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201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高校领导干部
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的国防素养和国防观念,增强履行国防教育职责的能力,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举办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首届专题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国家关于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度,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精神,学习相关军事理论和前沿知识,分析研究国际形势和有关热点问题,了解我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现状及展望。通过培训,使高校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增强履行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职责的能力。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案例教学、交流研讨、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本届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是高校领导干部,优先从“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中推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有关高校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修。本届专题研修班共计65人。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于6月16日至6月2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举办,时间5天,6月15日17时前报到(国防大学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小波,电话及传真:010-66772115,13681287956)。 五、考核与结业 本次培训列入我部高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训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七、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根据首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按要求推荐参加培训人选,并填写首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为保证此次研修班顺利举办,各地汇总后,务必于6月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赵长涛,电 话:010-66096151,E-mail: zhaochangtao@moe.edu.cn。 附件:1.首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doc 2.首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doc 3.首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