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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2-05-25 09:05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 点击: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3号 各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高校:

  为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定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14:30—16:3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三、与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

  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 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门所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名单见附件2);

  5. 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确定1所高校并组织参会,每校1人)。

  四、其他事项

  1. 请于2012年5月2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教育部高教司。

  2. 请与会人员于5月26日上午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报到。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 在京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26日14:00前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朱蓓蓓 010-66097859、13520862239

                        贺佳伟 010-66097814、13716479799

  传真:010-66020758

  会务组:孙园植 13511039001

    附件: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2.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委所属本科高校名单.doc

          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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