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
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高教科研工作者的通知 吉高学会[2023]10号
各高校、专业委员会:
3.发挥专业性学术团体作用,积极开展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活动;为发挥优秀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表彰2022年-2023年在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高教学会将评选一批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高教科研工作者,评选结果将在学术年会上予以公布表彰。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高校 1.有健全、规范的高教科研管理制度; 2.有专门的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对接高教学会科研工作; 3.有明确的高教科研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启用校内高教学会专家库专家参与相关学术活动; 5.履行会员职责,支持省高教学会工作。 专业委员会 1.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稳定的秘书处工作人员; 2.有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省高教学会; 4.履行会员职责,支持省高教学会工作。 (二)优秀高教科研工作者(每个单位限报1人) 1.熟悉高教科研工作内容,积极推进高教科研工作; 2.按时传达高教学会相关文件,及时有效地组织高教科研工作; 3.主动对接高教学会有关工作; 4.在本部门工作2年以上。 二、报送须知 材料:《吉林省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工作者推荐表》及佐证材料(需有目录)。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名称:学校名+先进单位与个人评选材料。 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7日前 地点:长春市湖波路65号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113室 邮箱:jlsgjxh@qq.com 附件1.吉林省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2.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包:http://www.jlgjxh.com.cn/uploads/soft/231106/5_1031314011.zip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责任编辑:admin)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