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我部决定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促进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职业变化更加吻合,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终身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服务发展。《目录》修订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相关专业的发展,通过优化专业设置,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吻合,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继承创新,灵活设置。《目录》修订应体现政策延续性,保留符合需求、成熟、稳定的既有专业。同时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灵活设置专业(技术)方向,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3.科学规范,体现特色。《目录》修订应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行业、产业发展趋势,做到科学、系统、规范。要围绕学校、学生、家长和行业企业的需求,创新《目录》内容结构,拓展《目录》服务功能,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4.推进衔接,构建体系。《目录》修订应注重与中等职业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衔接,合理确定适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要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层次和类型结构,实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衔接和连续,以适应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1.以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所列专业及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基础,重新调研论证,在基本框架、专业体系、专业简介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 2.修订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专业设置宽窄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结合、科学性与开放性结合、稳定性与灵活性结合。要处理好不同专业类中相近或相似专业的调整。 3.专业目录基本框架按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设置。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 4.专业目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技术)方向、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基本学制、对应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是否适办五年制。 5.专业简介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基本学制、培养目标、就业面向、职业能力要求、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实习实训要求、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对应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 四、组织分工 1.成立《目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育部领导担任组长,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工作方针和工作要求,研究解决修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成立《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和行业专家组。综合组由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职业院校、本科院校等单位专家组成,日常工作由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目录》整体设计,提出修订原则,归纳汇总各行业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研究解决整体优化问题。 行业专家组分别由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形成本行业(专业类)相关专业调整方案,负责制定专业简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分产业联络和指导各行业专家组工作。 修订《目录》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有关高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把握进度,保证质量,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成员名单 教育部 2013年6月5日 附件1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组长:鲁昕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成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巡视员兼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郭春鸣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韩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巡视员 葛振江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 刘培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王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 刘立新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附件2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组长:严冰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阮智勇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李志宏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 成员:王国川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江小明北京联合大学教授 余祖光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 姜大源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 刘义国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研究员 刘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社长、教授 马树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王福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副院长 宋凯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培训处处长 韩玉灵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中国旅游人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王茹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教授 王自勤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武马群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赵丽生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 赵文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 周胜扬州市职业大学校长、教授 刘晨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