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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0 15:06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为做好我省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准确性,2012年我省考生将通过互联网填报高考志愿。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
  
  为做好我省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准确性,2012年我省考生将通过互联网填报高考志愿。现就网上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组织管理
  
  (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考生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集中填报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可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
  
  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7月2日12时和7月30日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填报流程
  
  1.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由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
  
  6月12日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下同),正式填报志愿时的初始密码仍为准考证号。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供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网站查询。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之用,实际招生计划以《计划专刊》上公布的为准。
  
  3.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只要考生未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均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
  
  6.志愿信息确认
  
  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确认的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信息,只要网上提交即可。
  
  7.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四、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2011年以前为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国防生,下同]的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6月25日-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结论。6月27日-30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报名、面试和军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7日上午徐州、泰州,下午南京、扬州;6月28日上午盐城、无锡、苏州,下午淮安、镇江;6月29日上午连云港、南通,下午宿迁、常州。6月30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格检查。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且符合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6月26日-29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扬州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符合警官学院体检标准且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及以上的考生,6月26日-29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指定的测试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6月27日-28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五、关于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2〕5号)规定,我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开展定向培养直招海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在军事等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表上方“□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前的方框中选填“√”即可,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定向培养士官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六、关于农村定向卫生人才培养
  
  为加强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有关厅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发改社会发[2010]1716号)规定,2012年,继续通过“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免费医学生分为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全部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凡户籍在有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的县(市、区)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注意事项
  
  1.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要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5.根据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志愿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中学将不能再进行志愿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中学要合理安排本校(报名点)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信息确认工作。
  
  6.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拨打志愿填报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
  
  附件:

  1.江苏省2012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传统志愿)填报和确认时间安排表
  
  2.江苏省2012年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确认时间安排表
  
  3.江苏省2012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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