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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2-07-06 09:40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教育部办公厅 点击:
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决定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教职成厅函[2012]2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
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我部决定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doc
     2.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doc
       3.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doc
     4.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12年“神州数码杯”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2年11月3~5日。11月2日报到。
2.比赛地点:江苏省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比赛项目
1.中职组。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2.高职组。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3)网络课程比赛。
四、赛项要求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此项目考察参赛教师对教学软件的教学设计和应用能力,媒体的选择及其表现能力,以及教学过程中软件的使用效果。参赛软件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设计,遵循现代教学理念和学习理论,适应不同教学环境和生源特点,满足教学需求。
(1)参赛软件应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或一门课程、一个职业岗位进行开发,可为仿真实训软件、多媒体教学课件、自主学习软件等。
(2)参赛软件应体现职业教育“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特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学的支撑作用,能实现助教、助学、仿真实训、考核等功能,明显改进教学与实训效果。软件选题应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3)参赛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不限,软件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4)参赛软件应由参赛教师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鼓励团队合作,多方参与。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的名义报名,团体成员不超过5人,单位报名不列个人姓名,参赛者应拥有参赛软件的版权。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按照现代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化资源和信息化环境,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效果的改善。
(2)教学设计可以选择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针对1~2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能力和运用设施、设备教学的能力。参赛教师应针对限定的教学内容,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并操作现场提供的专业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演示操作效果。
(1)参赛教师应根据限定的教学内容,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利用现场提供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信息化环境和教学设施、设备,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
4.网络课程比赛。
此项目主要考核参赛教师在学习环境网络化、学习资源数字化、学习方式多样化条件下,设计、制作网络课程的基本技能,体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推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的深度实施,加强课程内涵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门高职课程进行开发,满足高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
(2)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网络课程,鼓励团队合作,多方参与。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的名义报名,团体成员不超过5人,单位报名不列个人姓名,参赛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
(3)参赛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作为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成果统一共享。
五、比赛内容
1.中职组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作品教学内容不限学科和专业,可以是德育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也可以是专业技能课程。
参赛作品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德育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8〕7号)、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参赛作品为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与实训、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土木工程识图技术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新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高职组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网络课程比赛。
参赛作品教学内容不限学科和专业,可以是公共基础课程,也可以是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
3.中职组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作品教学内容限定为电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中的“万用表的组装与调试”有关内容,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课程“园区网流量负载均衡设计与应用”有关内容。
六、比赛办法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此项目采取网络初评与现场决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软件制作。参赛教师使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软件,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展示参赛软件,并对该软件的创新点、辅助教学作用和使用效果进行讲解。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展示、讲解多媒体教学软件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采取网络初评与现场决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使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软件,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预期的教学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3.信息化实训教学。
此项目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4.网络课程。
此项目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网络课程有关材料,由组委会统一搭建课程网站并组织专家网络评审。
七、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江苏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南京市教育局。
3.协办单位: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八、组织机构
1.组委会
顾   问: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曹卫星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季建业  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延申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主任委员:葛道凯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巡视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刘素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
沈  健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许仲梓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晓茅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王扬南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
徐玉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
苏雨恒  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
王晓芜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罗方述  教育部信息中心副主任
杨湘宁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潘东标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葛维威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
陈 莉  中央电化教育馆办公室主任
尹伟民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梁晓峰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社处处长
程庆梅  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各代表队领队
2.秘书处
秘 书 长:葛维威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
副秘书长:尹伟民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梁晓峰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社处处长
3.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玉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
委    员:严  冰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4.评判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建钢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教授
委    员:姜丽萍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中心副主任
         魏 民 辽宁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刘克勇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郭兴社  中软集团安全事业部总经理
九、奖项设置
1.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
2.比赛获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果无疑后,公布获奖名单。
十、参赛办法及要求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统一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vic.edu.cn或http://www.nvic.com.cn)进行网络报名。
2.中职组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每个比赛项目的参赛作品不得有学科(文化基础课、德育课)或专业类(专业技能课,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准)的重复。如:同一赛项,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两件语文学科或者两件土木水利类的作品参赛。
3.高职组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和网络课程比赛,每个比赛项目的参赛作品不得有学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大类(专业课,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的重复。如:同一赛项,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两件语文学科或两件文化教育大类的作品参赛。
4.参赛教师应是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5.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6.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
7.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8.参赛软件应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能直接运行。
9.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录制讲解视频专用软件和使用教程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
十一、资料报送要求
1.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工作以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
2.请各代表队于2012年8月3日前,完成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的网上报名工作,于2012年8月17日前,完成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和网络课程比赛的网上报名工作。
3.请各代表队在官方网站生成《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单项表、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8月24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4.请各代表队于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讲解视频、讲解稿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的网上提交工作,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网络课程比赛建设课程网站所需的材料、技术参数文档(安装说明)和参赛作品介绍电子版提交给大赛组委会。确因技术原因无法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提交的,可用特快专递将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于前述各指定日期前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5.各赛项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6.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各赛项提交的参赛材料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
7.请各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次大赛的网络报名工作,并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取得联系。
8.各代表队在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中有何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联系。联系人:刘俊、徐勇雁,联系电话:010—66096722,Email:jxjc@moe.edu.cn,qgxxhds@163.com。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9.上述各项材料提交后,请与组委会电话确认。
10.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经网络初评后,公布入围决赛教师的名单及决赛材料报送要求,同时公布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的材料报送要求。
十二、大赛同期活动
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发展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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