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
先进团体会员、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吉高学会[2015]7号
各会员单位:经研究,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先进团体会员、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在11月份召开的学会年会上公布。 一、先进团体会员评选标准 1. 重视高等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发挥本单位人员的高教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科研成果突出。 2. 积极支持并参加省高教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和会刊费。 3. 专业委员会组织健全,有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坚持常年开展学术活动并能及时通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按时参加年检;学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管理规范,成绩显著。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标准 1.热心学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学会各项活动。 2.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丰富。 申报材料请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学会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 联系电话: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长春市湖波路65号130022)0431-85383926(办公室);13844175992(向欣)。 附件1:团体申报表 附件2:个人申报表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5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