信息化“三个全覆盖”成果,完成市(州)级校车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警务联防体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检查,评选百所中小学标兵食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1.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效率。督促各地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政策,确保政府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不降低。切实保障高教强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资金,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煤价补助标准。制定省教育厅《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做好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管,加大预算大额专项资金审计力度。举办高校主要领导财务管理和财务制度专题培训,推动扩大总会计师制度试点范围。依法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厅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厅机关重大事项例会制度,形成科学高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教育行政工作督查机制,确保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完善厅机关干部学习、调研、交流及培训制度。 33.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任标准,健全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教育厅干部交流暂行办法(试行)》,鼓励干部在不同岗位培养锻炼能力。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特别是新进公务员教育理论培训和岗位能力锻炼,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 34.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按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推进公车改革,加强出差、出访、公务接待和节能降耗管理,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按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信访工作,推进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妥善解决。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大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情应对,努力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