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让广大农村学生享受公平优质的艺术教育,决定开展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经各地申报和专家评选,现确定北京市延庆县等126个县(区、市、旗)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在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按照区域性、典型性和可行性的原则,选定一批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以下简称“实验县”),通过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实践,破解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师资短缺、设施设备落后、开课率不足等难题,从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形式、教学管理与评价、教师配备与培养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探索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律和途径,实现实验县区域内惠及全体、丰富优质的学校艺术教育,为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范例。
三、工作原则
1.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综合改革,把实验工作纳入本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进行统一规划,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融合、整体推进。
2.倡导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突出实验工作的务实性和创新性。以典型带动全面,以改革实验推动常规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薄弱学校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层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推进措施,关注城乡结合部以及远离县镇地区的学校和教学点。
3.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充分依靠地方政府的行政支持,充分发挥实验县中小学校长、一线教师、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依托有关地方高等学校和艺术教育专家的智力支撑。
4.加强相互沟通交流,通过搭建实验成果展示平台、建立实验县工作协作区、组织现场观摩、开展专业培训和专题研究等工作形式,实现信息交流、成果共享,促进共同提高。
四、实验范围
1.学校艺术教育纳入本地教育综合改革、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实践和研究。
2.开齐上好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的行动研究。
3.加强农村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4.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艺术素养评价等方面的实践与研究。
5.因地制宜优化艺术教育资源配置的实践与研究。
6.农村学校艺术教育依托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化教学的实践。
7.开展惠及全体农村学生的课外艺术活动的实践与研究。
8.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9.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研、科研的实践与研究。
10.农村学校艺术教育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优秀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的实践与研究。
11.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业与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建立联动机制的实践与研究。
12.艺术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相互融合、统筹推进的实践与研究。
五、工作步骤
实验工作周期为三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2月),各实验县组建实验工作团队,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实验项目,制订实验工作方案。实验工作方案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实验预期目标、现有基础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主要改革措施、实验计划安排、实验成效评估办法和总结形式等项内容。
第二阶段(2014年1月—2015年6月),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实验方案,并根据实施情况修正实验方案,边实验边推进。
第三阶段(2015年6月—2016年10月),组织实验成效评估、进行研讨总结,形成实验工作报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县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实验县要明确实验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实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保证工作健康开展,我部将成立专家指导组,通过各种途径指导实验工作。
2013年11月30日前,各实验县实验工作方案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本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曹瑛,罗晶,电话:010-66097189,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电子邮箱:nongcunshiyanxian@126.com。
教育部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