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吉高学会[2022]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课题的管理机构是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效力以学会印章为准。课题管理的常规工作主要有∶征集课题、发布课题指南、组织立项评审、发布立项公示、实施中期检查、审批内容变更、组织结题验收、开展成果评奖、成果推广等。 第二条 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3个级别,常规课题与专项课题2个系列。 第二章 课题评审与立项 第三条 课题实行年度申报制,接受会员单位统一申报,在研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新课题。课题评审以省高教学会专家库专家为主。 第四条 评审标准。 1.选题立意∶选题适切,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立意新颖。 2.课题论证∶核心概念准确;述评材料充实,有述有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主题鲜明,资料翔实;难点与创新点分析准确;研究方法得当;研究步骤具体可行。整体论证规范、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3.可行性分析∶团队结构合理,研究条件有保障。 第三章 课题过程管理 第五条 课题实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变更审批制度。 第六条 课题研究成员与结项时间变更在中期检查合格后至结题验收前进行,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学会核准。课题负责人变更需原负责人签字,课题承担单位变更需有两个单位相关部门的公章,课题研究主题不能变更但可以微调。原则上每项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第七条 每年开展一次课题清查。未按要求结项者予以撤项,有资助的应退回课题经费。被撤项者一年内不能申报高教学会课题。 第四章 课题经费与使用 第八条 课题分为重大、重点、重点自筹与一般课题,其中重大与重点课题有经费资助。 第九条 课题经费纳入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能用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 第五章 课题验收 第十条 课题完成后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材料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达到结题要求的颁发结题证书,同时反馈延期结题与撤项课题意见。 http://www.jlgjxh.com.cn/uploads/soft/221028/5_1341483191.pdf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责任编辑:admin)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