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高校: 为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定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14:30—16:3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三、与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 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 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门所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名单见附件2); 5. 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确定1所高校并组织参会,每校1人)。 四、其他事项 1. 请于2012年5月2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教育部高教司。 2. 请与会人员于5月26日上午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报到。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 在京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26日14:00前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朱蓓蓓 010-66097859、13520862239 贺佳伟 010-66097814、13716479799 传真:010-66020758 会务组:孙园植 13511039001 附件: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