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30年前,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以改革带动发展的特殊背景下应运而生。可以说,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天然地植入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时代精神,秉承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优良传统,确立了“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办会基调,并由此奠定了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服务、为繁荣高等教育科研事业服务的正确办会方向,全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由此得到社会重视,并迅速发展壮大。 30年来,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全力支持下,省高教学会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高等教育科研工作者,围绕各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工作成绩,多次受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表彰和奖励,得到广大高教科研工作者的拥护。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一个凝聚全省高教科研力量的核心,一面引领全省高教科研方向的旗帜,一条联接政府与广大高教科研工作者的纽带,一部推动高教科研学术繁荣的引擎。 二 省高教学会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重点办成了以下几件大事: 一是形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学会自成立之日起,就设立了一个高起点、高规格、高水平的理事会,历届会长都由德高望重、有很高学术声望的现任或离任领导担任。30年来,先后有庄彝尊、陈谟开、徐毅鹏、李军等同志担任学会会长,学会的副会长单位都是省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担任理事、常务理事的同志都是高校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以及各高校高教科研机构、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及专家。他们是我省高教科研事业的领军人物,也是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和中坚力量。他们的辛勤工作和卓越领导,是省高等教育学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是形成了一个完善的高教科研工作体系。省高教学会始终重视高教科研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建立和完善高教科研机构和职能。1986年8月,省高教学会就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并以原省教委的名义下发《吉林省高等学校高教研究室(所)暂行工作条例》,明确了高校高教科研机构的性质、任务、机构、人员、经费及条件等重要问题,为高校高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省高教学会积极组建并推动所属专业委员会的发展,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它们在不同领域开展学术活动。目前,省高教学会拥有团体会员 81个,其中包括64所高等学校和17个直属专业委员会,建成了一个覆盖面广、专业化水平高、群众基础雄厚的高教科研工作网络。 三是拓展了一个以学术研究为重点的工作平台。多年来,围绕各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省高教学会运用课题规划、定期检查、成果鉴定等方式,推动会员单位开展群众性高教科研活动。目前,全省高教科研的立项渠道已经包括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立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实现了纵向课题资源的多元化。各高校自主设置和管理的高教科研立项和校本研究工作,更是因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发挥着独特作用。 四是完善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学术制度。每年年初,省高教学会与省教科办、省教科院都要共同举办全省高等教育科研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的工作经验,部署全年的工作任务,已经成为省教育厅领导全省高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渠道;每年年末,省高教学会都要举办一届学术年会,组织高教科研工作者交流学术成果,已经成为指引全省高教科研发展方向的风向标;每隔两年,都要举办一届“吉林省高教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高教科研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和展示我省高教科研实力的重要标志;高等学校和专业委员会开展的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把我省高教科研事业推向纵深,已经成为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主要途径。 五是建成了一个精干高效的学会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学会秘书处紧紧依靠挂靠单位——省教育科学院开展工作,与省教科院高教所、《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编辑部结成“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学会工作的正常运行。长期以来,他们联合省内外学术精英,对一些重大研究课题开展合作攻关,在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评估、农民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产学研结合等领域形成了研究特色,聚集并逐渐形成了一支由政府官员、专业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构成的研究队伍,在全省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会刊《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推出了一系列优秀的科研论文,在省内外具有良好的声誉,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已经成为高教科研工者交流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会员单位及广大高教科研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学会理事会与时俱进应对形势发展、及时调整办会方位、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的必然结果。 三 当前,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影响和内在发展需要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把握新一轮国家改革发展契机带来的机遇、迎难而上寻求新的突破口,积极努力为省内高校提出趋利避害的研究成果和工作建议,为我省高教科研事业发展勾勒出新的“动感地带”,是全省高教科研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首先,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重大决策。这意味着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意味着当前全省正在进行的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对高等教育领域人才与创新资源的倚重度进一步增强。这是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又一次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是高教科研工作者大显身手、充分展示聪明才智的用武之时,促使我们去思考、去实践、去回答那些前所未有的重大、疑难问题,并给出科学答案。 其次,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已经由原先的外延规模扩张式发展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高等教育面临的改革方式,也已经由原先单项突破向综合配套整体性改革转变。这也需要我们及时更新观念、转变思路,调整好高教科研学术活动的工作重点和发展领域。 第三,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改革的方向向纵深发展,国家对于高等学校的管理方式要随之发生深刻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必然将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比如,政府要拓展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等方式,将一些传统计划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组织去完成。这也需要我们积极感悟和积极迎接转型期新的社会分工带来的新机遇,自觉增强承接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能力,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众性学术团体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四 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牢牢把握学术研究这条生命线。高教科研工作要不断上水平、出成果,还要不断扩大我省高教科研工作的群众基础。学会理事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高教科研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建立和完善重大科研项目多学科协作研究机制,把政府管理官员、高校领导、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高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当前,要围绕省委提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战略任务,组织有关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高教强省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检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教科研工作的领导,强化高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倡开展微观研究和校本研究,促进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把提高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真正转到依靠高教科研工作上来。 第二,把增强服务功能放在学位工作重要位置,强化高教科研工作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发挥省高教学会人才荟萃、机制灵活、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研究,尤其要在学术评价、调查研究、政策论证、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独特的“渗透”作用,成为政府需要政策建议、需要工作方案时的“抓手”,成为为高等学校改革发展提供蓝图的“设计师”,成为一支活跃在高教科研事业上的“生力军”。 第三,加强自身素质与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办会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一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分类管理,积极支持高等学校开展学术活动,强化对所属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对坚持正确办会方向、履行学会章程、积极开展活动的会员单位,要大力宣传表彰,在学会内部推广经验,对那些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违规开展活动的,要做出及时纠正。二要加强平台建设,丰富高教科研学术活动。对于行之有效的学术活动和办会经验,要长期坚持下去,将它们打造成品牌、办出特色;与此同时,要根据高教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学会活动方式,始终保持学会的凝聚力和我省高教科研学术活动的吸引力。对那些华而不实、呆板僵化、形式主义严重的所谓“学术”活动,要坚决予以抵制。三要加强学会秘书处建设,保证理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为高教科研工作的服务能力,支持他们按照学会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本文系作者2014年1月9日在庆祝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发言,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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