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厅函[2012]1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大纲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0年,经中央批准,中宣部、教育部启动了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并将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目前,硕士研究生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博士生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选修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五门课程教学大纲已经中央审定,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为体现新教学大纲使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新课程方案实施工作,现对上述课程开设及教学大纲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强化管理。要抓紧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课,确保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在全国高校普遍实施。 2.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做好五门教学大纲的征订和使用工作,确保每位授课教师人手一本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并组织好教学。 3.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高校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编写讲义或辅助读物。 4.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新大纲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