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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职3+2计划增加1800个 热门学校竞争仍激烈
时间:2014-07-28 08:01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蔡蕴琦 张琳 笪越 点击:
自2012年江苏省首次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以来,社会关注度一直较高,今年试点规模再次扩大,由去年的25所试点高职院校扩大至34所(今年院校代码是1450~1497)。

昨天是2014年江苏省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第一天,该阶段填报从7月26日开始至30日结束。记者昨日调查中发现,部分二阶段高分考生直接将目标瞄准高职院校“3+2”分段培养项目。记者统计发现,2014年江苏试行“3+2”分段培养计划的高职院校增加到34所,计划比去年多了1800。不过招生专家提示,随着本三批次热门院校的计划减少,高职“分段培养”可能成为这一阶段高分考生重要选择之一,竞争仍然会比较激烈。 

报考优势计划增1800,3年后读公办本科

记者了解,自2012年江苏省首次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以来,社会关注度一直较高,今年试点规模再次扩大,由去年的25所试点高职院校扩大至34所(今年院校代码是1450~1497)。招生计划由去年的2000多人扩至近4000人(文科计划约1209人,理科计划约2731人),计划增加总量达1800。高职院校“3+2”分段培养计划是指考生先在高职院校专科读3年,毕业经考核后,升入对口的本科院校就读两年,通过考核可获本科文凭。

比如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招生,和苏州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合作。与苏州大学合作的项目,在专科阶段专业是电气化铁道技术,本科阶段专业是电气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这个合作项目比较适合男生填报;还有南京林业大学,专科阶段专业是物流管理,本科阶段专业是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与南京工业大学合作培养的专科阶段专业是计算机网络技术,本科阶段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记者注意到,招生简章中明确,学生前三年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可以选择直接就业,也可以选择在第5学期末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转段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本科院校直接录取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两年,符合毕业条件由本科院校颁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共同组织实施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的试点项目。高职阶段的会计、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分别对接南京财经大学本科会计学、电子商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施分段培养。考生在完成高职的会计、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课程后,就可以毕业、就业。同时符合普通本科教育的学生,可继续接受南京财经大学培养,转入会计学、电子商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习,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毕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文凭,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风险提示报考竞争较激烈,试点时间短尚无毕业生

高招专家认为,今年高职“分段培养”项目虽计划大增,但填报的风险依然存在。南京财经大学邱宁老师分析,从往年情况看,报考“3+2”项目的生源普遍较好,投档分数线较高,有的甚至超出本三线。如2013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2”项目分数线理科308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3+2”项目分数文科274分,理科304分;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3+2”分数线文科281分,理科300分。而2013年江苏本三省控线为文科266分,理科288分。招生专家认为,在2014年本三批次热门院校减少的情况下,今年高职院校“3+2”项目中的热门学校与专业的竞争程度有可能仍然会很激烈。
 

      邱宁老师认为,该项目还有一个不足之处是开办时间较短,两校之间的办学衔接与合作需不断总结经验予以完善,目前尚无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从学制上说,“3+2”项目为5年,和普通本科相比多1年。考生还需注意,“3+2”项目完成本科阶段学习,通过考核后拿到的毕业证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有一定的区别,是由本科院校颁发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起点的本科也属于全日制本科,考研、考公务员、就业和普通本科没有实质的区别。但不排除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招聘区别对待的‘潜规则’。”

      填报建议本三专科都别放弃

      邱宁老师认为,一心直奔热门学校或名校的专科及“3+2”分段培养项目而去的高分考生,前面本三批有适合自己的学校及专业也不要轻易放弃,毕竟这是直接上本科的最后机会,且学制比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少一年,现有独立学院中,有不少母体学校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利于以后读研。

具体填报时,热门中的本三院校一般可放在A志愿冲一冲,但不宜作为平行志愿的C志愿来保底。平行志愿的A志愿就是用来冲一冲的,冲上去是运气,冲不上去要有拉开分数梯度后的B、C院校保底,“冲A稳B保C”是有道理的,且本三批即使未被录取,也不会影响下面专科(高职)批的录取。填报专科(高职)志愿时,除了考虑热门专科及“3+2”项目外,还可考虑专科(高职)批医药、金融、民航、铁道、电力类等专业院校,这部分院校往年分数较高。例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药科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是同阶段中高分的首选,在2014年新动向下,这类院校在高处领衔的可能性还存在。并且同样遵循“冲A稳B保C”的原则,专科批次5个志愿前两个专业志愿冲一冲,中间两个稳一稳,最后一个要保底。 



延伸阅读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苏教高〔2012〕5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将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试点内容、试点范围、项目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根据每个市限选1-2类试点项目的原则,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院校申报相关项目。

  二、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重点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性与科学性、保障措施等内容,从严掌握,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各市教育主管部门应结合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要求,为试点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条件,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四、各市须填写《2012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与各项目申报材料一起,于3月15日前,一式五份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件一份。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经贵宝,联系电话:025-83335156,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职业教育处  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mawq@ec.js.edu.cn。

  附件:1.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样式)

附件1

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以及教育部召开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专项规划编制座谈会”精神,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就我省2012年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内容
  1.中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学习2年或3年。5年或6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中高职院校,统筹制定对口专业中高职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高级技能人才。该项目学生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进入高职阶段学习。
  2.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进入普通本科教育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中职校和本科院校,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该项目学生通过对口单招进入本科阶段学习。“3+4”方式考试内容以专业技能和中职教育学业水平测试为主,其标准由本科院校商对口中职校共同制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3.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即高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五年制高职学习5年),经过资格考核,进入普通本科教育学习2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高职和本科院校,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该项目本科招生可纳入“专转本”渠道,“专转本”选拔方式由本科院校商对口高职院校共同制定,报省教育厅审定。
  4.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以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在本二批次联合招生,培养4年制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高职和本科院校,按照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和高端技能人才要求,联合制定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实践课程教学体系,确定学生在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培养具有高级技能的本科层次应用性人才。
  5.“双专科”高职教育。为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的要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岗位迁移能力,减轻高职院校办学的结构性矛盾,恢复我省过去举办多年的“双专科”教育,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实行“A专业+B专业”,学制4年。五年制高职生在学习5年后,也可转入其他五年制高职校、高职院校继续学习2年,或在本校学习4年后,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2年,获得第二专科学历。
  二、试点范围
  2012年试点工作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宁、苏、锡、常、通)和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市(苏、锡、常、通)范围内开展。
  1.中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学校范围:中职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高职以普通高职院校为主,在所属市辖区内校际合作,根据高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确定试点专业,由高职院校牵头、相关学校联合申报,每个高职院限报1-2个试点专业,可对应2-4所中职校。
  2.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学校范围:中职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本科为教学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所属市辖区内校际合作,根据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需求确定试点专业,由本科院校牵头、相关学校联合申报,每个项目限报1个试点专业,由1所本科对应1—2所中职校,每个市推荐不超过2项。
  3.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学校范围:高职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及部分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五年制高职校,本科以教学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主,在所属市辖区内校际合作,根据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需求确定试点专业,由本科院校牵头、相关学校联合申报,每个项目限报1-2个试点专业,由1所本科对应1—2所高职院(高职校)。
  4.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试点学校范围:高职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本科以教学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主,根据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需求确定试点专业,由本科院校牵头协调合作高职院校联合申报,每个项目限报1-2个试点专业,由1所本科对应1所高职院。
  5.“双专科”高职教育项目试点学校范围:由我厅争取教育部批准同意学历电子注册后确定。
  三、项目推荐及材料报送
  试点项目采取由相关院校在上述范围内自主申报,试点市教育主管部门集中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专家组咨询评议、厅务会议审定的程序确定。
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概述;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3.人才培养方案(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职业面向及岗位能力培养要求,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教学安排,招生及分段选拔方式等);4.保障措施与政策需求;5.对口学校项目合作协议书。
  2012年作为试点期,重在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从紧控制申报范围,从严审核培养条件。每个市限选1-2类试点项目,优先在市属中高职、市属本科开展,符合条件的院校一般限选其中一个项目申报。其中“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仅限首批国家示范高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相关本科院校合作试点。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要求,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认真组织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做好201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共申报试点项目378项。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同意197项进行试点,其中: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101项,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3+4”分段培养35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5+2”分段培养11项,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40项,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4项,中等职业教育与开放本科教育分段培养6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切实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实施。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招生培养工作。试点项目入学条件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业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试点项目招生规模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确定,每个项目招生一般不超过70人(其中,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不超过50人)。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试点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于下半年组织试点方案答辩交流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各院校试点中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并立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
   试点过程中有何意见请与我厅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 职业教育处 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mawq@ec.js.edu.cn;高等教育处 经贵宝,联系电话:025-83335156,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3日
附件:1.2013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名单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4〕5号)要求,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认真组织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做好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共申报试点项目490项。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同意422项进行试点,其中: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204项,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3+4”分段培养94项,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86项,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8项,中等职业教育与开放本科教育分段培养30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切实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实施。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招生培养工作。试点项目入学条件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业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试点项目招生规模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确定,每个项目招生一般不超过70人。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试点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上半年立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验收合格后将在全省推广。

  试点过程中有何意见请与我厅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 职业教育处 张 赟,联系电话:025-83335676,电子邮箱:zhangy@ec.js.edu.cn;高等教育处 徐冰,联系电话:025-83335559,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附件:2014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名单

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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