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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与“职业评教”需辩证思考
时间:2012-05-04 13:53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葛大汇 陈登江 阮华君 点击:
只要措施得力与引导得当,学生评教可以成为促进教师成长的良好契机;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能充分体会学生的赏识,可以让教师心中充满阳光。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一小学学生将评教选票放入投票箱。(资料图片)

资料图片

  编者按:2011年12月,本版刊发了“如何用好学生评教这杆秤”主题征文启事。几个月来教师投稿踊跃,不少学校与教师对学生评教持积极肯定态度,其中一些教师及时总结了本校的成功经验:只要措施得力与引导得当,学生评教可以成为促进教师成长的良好契机;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能充分体会学生的赏识,可以让教师心中充满阳光。 

  同时也有很多老师反映了学生评教活动在实践操作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由此带给他们更多的思考,比如,学生是否确实有能力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如何保证学生评教的公正性,学生评教在教师教学业绩考评中应占多大比重,等等,这些问题目前仍难有统一的答案。  

  针对相关问题,编者特邀相关教学研究专家结合教育理论与实践呈上自己的辩证思考。至此,有关学生评教话题讨论暂时告一段落,感谢广大读者的积极参与。  

  ■葛大汇  

  学生评教这种评价教师的方式在我国已实行10多年了,人们对其评价差异很大。现在,迫切需要把相关实践、概念与逻辑展开来好好梳理一番,因为它对时下中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何去何从实在太重要了。  

  学生评教是大势所趋  

  学生评教所占权重究竟应占多大比例,需要认真考量  

  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生,学生评价授课效果,一直是相生相伴不可拆分的两部分,古已有之,为什么现在用一个专门词“学生评教”来凸显之?其实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使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从制度角度看,其本质就是从计划分配的、行政规定的属性走向市场机制的、公民选择的、强调效率的属性,教育事业也绝无例外。伴随经济领域、生产领域以及目前的文化领域的改革,教育领域也变得越来越关注“消费者”需求,关注“顾客”。教育上的顾客是谁?就是学生。那么,能否依此来说,学生说该教育服务产品(教师行为)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当然没有那么简单!众所周知,教育是“公益事业”,就是说教育是公共部门,不能完全等同于私营部门或者说企业部门,教育属于精神生产,不同于物品生产。然而,从中国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这些公共部门还真是要向企业学习——要看投入产出的效益比,要看市场接纳的效果。因为,政府授权地方教育局,聘用教师上课,其花费是由公共财政支出的。那么学生、家长这些纳税人就有权要求用“学生评教”的方式来看看所“购买”的教育的服务质量及效用的好坏。这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取得共识的新公共管理思想,换句话说,这也是一种难以幸免潮流。但潮流并不一定全部是对的,今天,全球经济系统发生了很大变化,教育上的新公共管理方式的弊病逐渐显现出来。  

  在我个人看来,“学生评教”最大的问题就是部分地方政府以看结果、看“顾客”为借口,放弃了对教育的公益性诸如精神影响、奖惩教化等方面的引导;部分校长在校内管理中滥用“服务政府”的说法,无所作为,简单地用学生评教的方式对部分教师一票否决,逃避了教师管理的艰苦职责。尽管总体上说,学生评教的绩效导向还是有用的,不应取消,但其所占权重究竟应占多大比例,需要认真考量。

  学生评教的局限性  

  单纯讨好学生的课未必真是高质量的课  

  为什么说学生评教是有限的?什么是教育的公益性?教育行政部门更高的职责是什么?必须回到逻辑的原点,即只有回答了教育是什么的问题,才能让这些问题迎刃而解。相关教育的定义有很多,如果采取自然主义的、切实的、具体可感受的语言来说,教育即是以社会公理向未来社会成员施加影响。在正式的学校教育中,即代表社会公理系统的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也有所谓的“人格影响”。教育即教师向学生施加影响,尤其在一门具体学科的教学情景中,其间的师生关系是:(相对)有知者向(相对)未知者施加影响。否则,学校、讲台、备课这些相关制度与设施就不复存在了,教育教学行为也不会发生。在当下英特网的认知背景下,有一个概念叫“后喻社会”,即后代对前辈的影响,这只是丰富了影响的含义,并不能颠覆了影响的本质,因为英特网的信息、知识总是基于人类以往智慧与品格的。  

  由此可见,让相对未知者评价有知者是很有限的,无论是在大学还是在小学;让身体相对孱弱者(比如小学生)去评价成熟者是有限的;用功利者(学生)去评价非功利者更是有限的。例如,一堂有关毛泽东思想的课,同时有两位教师分别在两个教室上课。那位青年教师上课常用伟人的轶事趣闻(故事),而那位年长的教师却一本正经地演绎自新黑格尔学派以来的共运史。这种情况下如何评判——哪位教师依据了教学逻辑?是否只要对学生有吸引力的就是好教师呢?哪位教师更以学生为本呢?目前的中小学也不乏类似情况,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单纯讨好学生的课未必真是高质量的课。


  还要用职业眼光评价教师  

  教育的质量首先来自教师自身学科知识的水准和教学经验的积累  

  时代进步了,学生评教必须采用。因而,要更加注意对教师的全面评价——更加重视教师这个职业本身所涵括的核心要素。此时,专业评价、同行评价、听课评价、专题研讨评价等方式都非常重要,其评价结果应占有相当的权重。为陈述方便,本文把这些评价方式合起来称为“职业评价”,即用职业的眼光来评价教师。  

  我个人认为,总体上看,现在学生评教的权重太大了。一些地方将评教与高考、中考等成绩结合起来,一些人将学生评教等同于“客观”、“绩效”、以“学生为中心”,这些做法与说法都有其片面性。有人说,学生在课堂,全程参与教学活动,因此他对教师的评价是最客观的。但是学生在哪些方面是客观的?这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小学生心目中“最可爱的教师”的要素可能包括某老师漂亮、讲话幽默等,淡妆、花裙、染发等仪表有时可以解释为对学生的尊重,用卡通语、网络文体谈话也显得生动活泼,但显然这些不是教学的内核,而是外在的特征,甚至有点媚俗。用职业的眼光看,为促进学生的成长、独立自主,教师有时候可以采用使学生快乐的教法,有时候却必须让学生经历痛苦。并不是所有的教学过程都可以用抓眼球的PPT、赏识性的批语……尤其在一些学科教学中,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就曾严厉地批评杜威的“外部愉悦”和“儿童中心论”——在很多场合过分强调以儿童为中心,却回避了学科教学的内在逻辑。我赞同布鲁纳的这种观点。  

  用“神圣教师”的职业观点来看,教育的质量首先来自教师自身学科知识的水准和教学经验的积累,也就是说教师在自己相关科目要有学问,数学教师要会推理演算,语文教师要能读会写,同时,还要启迪学生的道德良知。继而,这就涉及评教的下一个问题,即教育的隐性与迟效的问题。学生评教一般是这个学期的即时的、实际的评教,而不是10年以后的评教。例如,初中的一堂读写结合课《上海的弄堂》,一篇学生习作曰“弄堂虽小,能住就好,有些破烂,能用就好,斯是弄堂,唯人有情……”,这篇习作在中考中得到高分。而一位教师则指出,表扬要有节制,因为她看到了这样的倾向会使中学生误入铺排、骈文的歧途。这种情况下相关学生会怎么评教呢?当时他肯定不高兴,或许10年以后才会明白老师的善意。另外,在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中,类似实例也比比皆是,很多潜在的德育教化、隐性知识或“未明言的知识”,等等,恰恰是教育的真谛,而这些都是学生评教时无法计入的。  

  两者如何结合  

  公正、客观的意见采集方式是最民主的方法  

  要“学生评教”也要“职业评教”,其结合的要点在于这些评教方式用在什么地方,用在什么时间及其比例。说到底,推行学生评教机制的依据是将教师视为“理性人”、“经济人”,教师职业再高尚也像官员、医生、经理一样,只要其工作动机还未到达理想的自觉境地,学生当事人的评教就会有客观的威慑力(包括情感成分),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一般用在建章立制、重视效率、急于获得社会声誉的办学初级阶段较为妥当。而在学校稳定发展、更注重教育的内在品质之时,专业导向的、促进教师发展的“职业评教”就要多一点。就学生评教的主体而言,低龄儿童评价结果的权重赋值要小一点,高中生、大学生要大一点。最后,这两者的比例及其评价指标的权重问题,可以将若干要素排排队,然后对有资质的当事人,包括教师本身、学生和家长、评价专家、行政官员等进行特尔斐法(Delphi Thechnique)的意见采集。在我看来,这种广泛征询意见的方法公正客观,是最好的也最民主的方法。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教育管理学系副系主任)


让教师享受学生的赞美 

  ■陈登江 

  面对学生评教遇到的阻力与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校长动员培训等措施。“阳光教师”评选活动让学生发掘教师身上的优点,让教师充分享受学生的赞美,极大地促进了师生的共同进步。 

  在进行学生评教之初,我们曾遇到不小的阻力。有些老师不理解,担心出现以下类似的问题:让学生评价老师,今后老师如何管学生?如果教师一旦严格要求学生,考评时出现“低满意率”情况怎么办?如果一个教师的教学成绩好而其“学生评价满意的率低”,这样的教师算不算优秀教师?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规范了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以确保评价过程的严谨有序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每次评教前都有校长亲自讲话并对学生进行培训,引导学生正确运用评价手段,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老师。同时,还要求学生与家长一起协商之后再对教师作出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搞绝对化,也不在全校公开,只在最后将评价结果与教师其他教学业绩结合使用于“教师综合评估系统”。每次评教结果通知教师本人时,校长都要在评价结果后面附上这样的“按语”: 

  满意度代表学生的一种情感、一种态度,它并不与教学质量完全划等号,所以希望大家一分为二地看待。 

  学校并不提倡教师为取得学生好感而放松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相反,那些对学生高度负责、严格要求、方法得当的教师,最终获得了较高的教学质量,也必然会取得学生较高的满意度。 

  教育有一个规律,那便是“亲其师、信其道”,所以,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情感状态。如果学生不喜爱教师,那么教师百倍的辛苦换来的将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满意度评价既是对教师的评价,也是对校长的评价,所以愿我们为“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让家长和学生满意”而共同努力。 

  由于思想工作到位,各个环节措施得当,这项开放办学工程逐步被老师接受认同,形成了教师、学生及家长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教育合力,也使学校的教育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 

  我们认为,学生评教只是学校“教学监控”的手段之一;它不能靠校长、副校长等少数人去掌控,必须实行“大众监督”。这个大众就是学生和家长,要敢于把监督权和评价权交给他们。有人担心这样学校会失去管理的自主权,其实不然。学校的教学管理不能因某一个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而随意放弃原则,但每一个学生和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必须认真听取,这也是广义上的“教学相长”。 

  为了发挥学生评教的正面导向作用,我们在开展学生评教的同时,还在全校开展了“10位最让学生感动的阳光教师”评选活动。对评出的“10位最让学生感动的阳光教师”,我们会在全校隆重表彰,相关颁奖词由学生撰写,颁奖仪式有家长代表参加。例如,黄晓波是2011年评出的“10位最让学生感动的阳光教师”之一,学生撰写的颁奖词为:“黄晓波,八(4)班班主任、数学教师。黄老师对待工作认真严谨,讲课效率高,教学生动有趣、方法灵活,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她工作勤奋,一切心思都放在学生身上,每天来得早、走得晚,与学生同进同出,对学生尽职尽责,无私付出。虽然班上学生多,但她对学生作业、试卷批改分析认真细致、不厌其烦,任劳任怨,常常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她把学生当作亲人,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耐心且善解人意,与学生同忧共乐。她用自己的十几年如一日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去感染学生,引导学生做人和求知。她是一位很阳光的好老师。” 

  美国著名女企业家玫林·凯曾说过:“世界上有两件东西比金钱更为人所需,那就是认可与赞美。”教师要接纳每一名学生,即使是有缺点的学生,也要善于用赞美去挖掘和开发他的闪光点,使其扬起希望的风帆,这是做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另一方面,教师职业是最易产生倦怠的职业。教师的工作热情需要激发,这也是每年学生评教期间,我们发动全体学生评选“最让学生感动的阳光教师”的原因。让学生共同寻找教师身上的闪光点,使教师能够享受学生给予的赞美阳光,能使越来越多的教师成为“阳光型的教师”,而阳光型教师必然会培育出更多的阳光学生。


 

应给学生说“不”的权利 

  ■阮华君 

  把学生评教作为教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能遏制教师业绩考核中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在我身边,不少教师依靠学生考试成绩而得来的所谓业绩,通常得不到同行的认可。因为这种“业绩”,不是想方设法钻研教学艺术、提高自身修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向45分钟要质量取得的;而是一味地压榨学生、加班加点上课、拼命地布置作业、让学生做大量机械重复练习得来的。这类教师不问学生死活,也不管其他科目情况,是典型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使学生受不了,他也一定要自己教的那一科考好。  

  对这种类型的教师应该怎么办? 首先学校领导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被他们“埋头苦干”的假象迷惑。他们并不是勤勤恳恳的老黄牛,充其量只能算是才能平庸的笨黄牛而已。 

  在此时引进学生(或学生家长)评价机制就更重要。比如,让学生(对于低幼年级小学生,还可以由学生家长)每学期给教师采用无记名方式打分,对学生(家长)一致认为的那些作业过多过滥、不问学生死活的教师可以评为劣等,或者给予适当的警示甚至处罚。  

  我个人认为这种评教不但切实可行,而且非常必要,更有法律依据。 

  首先,一个教师课上得好不好,工作是不是努力,最有发言权的理所当然是学生。其次,为学生服务是教师和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也是重心所在。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为什么不能给他们说“不”的权力?再一点,教书育人的工作特点决定了教师的工作基本是良心工作,其业绩不可能像工厂的产品那样完全用仪器检测,教师的工作主要只能依靠学生的感受来评价。  

  《教师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对教师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在现实中,对教师的考核评优有时恰恰屏蔽了“学生意见”的环节。因此一些所谓优秀教师并不能得到学生和家长的首肯。给学生说“不”的权力,也有助于师德建设,能使教师违规违纪等乱象大大减少。  

  (作者单位:安徽省明光市张八岭中学) 

学生评教比重要减少 

  ■海客 

  我认为学生评教在整个教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应该降低为宜。原因如下: 

  其一,学生评教的出发点问题。由于现在很多学校特别是高中招生规模扩大之后,学生水平良莠不齐,一些学校存在一批不太爱学习的学生。这些学生最满意的教师当然是对其扰乱课堂的行为不闻不问、任其肆意妄为的教师,而这部分学生还往往具有一定的煽动力,他们的倾向往往会影响到学生评教的结果。 

  其二,学生评教背后的相关原则与立场问题。个别教师为了能够取得学生评教的高分,不惜以牺牲原则作为交换条件,放纵学生。目前,当一些学校出现师生冲突问题时,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经常站在学生一方。一些教师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饭碗”,只能忍气吞声、委屈求全。 

  其三,学生评教的公正性问题。部分学生对于教师的管教存在误解与偏见,他们听不进教师的批评甚至好言相劝,这在目前已不是个别现象。与现在的学生不同,以往的学生受到老师批评后能够反思,体会到老师是为了自己好,所以才会对自己进行批评教育,否则才不会管自己呢!而现在很大一部分学生把老师的批评教育看成是整自己,所以往往针锋相对、恶语相向,有时甚至会发展到对老师拳打脚踢的地步。指望这部分学生公正评教,可能性微乎其微。 

  现在一些学校的业绩考核,把学生评教的比重加大到一半左右,更有甚者,个别学校还实行学生评教一票否决的方式,这种比重太大了,明显不符合教育规律。笔者认为,学生评教在教师考核中所占比重应控制在10%至20%左右比较合适。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高中) 

不合理的倾斜伤了教师的心 

  ■张萍 

  笔者不看好学生评教这一做法。原因如下: 

  其一,学生评价标准的片面性。目前各学校学生评教的相关细则或方案,往往是粗线条的,可操作性差,人为因素较大。由于中小学生的世界观尚未形成,他们对“好教师”的标准也难以确定,在评教的过程中往往不可避免的带有片面性、主观性色彩,客观真实的评价目标很难达到。因此,对于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对学生管理严格,敢于批评指正学生的行为过错,敢于对违法违纪的学生开展教育的教师,学生在评教时,常常会被武断地下结论:不称职、不合格、差、一般、较差,等等,甚至被一“×”到底。 

  其二,学生评教的不合理倾斜。学生评教的过程中,往往班主任是“清一色”的优秀,其次是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优秀,再次是物理、化学教师优秀,差、一般或不称职之类的等次,几乎全给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社会等所谓“副科”的教师。 

  一些教师原本一腔热血献讲坛,全心全意为教学,真心实意为学生,因为关爱学生、痴情教育、无私奉献,反而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他们被不完善的评教机制给评“掉”了,最后也得不到学校的肯定。这正是对那些努力教书育人、辛勤工作的教师的最大伤害。 

  (作者单位:湖北省丹江口市实验中学)

  《中国教育报》2012年5月3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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