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
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其生活幸福感,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留守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了学校在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妇联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关爱服务载体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优化了留守儿童的成长氛围。综治组织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各方力量,为留守儿童创造了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共青团组织实施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促进了留守儿童的品行培养。关工委组织悉心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注重结对帮扶,为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做出了贡献。社会各界共同协作,奉献爱心,初步形成了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但是,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给予广大留守儿童多方面的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各自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切实把留守儿童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留守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主导,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加快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教师。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水平。 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在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地方组织实施的营养改善项目中,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结构,切实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还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解决好留守儿童在校吃饭问题。 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充分考虑留守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地区,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为留守儿童上下学提供交通条件。对于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提供校车服务,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优先乘坐。 四、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 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注重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纳入各项活动。 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在举办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推进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支持、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其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家庭责任监督制度、减少父母同时长期务工、督促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等形式,强化留守儿童父母监护责任,逐步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缺失问题。 五、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和村组,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通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个别留守儿童生病无人过问和照看的情况。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鼓励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推广“代理家长”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关爱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教育部门要协助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实施好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公益项目。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要主动承担关爱留守儿童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发挥所属基金会的作用。加大妇联组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力度,深化结对机制,加强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工作常态化,动员更多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关爱留守儿童。 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教育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4日 教育部等5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等5部门有关负责人。 问: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达2200万人。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留守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教师节前夕视察河北张北县时指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服务工作的力度。2012年“六一”节前夕,温总理专程赴湖南湘西武陵山区看望留守儿童。在2012年9月7日召开的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温总理讲话中再次强调,要解决好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刘延东国务委员也要求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调研情况,专门制定文件,加强留守儿童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等部门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2011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近10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等5部门经过反复论证、修订,形成了本《意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政策,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要求。《意见》的出台对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非常必要。 问:《意见》的提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尽管各地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留守儿童数量众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最近媒体反映在贵州、河南、江西等地发生的一些悲剧,都警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必须切实对留守儿童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我们主要从提高教育条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建设水平等三方面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作任务。 针对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要求力争做到“三优先”: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要。说到底,就是优先照顾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有学校寄宿、吃好饭、上下学方便。 针对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主要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角度,就如何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强”: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说到底,就是要让留守儿童在学校里更加受重视、受关怀,保证身心健康的同时多学生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习惯。 针对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主要从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留守儿童工作,形成社会关爱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说到底,就是要让留守儿童在校外受到全社会关心,走到哪里都不孤单,都不受伤害,都有幸福感。 问:如何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答:应该说,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的长足发展,留守儿童都有学上了。关键是有些孩子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或家远,想寄宿,这就要求建好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他们需要。有的虽能寄宿,但生活设施条件太差,这就要求改善条件,让他们住得更好一些。特别边远和贫困的地区,由于生活条件整体差,孩子们吃不好,特别是留守的孩子,受到关照更少,这就要求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多关心他们。走读的留守学生,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可能会无人接送,路途上容易发生事故,这就要求优先保障他们上下学交通需求。 针对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实施好重大建设工程,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提高经费标准,让农村寄宿制学校良好运转。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教师。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用好这些基础设施。 针对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在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地方组织实施的营养改善项目中,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结构,切实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还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解决好留守儿童在校吃饭问题。 针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充分考虑留守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地区,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为留守儿童上下学提供交通条件。对于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提供校车服务,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优先乘坐。 问:如何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 答: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问题不只是传统的传道、授业、解惑问题,内容要丰富得多,任务要繁重得多。学校要弄清楚留守儿童的底数以及家庭状况、父母的一些基本情况等,要能够与父母保持有效联系和沟通。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只是文化课知识的哺育,更重要的是心理健康教育的慰藉,还要教会其生存和生活的技能,教会其守法且不被伤害。学校要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孩子监护的第一责任人义务。 针对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要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要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纳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各项活动。 针对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将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缓解其孤独情绪。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努力弥补其家庭温暖的缺失。对学习困难的要激发其学习兴趣。要提高工作技巧性,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针对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要组织安全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各部门要推进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建设,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同时,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针对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支持、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进行特殊帮扶。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增强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要强化留守儿童父母监护责任,逐步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缺失问题。 问:如何逐步构建社会服务机制? 答:应当说,学校是关爱和教育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阵地,但远不是全部。留守儿童大量时间生活在学校以外的社会环境里,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全社会都有责任,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必须靠全社会的努力和联动。留守儿童在校园里相对安全,到社会上也应该平安幸福,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和村组,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通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个别留守儿童生病无人过问和照看的情况。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鼓励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推广“代理家长”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关爱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加大妇联组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力度,动员更多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关爱留守儿童。 问:落实《意见》的关键是什么? 答: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由此可见,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家庭的责任,单靠某一方面都很难做好。为此,我们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原则,只有贯彻这些原则,《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才能切实落到实处。 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要坚持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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